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办法了 发表于 2014/11/6 13:18

兴宁罗浮新南村村民再次申冤

各位乡亲父老们:
         您们好,请大家评评理说句公道话
9日28日上午八点多钟,受害者60多岁老父带着儿媳孕妇到油茶地锄草,凶手到受害者油茶地摘茶果还行凶打伤老人和孕妇,老人老实没去医院检查,孕妇抢救3小时重伤住院,在孕妇昏迷倒地后叫私家车去医院并且当时还叫凶手如有受伤就一起去医院,可当时凶手双手乱舞地说我干嘛要去(现场有很多村民可以做证,)后来他害怕孕妇腹内胎儿难保就可能用自我伤害来推卸责任,(1)9月28日晚上,在罗浮派出所立案的情况下教唆其儿子及社会人员,以凌弱.横行霸道.到医院殴打孕妇家属.威胁孕妇至其孕妇再次昏迷.吐血.至今生活不能自理.腹内孩子难保(河背派出所报案立案可查.(2)9月29日早上其儿子几人到受害者家拆围墙还威胁其老人和一岁多的小孩,(3)教唆家人到市政府寻衅滋事,无理取闹,恶人先告状,现今把受害者从10月10日拘留至今天还不知有多少天
执法部门拿了张拘留证给我,上面写着涉嫌故意伤害罪,(被设计陷害了)
对此全体村民联名上书等到的是等待,没有结果
打孕妇者可以逍遥法外,打人者上面有人就可以颠倒黑白了吗,

兴宁罗浮新南村全体村民请求放人
请求惩治真正的凶手





2楼 没办法了
2014/10/29 09:00
是不是朝里有人可以颠倒黑白?是不是敢到村干部.镇干部.市政府纠结多点人去闹就可以混淆视听?是不是可以自伤随便说那个人打他的就可以抓去看守所?原先说我打他后看说不了.又改口说我爸我老婆打他,怀孕二个多月的人还抱个一岁多的小孩打他,他有人现在就把我爸抓去看守所了,法律在哪.!!!!!!!

3楼 没办法了
2014/10/29 09:13
难道打孕妇昏迷重伤抢救3小时头部及全身多处软组织受伤对方就没事了,难道派出所介入的情况下到医院病房打人.后在车上搜查出很多凶具就不了了只了,再次在派出所介入的情况下到受害者家威胁.恐吓老人小孩,还拆墙就没事了,难道出了人命法律才是公正.正义的.请求有良知.有公正的执法者到村里了解真相

小风树 发表于 2014/11/6 15:24

有证据就越级上诉吧,四中全会严打这种苍蝇。

严惩腐败 发表于 2014/11/6 20:28

对付这些人要有勇气还要有头脑才行!

打击正义之人 发表于 2014/11/8 10:16

网络上传真实证据,有理实名举报,

没办法了 发表于 2014/11/12 23:13

请广大兴宁市民监督这起冤案

没办法了 发表于 2014/11/12 23:15

小风树 发表于 2014/11/6 15:24
有证据就越级上诉吧,四中全会严打这种苍蝇。

梅州书记信箱是实名又打回到兴宁办

没办法了 发表于 2014/11/12 23:17

严惩腐败 发表于 2014/11/6 20:28
对付这些人要有勇气还要有头脑才行!

是丫.他们家族都有先例靠这个赚钱

福兴二哥 发表于 2014/11/13 01:02

弱的来不了,逼你上梁山的话,你只有来硬的了朋友,搞点轰动中国的事,灭门啊……

宁江之忆 发表于 2014/11/13 12:30

换做是我政府一个月内没给我满意的答复我就一个人换他全家

宁水情长 发表于 2014/11/13 13:07

忍无可忍无需再忍,他再犯你斩草除跟;楼主!申冤是没有用的,这个社会没有人同情弱者。弱肉强食,趋炎附势,恃强凌弱的社会!若要为自己讨回公道,唯有拿起武器,消灭敌人才是王道

没办法了 发表于 2014/11/14 19:57

宁江之忆 发表于 2014/11/13 12:30
换做是我政府一个月内没给我满意的答复我就一个人换他全家

是的,全村人作证他的伤是自残的还把当事人抓去看守所,现在一个多月了还没出来,还说要判刑,没有法律可言,

没办法了 发表于 2014/11/14 19:58

要消灭

chenkaixin12 发表于 2014/11/14 21:00

还是没有搞掂吗?

liandl 发表于 2014/11/14 21:08

报上他们全家人的性名上来让全兴宁都知道是哪如此恶霸

笔哥 发表于 2014/11/15 00:22

朋友,去上级反映问题吧,这个论坛看热闹的多,建议去梅州市和广东省政府申诉。

没办法了 发表于 2014/11/15 08:30

chenkaixin12 发表于 2014/11/14 21:00
还是没有搞掂吗?

