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教育部门的几点建议!!!
一、教育部门掩耳盗铃,不是积极正确去处理发生的曾老师事件,而是采取家丑不外扬的手法,这就不得不让人觉得有猫腻。二、这些问题已是事实,为什么不顺应全国的反腐大势来个杀鸡儆猴,在兴宁树立良好的师德师风育人环境?!
三、事已成掩耳盗铃了,何不来个亡羊补劳,让兴宁教育健康发展!?
以下问题如有诬告陷害,天打雷劈,并愿负一切法律责任:
一、2009年至2013年,新圩中学的曾X清书记贪污挪用壹万多元团费和叁千多元扶贫款,为什么不按纪律条例处理?
二、2012年,在坜陂小学任教的曾X清的父母利用曾X清与沐彬中学已婚的副主任有说不清的男女关系,托副主任做中间人,以28万的价格为儿子买工作,身为党员干部的老师们干这些勾当要不要受到纪律处分?
三、2013年8月,贪污挪用团费和扶贫款、有偿家教、一学期都没去学校、闯红灯等没有一点师德的曾X清为什么能调到附城的坜陂中学?
为了兴宁教育的健康发展,希望教育部门能作出处理及回应。 汉子 发表于 2014/10/21 10:29
2012年初,团委书记曾X清为了给弟弟买工作,不惜一切与中间人(沐彬中学已婚的副主任)“交往”,事后花28 ...
自古奸情出人命,逝者安息!当时流传一个版本是说工作压力大,没想到还夹杂有这些事,做鬼也不要放过这个女老师。 教育部门应成立专案组,谁违纪处理谁,坚决维护教育部门的威望。 悲哀啊,女人真是祸水!以前确实有很多不明真相的男老师去追求过新圩中学的曾老师,现在想想还真替他们出把汗,做人还是塌塌实实的好! 汉子 发表于 2014/10/21 10:29
2012年初,团委书记曾X清为了给弟弟买工作,不惜一切与中间人(沐彬中学已婚的副主任)“交往”,事后花28 ...
真是恶心的看不下去了,曾老师一家人怎么这么爱慕虚荣,现在可好了,祖宗十八代的脸都丢光了。 教育部门从来不看这个论坛,去市委反应吧,也把教育局里有些腐败的一起举报。
司马光 发表于 2014/10/21 10:40
教育部门应成立专案组,谁违纪处理谁,坚决维护教育部门的威望。
他们敢查吗?要是查,不知道要迁出多少贪官出来,去学校搞推销的,搞活动的一些商家,都是教育局同意的,谁都知道里面的水分很大,回扣多。要是敢查,自己都要搭进去。
都是性交易,只要她一中教书的老公不嫌脏就不怕,外人只能道德上进行谴责一下,萝卜拔掉坑还在,就这么一回事! 听说陈老师和曾老师年底可能离婚! 汉子 发表于 2014/10/21 10:29
2012年初,团委书记曾X清为了给弟弟买工作,不惜一切与中间人(沐彬中学已婚的副主任)“交往”,事后花28 ...
都是一些性交易,只要她一中教书的老公不嫌脏就不怕,外人只能道德上进行谴责一下,萝卜拔掉坑还在,就这么一回事! 新的兴宁 发表于 2014/10/21 12:02
听说陈老师和曾老师年底可能离婚!
蠢货,那不是给一中的陈老师赚屌了?!
日后提拔 发表于 2014/10/21 13:38
蠢货,那不是给一中的陈老师赚屌了?!
彩礼钱赚了 教育部门应该重点查一下28万块钱,一半收缴,一半交国库。 事已至此,无可挽回,八骏老师文言文好,若思老先生白话文功底深厚,这俩一身正气让人景仰;现建议八骏老师作一篇<<讨曾廖张檄文>>;若思老师作一篇<<新师说>>,替交广东省兴宁市教育局!以正风气. 楼主不如去死吧。发的贴多了,烦死人。楼主心态不平衡! 难怪曾老师的帖子全部消失,有“毁尸灭迹”的嫌疑喔! 肯定是有关部门要求A8删帖,象昨天的那个帖就大敏感了,几沉几浮,最后还是不见了,教育局的有压力啊. 烦不烦啊................................. 汉子 发表于 2014/10/21 10:29
2012年初,团委书记曾X清为了给弟弟买工作,不惜一切与中间人(沐彬中学已婚的副主任)“交往”,事后花28 ...
