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JL 发表于 2014/12/26 10:01

兴宁兴南华府楼盘欺骗业主

各位兴南华府的准业主注意了,本楼盘付订金的时候说土地的出让使用年限是70年,现在要办按揭了土地的出让使用年限只有39年了,西区39年,东区只有35年。存在严重的欺骗行为。我们准业主要团结起来要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我们的利益。

小风树 发表于 2014/12/26 10:11

价钱要减一半才行呀~~

兴宁妹仔里 发表于 2014/12/26 10:24

兴宁这方面管理很差,只认钱。。。唉!

兴宁妹仔里 发表于 2014/12/26 10:25

开发商骗子,只认钱。。。

兴旺1688 发表于 2014/12/26 10:30

兴宁房地产的乱相,关系百姓利益,政府有关部门应该管一管了。

chenshixiaaa 发表于 2014/12/26 11:29

惨了,去年我有一亲戚在那买了,当时我也想买的,好在没买

郑子姬 发表于 2014/12/26 16:10

房管局失职的一并报上中央相关网站去。中央的部长信箱。人多举报的定有动作。

郑子姬 发表于 2014/12/26 16:11

按年限减钱了。

郑子姬 发表于 2014/12/26 16:17

现在买房应先要求开发商出示土地使用证,签合同的应付土地使用证、规划许可证、建筑许可证复印件并盖开发商公章。到国土局查询国有土地出让使用证只需30元资料查询费。

sanbalao 发表于 2014/12/26 18:10

哈哈,只有30多年的还敢卖这么贵

xing123456 发表于 2014/12/26 23:17

产权减半,价格却一点也不比70年的便宜, .关键问题是买房前没一个人会想到去先了解证件后再下手.

hlxy 发表于 2014/12/28 12:08

按照新颁布的《物权法》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

楼主请查明是否住宅用地, 如果不是就要小心了

hlxy 发表于 2014/12/28 12:13

70年产权到期后土地使用权的处理方法:

1、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续期申请书,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应当予以批准。获得批准续期的,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偿使用费。这样,你的房产所有权便得以延续。当然,变成危房强制拆除的除外。

2、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房产由国家无偿收回。房屋所有权也就自然消失。

3、土地使用者提出续期申请,根据法律规定没有批准续期的(即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土地使用权国家无偿收回,但对于地上房产,根据收回时的残余价值给予相应补偿。

7788104 发表于 2014/12/28 23:11

:curse:存在严重的欺骗行为。我们准业主要团结起来要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我们的利益。    ????????????/    k哎。。现在说老板去搞多二十年,说东区2076,西区2070。。不知是不是啊,,,,,

p82291 发表于 2014/12/29 11:18

去行政服务中心国土局窗口咨询了,说土地使用年限是国土资源局设定的

sanbalao 发表于 2014/12/30 17:49

土地性质肯定有猫腻

p82291 发表于 2015/1/1 13:24

强烈建议政府、国土局调高土地使用期限到70年,外面地方都是这样的

呵呵嘿嘿 发表于 2015/1/1 13:30

国土死脑筋

这一天 发表于 2015/1/5 22:05

据了解,兴南华府的用地年限是没有问题的:1.该用地牲质为商住,使用期50年.因已买有几年乘余四十多年,但国土政策有规定:办理分户时可按使用牲质分开办.即住宅仍为七十年<仍有六十余年>商业四十年.2.物权法明文规定:住宅用地使用期滿可自动续期!亦即:住宅是不受年限限制的!亅上述问题国土部门有据可查.各位业主亦可在网上或法律书籍上查找答案.完全不必道听途说!

xing123456 发表于 2015/1/6 12:08

这一天 发表于 2015/1/5 22:05
据了解,兴南华府的用地年限是没有问题的:1.该用地牲质为商住,使用期50年.因已买有几年乘余四十多年,但国土 ...

说的那么好,不如你直接找出些资料来看看啦!

郑子姬 发表于 2015/1/6 12:14

这一天 发表于 2015/1/5 22:05
据了解,兴南华府的用地年限是没有问题的:1.该用地牲质为商住,使用期50年.因已买有几年乘余四十多年,但国土 ...

就一块地,一个证号,如何分出商用与住宅用地?

xing123456 发表于 2015/1/6 18:09

郑子姬 发表于 2015/1/6 12:14
就一块地,一个证号,如何分出商用与住宅用地?

就是嘛,照他的意思合同就应该商铺写40年,住房写70年了,现在问题住房的合同写的是39年了,还用的着查什么东西?难道合同写着39年,办的房产证是70年??

实诒实说 发表于 2015/1/7 14:19

诚信问题一直是兴宁发展旳拌脚石,沒有诚信怎能招好商,招大商呢?

hwyyd0102 发表于 2015/1/8 22:15

很久没看到这么鼓舞人心的消息了!感谢楼主!!!

p82291 发表于 2015/1/12 09:10

希望政府有关部门出来解决,还业主一个公道!

qwqwee 发表于 2015/1/19 11:43

自住不影响,不是为了转卖就没关系,到期自动续约的

sjwzh88 发表于 2015/1/20 19:19

我问了,东区是50多年,西区是60多年。也买了

实诒实说 发表于 2015/1/21 18:39

兴旺1688 发表于 2014/12/26 10:30
兴宁房地产的乱相,关系百姓利益,政府有关部门应该管一管了。

地方政府只管収税。

7788104 发表于 2015/1/22 23:00

:Q:shutup:。。。说包装修也不知是什么装修法????不知行不行哟????乱来。。。。兴宁的房价怎么就是那么贵呢?????