没有

没办法了 发表于 2014/11/15 08:33

liandl 发表于 2014/11/14 21:08
报上他们全家人的性名上来让全兴宁都知道是哪如此恶霸

到罗浮问一下新南村专搞钱的就知道哪家

beckljxbb 发表于 2014/11/15 10:25

楼主:看到你的帖我想给点建议你;第一公安机关办理打架、伤害案件,如果双方受伤严重,必须通知法医验伤(但贵市司法确实不敢恭维)、如果轻伤以上就是属于刑事案件,要刑事拘留。第二对方伤势如何造成的应该由法医伤情鉴定结论和寻找目击证人做笔录求证,第三刑拘期限一般一个月以内公安机关要做出起诉或释放的结论(重特大案件可以申请延长),第四自公安机关做出强制措施或第一次接受讯问起,家属可以请律师辩护,以防司法不公(建议请外地律师)。第五就是希望你的案情能得到公正处理。

恨狗 发表于 2014/11/15 11:46

大网站去发帖,配上照片,搞轰动的,或许有记者,领导关注。

没办法了 发表于 2014/11/15 16:21

好的

QQ276786618 发表于 2014/11/26 23:04

我也是新南的,谁这么猖狂…说一句

宁江忠实粉丝 发表于 2014/11/28 13:53

直接找陈书记

246810 发表于 2015/2/20 13:17

哦?

喀什 发表于 2015/2/20 20:45

兴宁真黑呀,不看不知一看吓一跳

喀什 发表于 2015/2/20 20:47

是塞钱啦

喀什 发表于 2015/2/20 20:56


这种事请联系村协调员处理。可以去梅州信访网举报,申诉。

3219107530 发表于 2015/3/18 18:34

我就是新南人

3219107530 发表于 2015/3/18 18:39

这些事情我都知道个太概,那个孕妇的孩子死了吗?不要恶人先告状了,你能代表一个村的新南人吗

罗浮阳天障 发表于 2015/3/18 19:17

不能忍.一定要伸张正义

罗浮阳天障 发表于 2015/3/18 19:18

告诉习老板

3219107530 发表于 2015/3/18 19:20

我本人就是罗浮新南人,我看了也去了解过,写的那些是什么啊,明明是李亦金被李集城、李坤龙与其老婆 、三个人打一人差不多70岁的老人。颠倒黑白,恶人先告状,我是新南人,我并不代表全体新南村民,我是来申张正义的

山里人-家 发表于 2015/3/18 20:20

证据重要,保留证据,必要时公开证据。

3219107530 发表于 2015/3/19 01:16

小风树 发表于 2014/11/6 15:24
有证据就越级上诉吧,四中全会严打这种苍蝇。

其实我就是两家人中的邻居,上述都是颠倒黑白,恶人先告状,大家想都想到一个70岁老人自残,是何用意,难道他儿子不给他吃、穿、住,不可能!

3219107530 发表于 2015/3/19 01:21

小风树 发表于 2014/11/6 15:24
有证据就越级上诉吧,四中全会严打这种苍蝇。

其实我就他们两家邻居,他老婆肚子的小孩还沒死,听说那是装的,但是现在不知道那小孩死了沒有,希望知道的告诉大家,谢谢!

罗林88 发表于 2015/3/19 08:25

在这个网上说没有用的,要媒体曝光才有用的

二斤九 发表于 2015/3/19 09:06

干嘛不上真名,对方的,自己的,怕什么

3219107530 发表于 2015/3/19 11:11

伸张正义,如果开庭的时候,要我作证的时候就会出庭作证,你是李世源吧,不要在做伤天害理的人啦!俗话说‘会报应的'

同檐无忌 发表于 2015/3/19 15:28

楼主不管政府怎么处理你家都不为过,这事情明摆着就是你家勾结村里一帮人,去欺负李亦金家。还在这里喊冤,把实际情况告诉大家评理。

实诒实说 发表于 2015/3/19 17:20

在兴宁市会发生这样旳事?真是难以相信,

我的根在兴宁 发表于 2015/3/19 20:40

哦?有这样的事啊/

谁是谁非 发表于 2015/3/19 21:21

楼主如果你家占理的话你就不会在网上说了,你没有理你都敢勾结村了的一帮人到市政府,公安局去闹事。李亦金被你打成重伤这是不争的事实,你爸要替你顶罪坐牢他一点都不冤,如果是你叫他去顶罪坐牢,只能说那你没人性。

