无缺花
发表于 2014/10/4 07:07
红花会 发表于 2014/10/3 15:16
陈老师真没用,以前大家还不知道你老婆被人家睡来睡去,就你一个人知道作吃哑巴亏算了,但现在大家都知道了 ...
最好请教育局的来处理,不要私人解决!
gdxn1
发表于 2014/10/4 09:46
为什么?
fixi
发表于 2014/10/4 10:57
弱弱问一下:现在,曾老师的父母还有脸面去小学上课吗?
论坛罐罐
发表于 2014/10/4 11:33
廖老湿,从九楼跳下来吧,打开媒煤气瓶吧,让你这太监离开兴宁百姓视线!谢谢
无缺花
发表于 2014/10/4 11:59
教育局的要出来管一管了,难道在兴宁师德一点都不重要了?最恶心的是她爷爷尸骨未寒就干苟且之事,就算是代课老师,也要严肃处理呀!
缘来系你
发表于 2014/10/4 12:57
曾老师结婚好久了,为什么廖建新还死死不放呢?有病吗?好聚好散嘛,无法看!
等风来
发表于 2014/10/4 13:06
天地良心,据我观察,如果曾老师一家人没合起来害对方,我想曾老师完全可以大大方方、光明正大嫁给陈老师,还可请同事去吃喜酒,唉,一步错,步步差,真是害人终害己,丑事曝不停,整个家族都身败名裂了,教训呀,小评几句,勿怒。
论坛罐罐
发表于 2014/10/4 13:07
廖老湿,阳痿了,所以这么受变态……
论坛罐罐
发表于 2014/10/4 13:11
爱了,散了……没有理由,也不用他人来评判。可廖某,你也太丢我们男人的脸了!自宫吧!!
x1z
发表于 2014/10/4 13:18
嘿嘿,这么说来,好在曾老师在事发时嫁给了陈老师,否则,唉,大家懂的,不说了。
缘来系你
发表于 2014/10/4 14:56
廖建兴,太无耻了……你想曾老师和陈老师离婚吗?想曾老师一辈子恨你吗?想她下岗吗?太痴情了,真是情圣,自己得不到,也不要陈老师得到!什么玩意!
小顺子
发表于 2014/10/4 15:23
等风来 发表于 2014/10/4 13:06
天地良心,据我观察,如果曾老师一家人没合起来害对方,我想曾老师完全可以大大方方、光明正大嫁给陈老 ...
知情人!
如来神掌
发表于 2014/10/4 15:58
太精彩了,不知会不会打起来?
高飞
发表于 2014/10/4 19:38
不知曾老师的现任老公陈老师一家人怎么想?曾老师一家人早就应该是除死无大灾的心态了!唉,太千世界真的什么人都有。
zp123
发表于 2014/10/4 21:06
真要是打起来的话,陈老师可能会赢!据说陈老师个子虽小戴眼镜,但也是喜欢运动型男,关键还是有钱。
云台
发表于 2014/10/5 08:08
教育局不能在大家的眼皮底下包庇曾老师的,一定要从严处理。
火星
发表于 2014/10/5 08:37
兴宁被他们丢尽了脸,兴宁教师更是被他们丢尽了脸。
雪中
发表于 2014/10/5 09:22
曾老师该嫁给jc,不过jc是不肯戴绿帽的。
缘来系你
发表于 2014/10/5 09:32
云台 发表于 2014/10/5 08:08
教育局不能在大家的眼皮底下包庇曾老师的,一定要从严处理。
她是老师,铁饭碗
3682193
发表于 2014/10/5 09:42
算了吧,早点忘记她,或许对您也是一个号的开始。何苦呢,您放不下,对自己也是一种煎熬。天涯何处无芳草?况且天下不公平的事太多,真的无法去细究。
公平公正公开
发表于 2014/10/5 10:05
一、教育局首先应该终止曾老师的英文授课资格,依程序吊销她的教师资格证书。
二、教育局应及时把曾老师涉及违纪违法的事项移交给司法机关处理。
论坛罐罐
发表于 2014/10/5 12:58
为你的前妻而庆幸,因为她不再有你这种垃圾丈夫;为你的孩子而悲哀,因为他永远有你这样的垃圾父亲。
laob
发表于 2014/10/5 13:20
什么人来的呀,她爷爷尸骨未寒就干苟且之事,作呕!
大眼古
发表于 2014/10/5 14:53
公平公正公开 发表于 2014/10/5 10:05
一、教育局首先应该终止曾老师的英文授课资格,依程序吊销她的教师资格证书。
二、教育局应及时把曾老师涉 ...
一,婚前性行为教育局管不着,谁都管不着!
