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天 发表于 2015/2/18 00:49

闹,于事无补,断解决不了问题!

龙川的兄弟姐妹出了事,兴宁人民都很同情!社会上也很多人想捐资以尽地主之谊.但2.4出事,不几日即闻死者家属在司机<亦是死者,主要责任人>家属的带头下到兴宁政府闹事,开始竟狮子大开口,要价每人近百万!本事件据闻上级主管部门己定兴宁无责,司机应承担主要责任!按国家政策法规我市并无赔偿义务,但出于人道,当时意欲适当资助,但经请示梅州未获同意!故连日死者家属都在兴宁政府闹,此事件市民由开头的同情到现在变成批评!确实不无道理:1,同情是一回事,法规又是一回事!你外县车辆在刚进兴宁时出事,已认定政府并无责任,还给赔偿的话,一无法理可依,二若兴宁本市遇到事故死亡要赔不?以往多少类似交通事故死亡家属又当何想?2,有理无理都到政府闹,闹了就给钱,我们政府还有何威信可言?3,若继续闹下去,社会上的看法会由同情变成批评!4,政法部门出于同情心,至目前尚未采取法律措施,但应该不可能任其发展,必将依法维护政府尊严!综上,笔者认为闹事者应立即停止闹事,尽快处理后事!早日返乡过年为上策!如此,政府.市民.兴宁有善心的企业家或许基于同情,能给资助也不一定!闹是肯定解决不了问题的!

西西西 发表于 2015/2/18 09:27

这么无理取闹,决定不捐款!!!!

原因也是兴宁本地也那么多车祸与灾难,他们如何?

兴宁臭老九 发表于 2015/2/18 09:32

如果权威部门认定兴宁市政府无责,我也支持兴宁市政府不能纵容此种行为

老昌布 发表于 2015/2/18 09:38

靠,龙川屎想钱想呀狂,

兴宁臭老九 发表于 2015/2/18 09:46

现在有些群众有种惯性,出了事不论政府有没有责任,都把全部责任往政府身上推,有些无良媒体为博取眼球,标题取得哗众取宠,推波助澜。政府有责任,应该承担,无责任,就应该强硬,不能会哭的孩子有奶吃

相由心生 发表于 2015/2/18 09:52

强烈谴责

cgs 发表于 2015/2/18 10:15

无理取闹从同情到恶心

控哥逆袭 发表于 2015/2/18 10:41

不明觉厉,当你的同情被别人视为软弱的时候,你该怎么办。

zhgd520 发表于 2015/2/18 10:55

看来梅州不批是对的,不要以为闹了就矛蛇也有解。

郎当古 发表于 2015/2/18 11:25

一切按国家法律、法规和相關调查结果而作出的事故责任处理就是了。希望此事尽快告一段落,防止事件演变成为兩地人們矛盾的导火索!

平静如水 发表于 2015/2/18 11:28

:lol阳光正腐、阳光财正、人民财正用于人民!人民有难正府救助责无旁贷!;P

圣诞卡 发表于 2015/2/18 11:30

刁民

给你了 发表于 2015/2/18 11:41

真是刁民!鼻屎好吃鼻南更都乙老食鸭

二斤九 发表于 2015/2/18 11:48

不叼他,要钱去省正腐要去

兴宁臭老九 发表于 2015/2/18 12:17

平静如水 发表于 2015/2/18 11:28
阳光正腐、阳光财正、人民财正用于人民!人民有难正府救助责无旁贷!

大家一致决定,新年送你一副棺材,让你睡个好觉

小风树 发表于 2015/2/18 14:11

呵呵,保持沉默~~

虎! 发表于 2015/2/18 15:04

平静如水 发表于 2015/2/18 11:28
阳光正腐、阳光财正、人民财正用于人民!人民有难正府救助责无旁贷!

尼玛!哪都有你!!

平静如水 发表于 2015/2/18 19:41

兴宁臭老九 发表于 2015/2/18 12:17
大家一致决定,新年送你一副棺材,让你睡个好觉

:lolXN人心术不好哦!自家用不完才外送哦!;P

听港系晒哥 发表于 2015/2/19 02:14

我说那天怎么有那么一堆带孝的人在给市府大门游荡

潜巴里 发表于 2015/2/19 07:38

维护法律的尊严!兴宁市政府不是银行!

曾大海 发表于 2015/2/19 10:55

按法律来,该怎样就怎样.

德碧尚失 发表于 2015/2/19 12:10

平静如水 发表于 2015/2/18 19:41
XN人心术不好哦!自家用不完才外送哦!

就是!M城的不够用,XN大力支持。

德碧尚失 发表于 2015/2/19 12:16

平静如水 发表于 2015/2/18 19:41
XN人心术不好哦!自家用不完才外送哦!

;P;P;P;P你不够用我们才送,其他人不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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