兴宁大妈 发表于 2015/3/19 21:38

我相信谁是谁非的详细评论,人家说的在理。做人要诚实,想把事情做好还是先学会做人吧。不管谁打伤谁,最重要的还是先给对方道个歉,争取人家的原谅。

谁是谁非 发表于 2015/3/20 09:16

没办法了 发表于 2014/11/12 23:13
请广大兴宁市民监督这起冤案

楼主颠倒黑白,恶人先告状,想骗取社会的同情,想逃脱法律的制裁看到此贴我来给各位做一次详细的评论,(所谓的凶手李亦金受害者李集城及儿子李坤林,儿媳黄菊花),大家可以想想李亦金68岁李集城63岁李坤林夫妻两人大概是30出头,四个人都在山上,李集城一家都在山上铲草,手里都有锄头。而李亦金手却没有任何东西,从人员数量和年龄及手里的工具来看谁会是凶手?现在介绍一下伤情,1.       李亦金右手粉碎性骨折,重度脑震荡,及身体多处软组织挫伤,一身衣服被撕扯烂。在兴宁市人民医院住院两个月。以上伤情都有医院出具的证明及一切检查报告单。 2.       黄菊花称被李亦金打伤至重伤,也到医院检查医生说并没有发现任何问题,所谓的重伤,昏迷,吐血,胎儿难保,只是一场闹剧。 3.   李亦金被打伤右手并被李集城父子推到4米多高的山埂摔下,造成重度脑震荡昏迷数十分钟,回到家时,李集城一家三口还继续在李亦金家闹事,将其家门推到想打李亦金家人。 4.       说李亦金自伤更是荒谬,120急救车来到时,经检查医生说已经骨折,是拿竹板做固定李亦金的右手才开始往医院送的,派出所也已经在现场全程录像的。 补充说明。1.   李亦金所到的茶山是与李集城等人存在纠纷的地方。而且林业公安局到村委会处理过,并要求各方在纠纷没有处理决定前,任何人不得到纠纷林地进行铲茶山,采摘油茶籽等等作业。2.   李亦金说是李坤林用锄头打伤他右手,而后父子两人将其推到4米多高的山埂摔下,导致摔伤。3.   李坤林是造成李亦金重伤的主犯,李集城是从犯。但李坤林收买无业人员和自家亲房做假证,称其不在打人现场,而李集城就替儿子顶罪。4.   综上所述公安部门应该以李坤林和李集城故意杀人未遂罪和寻衅滋事罪论处。

3219107530 发表于 2015/3/20 11:20

没办法了 发表于 2014/11/14 19:57
是的,全村人作证他的伤是自残的还把当事人抓去看守所,现在一个多月了还没出来,还说要判刑,没有法律可言,

其实你们俩家的事我都知道,请问你能代表新南村全村人吗?????

3219107530 发表于 2015/3/20 19:04

我也是新南人,你说的全新南人联名,因为你这无理取闹,颠倒是非,恶人先告状,我不去代表,新南将近有2万人,请问有几个代表,

3219107530 发表于 2015/3/20 19:19

我作为旁观者‘你们几家人欺负李亦金一家'现在还在这里颠倒是非,换作是我修伞的人说‘试把里’   坏事做多会遭报应的

《999》 发表于 2015/3/21 10:15

看到此帖是偶然,知道这事是必然。过年回家,听这事听得耳朵都发麻,李亦金被打成这样也确实很冤。但对方人多依然不罢休,到处勾结村民乃至外村,拉帮结派,散播谣言,混淆视听。在此特别声明,本人是新南人但不姓李,如果李某某不到我家胡说八道,我不会参与评论。希望政府部门公平,公正,公开处理此事。地球人都相信邪不压正。祖国处处有青天!!!!!!!!!!!关注中

3219107530 发表于 2015/3/21 11:48

没办法了 发表于 2014/11/14 19:57
是的,全村人作证他的伤是自残的还把当事人抓去看守所,现在一个多月了还没出来,还说要判刑,没有法律可言,

其实我就你们的邻居说句公道话:不要颠倒是非,再说你能代表新南全村人吗吗?????

音乐发烧友 发表于 2015/3/23 20:56

楼主是没时间,还是理亏呢?该出来说说话啦。好好的论证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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