二,团支书共青团委任,教育局管不着!开白条是廖主任授意,教育局应将廖主任上报司法机关处理!
303304
发表于 2014/10/5 15:59
大眼古不如这样说,曾老师被人“强奸”了四年,还被人“要挟”去骗钱骗婚骗扶贫款。
killl
发表于 2014/10/5 16:20
曾老师的现任老公如果还是个男人,请下战书与这种人决一死战;曾老师的父母还有点师德的话,请服药、撞墙、跳海,以死谢罪。
日后提拔
发表于 2014/10/5 16:34
很爽吧!真是犯贱的货。
大眼古
发表于 2014/10/5 17:10
killl 发表于 2014/10/5 16:20
曾老师的现任老公如果还是个男人,请下战书与这种人决一死战;曾老师的父母还有点师德的话,请服药、撞墙、 ...
得饶人处且饶人,何苦断人生路!
是非善恶终有报,何必辱人父母!
论坛罐罐
发表于 2014/10/5 18:24
听讲新圩廖X兴老师跳过楼,割过脉,开过煤气瓶……可惜都被好心人扯住了。我们为你的前妻而庆幸,因为她不再有你这样的 垃圾丈夫;为你的孩子而悲哀,因为他永远有你这样的垃圾父亲。
地中海
发表于 2014/10/5 19:17
曾某人十分水……
地中海
发表于 2014/10/5 19:19
听说曾某人为了给她弟买工作,不惜一切代价与中间人(沐彬中学的一个主任)好上了,最后还是花了28万,其中骗了廖某人不少钱,一家人还没良心合起来害人,才会东窗事发的,阿弥陀佛,人生苦短,一切浮云。
mylove
发表于 2014/10/5 21:21
原来是这样的一个人
论坛罐罐
发表于 2014/10/5 21:43
其实,廖x兴是——兴宁唯一国宝“太监”!
飞信
发表于 2014/10/5 22:01
这么水的女子,就算骆驼般的壮汉不出一年,也会被她抽得骨瘦如柴吧,好笑。
o07
发表于 2014/10/5 22:39
这是谁家的闺女,赶紧拉回家掐死扔河里去,太丟人了。
土7+1路
发表于 2014/10/5 22:49
教育局一定要查清真相、从严处理,把兴宁教育推上一个健康的新台阶!
论坛罐罐
发表于 2014/10/5 22:58
其实,廖x兴是——兴宁唯一国宝“太监”!
US8
发表于 2014/10/6 07:03
太复杂了、太精彩了,不知曾柳清的父母怎么想?不知曾柳清的现任老公一家人怎么想?生了个这样的女儿,娶了个这样的儿媳,祖宗十八代的脸都丢光了。
ABA8
发表于 2014/10/6 08:51
这顶绿帽子真重,真难为曾老师的老公了。
罗岗喜
发表于 2014/10/6 09:49
你丢水货一讲到曾廖陈就来劲!涯就不解。。。
第一观察室
发表于 2014/10/6 10:31
很明显局上的干部被收买了,谁还会去管呢!
日后提拔
发表于 2014/10/6 10:48
地中海 发表于 2014/10/5 19:19
听说曾某人为了给她弟买工作,不惜一切代价与中间人(沐彬中学的一个主任)好上了,最后还是花了28万 ...
曾老师真该下油锅,太恶心了!
论坛罐罐
发表于 2014/10/6 11:36
廖XX厚着脸皮苦追多年才到手的结发妻英明地离他而去,廖XX哈看龟腰使阴多年才到手的曾MM也英明地离他而去。为什么?网友们说说。人品问题!!!!
论坛罐罐
发表于 2014/10/6 11:37
廖老湿人品有问题,功能也有问题
论坛罐罐
发表于 2014/10/6 12:36
廖XX厚着脸皮苦追多年才到手的结发妻英明地离他而去,廖XX哈看龟腰使阴多年才到手的曾MM也英明地离他而去。他人品问题!!!!功能也有问题!!!
论坛罐罐
发表于 2014/10/6 12:36
廖XX厚着脸皮苦追多年才到手的结发妻英明地离他而去,廖XX哈看龟腰使阴多年才到手的曾MM也英明地离他而去。他人品问题!!!!功能也有问题!!!
adnim
发表于 2014/10/6 14:25
这个贴子是说曾老师的问题,楼上的怎么老是说廖某怎样怎样,真好笑。
小兔子
发表于 2014/10/6 15:30
支北随便给人吊的女人,心花也随便开。
fixi
发表于 2014/10/6 17:10
死猪不怕开水烫呀,,,
omtf
发表于 2014/10/6 1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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