13509097709 发表于 2015/3/5 12:30

我也买了 要怎么知道这些内容呢

兴宁阿四 发表于 2015/5/7 15:07

土地是可以续期的不用太担心

可怜天下父母心 发表于 2015/7/15 18:04

55年,我刚买

倚栏听雨 发表于 2015/7/21 15:55

郑子姬 发表于 2014/12/26 16:10
房管局失职的一并报上中央相关网站去。中央的部长信箱。人多举报的定有动作。

这不关房管部门,在买房前一定要看开发商各种证件,签合同时要注明双方的各种义务,才能保障自己权益!在兴宁在售房源特别多,切莫心急才是上策!

倚栏听雨 发表于 2015/7/21 15:55

郑子姬 发表于 2014/12/26 16:10
房管局失职的一并报上中央相关网站去。中央的部长信箱。人多举报的定有动作。

这不关房管部门,在买房前一定要看开发商各种证件,签合同时要注明双方的各种义务,才能保障自己权益!在兴宁在售房源特别多,切莫心急才是上策!

哎魂淡 发表于 2015/7/26 14:19

大家好,我是平安信用贷款事业部的客户经理,有需要贷款的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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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三两八 发表于 2015/7/27 09:38

现在续多20年,预售证上写着的,到2070年。

兴南华府1 发表于 2016/1/22 15:45

现在开发商交不出房子 我们业主大家等开发商交房时 大家先不要着急
首先 不要别开发商搞糊涂 先谈谈延迟交房的索赔,
       开发商没有按装修标准来执行 大家业主要看好自己的房********
       大家要看到是不是豆腐渣工程********

erlog999 发表于 2016/1/24 10:57

我去问过了,这个是要交房房产证办了后.重新再办的。年限再续的,是70年

兴宁山顶 发表于 2016/1/28 12:14

买了房子的首要问题是开发商延迟交房 3个月内逾日按万分之五的赔偿,如果延迟90天,50万的房子就是赔偿每天250元,90天就是22500元。
我们业主大家等开发商交房时 大家先不要着急
首先 不要别开发商搞糊涂 先谈谈延迟交房的索赔,
开发商有没有按装修标准来执行 大家业主要看好自己的房
大家要看到是不是豆腐渣工程,特别在装修方面。。。。。

13690867738 发表于 2016/1/28 19:10

回复单位:住建局回复   您好,你反映“兴南华府逾期交房问题”的来信收悉,针对你信中提出的问题,我们对兴南华府开发商进行调查了解,现答复如下:      一、正和房地产开发的兴南华府小区,由于第一次按精装修标准售楼,对工期的估算不足,同时受天气影响,造成楼盘延期。承诺针对延期违约公司将在实际交房时与业主协商,给业主一个满意的答复。      二、我局将进一步督促正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主动与购房群众解释沟通,并严格遵守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规定,履行合同条款,保障购房群众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兴宁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6年1月14日

ponytest 发表于 2016/2/2 12:49

郑子姬 发表于 2014/12/26 16:11
按年限减钱了。

1月12日下午,市政府召开常务会议,研究编制2016年清洁空气行动计划等事项。市委副书记、市长王安顺主持会议。会议听取了2015年清洁空气行动计划完成情况和2016年计划编制情况的汇报,强调,要切实认清大气污染的极端严峻形势,以更严的标准和更实的作风,紧紧抓住治理散煤、管住尾气、整治“小散乱污”等重点任务,联合作战,攻坚克难,确保完成全年治理目标

兴南华府业主2 发表于 2016/2/21 04:37

欢迎各业主加入【兴南华府】业主群进行商讨各问题,群号码:199464429

可怜天下父母心 发表于 2016/2/21 16:35

好的,我加了

可怜天下父母心 发表于 2016/2/21 16:37

兴南华府业主2 发表于 2016/2/21 04:37
欢迎各业主加入【兴南华府】业主群进行商讨各问题,群号码:199464429

建微信群更好,手机号码说出来

MZXNDPHB 发表于 2016/5/16 20:26

应该报料今日一线,利用网络和媒体的力量批一下兴宁房管局和房产商。

0098 发表于 2016/5/31 19:47

ce8ce8 发表于 2016/6/12 11:42

可怜天下父母心 发表于 2016/2/21 16:37
建微信群更好,手机号码说出来

13602536886 X药師

13579246 发表于 2016/6/12 14:33

郑子姬 发表于 2015/1/6 12:14
就一块地,一个证号,如何分出商用与住宅用地?

下面是店,上面是套房,叫商住用地,下面没有店,全部是住宅就是住宅用地,其实大家不用看那么长时间的事,政策时时变,气象日日新,到时房子己不值钱,适当的时候买一套新的,想办法多赚钱才是硬道理。

mzxnlys 发表于 2016/8/9 22:05

你们傻啊,买一套房子要住30年?,那拆迁的那些老房子几百年不是照样要补偿吗;;P,反正你们根本不要看那个,这都是外行的看法,你们去看看围龙屋现在有没有产权;P,几百年了,笑死人,你们长这么大了都不懂,况且我还是初一的学生;P,就算投诉也没有用,你们以为人家政府会管你啊,合同上写着,人家口头答应你有证据不,要有录音,不然到哪举报或打官司你们都输

东郎 发表于 2016/8/10 02:13

兴宁类似这样的事情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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