呵呵,你懂的! 看来在官场混的女性也不能娶,否则迟早带绿帽。 搞是自己的事,贪污就不对了! 郭美美都抓了,怎么曾美美就没事呢? 真不知道女团委书记是这样干出来的 曾家有女自幼耳濡目染,深谙,习素女心经,吸星大法,一字钳阳功炉火纯青,登峰造极,是男人皆不能挡,才有这尘世孽缘. 清何许人也,何以至山城血雨腥风,果真如此,理应严惩不贷。 自古奸情出人命 严重维纪、干的是损人利己的事、拿的还是国家的工资。好好反醒! 现在曾老师一家人还有脸面出来混吗? 人至贱则天下无敌,没有最贱,只有更贱. 老客家人 发表于 2014/10/22 11:48
清何许人也,何以至山城血雨腥风,果真如此,理应严惩不贷。
据说曾柳清的干爹是市府某部门领导,教育局的怎么敢管吗 怎么觉得曾老师跟苍井空一样红,女人越烂越享福啊! 真是一失足成千古恨啊!我想从曾老师的沉默和抉择可看出她是正确的,她的经历让人同情,始经到现在足可看出她内心的坚强!曾老师您更应活给自己看,别把别人的评价看得太重,凡事只要于心无愧,就不必计较太多。那些非议与诅咒,亦是麻醉你的毒药,终会让你乱了心智。无论路途多险,步履维艰,切勿被动地改变自己,唯如此,你才可能会与众不同。一切均会过去!
335411524 发表于 2014/10/22 19:18
真是一失足成千古恨啊!我想从曾老师的沉默和抉择可看出她是正确的,她的经历让人同情,始经到现在足可看出 ...
有本事就不要去做这些见不得人的勾当,害人害己,败坏社会风气,还配当人民教师吗?女人脏,脏一世。这种人该枪毙100回!
335411524 发表于 2014/10/22 19:18
真是一失足成千古恨啊!我想从曾老师的沉默和抉择可看出她是正确的,她的经历让人同情,始经到现在足可看出 ...
她早就已经很"与众不同"了.
怎么能做这些伤天害理的事呢?何况还是为人师表的女老师嘛,相关部门不能包庇,一定要查办! 日后提拔 发表于 2014/10/22 17:44
据说曾柳清的干爹是市府某部门领导,教育局的怎么敢管吗
日她的很牛或者日她妈的很牛,绝不是自己很牛。 这么坏的曾老师日后会不会虐待学生???
官官相护,天下乌鸦一般黑,都是黑色的,你怎么去揪?你让他去自查,那不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么?你说,他会有这么傻么? 宁水情长 发表于 2014/10/22 23:29
官官相护,天下乌鸦一般黑,都是黑色的,你怎么去揪?你让他去自查,那不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么?你说,他 ...
曾柳清的干爹是市府的某部门领导,也是给一中陈老师做介绍的人,所以陈老师屁都不敢放,教育局更不敢管她一家人违纪的事! 教育局该立案查一查了 围观中…… 一定要严惩,谁违纪,处理谁! 生活面前底底头也没什么,但做这些事就有点过了。 7k7k 发表于 2014/10/24 09:37
生活面前底底头也没什么,但做这些事就有点过了。
姓曾的是又做老师又做婊子 dgtxin 发表于 2014/10/21 15:47
事已至此,无可挽回,八骏老师文言文好,若思老先生白话文功底深厚,这俩一身正气让人景仰;现建议八骏老师作一 ...
猪头狗脑,关你什么了。 无语雨 发表于 2014/10/24 14:27
猪头狗脑,关你什么了。
狗日的,现在这事已不是新闻,你爷爷我说俩句咋啦?
像曾柳清这样的女老师只有一个,不要一竹竿打倒一船人,大多数老师都是好的,清清白白做老师!
纪委该查查了 做部长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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