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部门就是这样糊弄市民的
咨询人 兴宁市民类型 求决 来信时间 2014-10-13 07:58:19
标题 请管管无良的方圆建筑
内容 市政府:
近十多天来,位于兴南大道(金源宾馆旁)的兴南华府工地(方圆建筑承建)天天在清晨5时开工,在肃静的夜间,工地上装模发出的声音远播四周,特别是电锯作业声,更是刺耳,把市民在睡梦中给惊醒,严重扰乱了市民的日常生活。
在9月初,该工地也经常发生在清晨5时和夜间11、12时施工现象,曾经向政府反映过,但政府职能部门仅以混凝土浇灌要连续作业为由敷焉了事,根本不管实质情况,其实真的是以混凝土浇灌需要连续作业,任何一个市民都会理解,也不会乱求政府解决。
13日清晨5:06分致电110,说马上派人处理,5:31再次致电110,说己向宁新派出所发出指令,可致电3231881联系,致电3231881联系说噪音不归它管,向城监部门投诉。在夜间,有困难找警察,现在行不通了?以前在夜间也发生过噪音扰民事件,福兴派出所出警快速,为民排忧解难,真怀念。
为何方圆建筑如此无良无德,“禅”肆无忌,不按建设部规定7至12时和14时至22时施工,任意违反规定,不怕忧民,原来是市民求助“无门”,政府部门“无法”管理。如此无良无德的建筑商,其施工质量也可想而知,市民买房要小心其工程质量了。
回复信息
回复类型 答复
处理部门 梅州市直 - 兴宁市人民政府 处理时间 2014-10-22 08:21:32
处理意见 你好:
你反映兴南华府建筑工地施工噪声扰民的问题,我局组织执法人员到现场进行了调查和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调查基本情况
据调查,该工地于2013年11月开工建设,开发商为兴宁市正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施工方为兴宁市方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工地占地约700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38000平方米,目前东区处于地下室基础阶段,西区处于结构施工阶段,因需浇灌混凝土特殊作业而连续施工,施工时产生的噪声对周边住户有一定的影响。
二、处理情况
根据调查情况,我局要求该工地严格控制施工作业时间(中午12时至14时和晚上22时至翌晨6时禁止施工作业),如需连续作业须公告周边居民。
兴宁市环境保护局
2014年10月21日
警察警察 这些事他们才懒得管你呢,不如在值班房睡个觉舒服。。 ''有困难找警察''这块牌子己看不见了. 继续投诉,越级报警,他们会怕的。 这社会就是需要多点包容和理解,所以施工单位也确实要注意周边居民的作息时间 有些阿S与开发商和所谓的社会上大哥勾肩搭背,不但通风报信,还欺吓百姓!根本不配做一个阿S! 官商勾结,这个社会的现实写照,也是现世P民的悲哀;特别是在山高皇帝远的山大王管制下,什么牛鬼蛇神都穷处不断,这些家伙,比那些偷鸣狗盗的社会败类还要可恶;这年代,如果真想解决问题,“有困难,找中纪委”,前提是,如果中纪委也是靠得住的话 政府部门擅长踢皮球! 非常好深得民心! 楼主寻求正当途径解决问题的做法值得提倡。 腐败至极 打今日一线… LHX2012 发表于 2014/10/22 21:37
''有困难找警察''这块牌子己看不见了.
确实是! 在北京,施工方对旁边的居民是每家每户有噪音补贴的。首都就是不同啊! 不奇怪 环保局的都是酒鬼。有屁用 这事应由环保部门协调解决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