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2490769 发表于 2015/5/6 17:39

宁新大路有条“狼”


宁新大路有条“狼”,其兄逝去五年长,留下七十多岁老嫂嫂,欲逼老嫂离家堂,露出本性吓人狂,趁嫂探亲不在家,挖开隔壁嫂家墙 ,家具电器碗筷煤气瓶, 值钱与否全偷光,最后剩下空空一间房,揭去房瓦砌扇墙,前做厕所后做养鸡场,霸占之心败露出,强词夺理话其房,方唐大路村干部不按事实来办事,调解也只是做样子,兄弟分家各自居住了几十年的移民房,如今混账干部口口声声说不能确定属于谁家房!正义村民都话大路村干部收钱包庇是挺正常的事,恳请上级部门的好领导,你们一定要尽快派人亲历调查,还我们最无助的老百姓一个家园!!!!



曾大海 发表于 2015/5/6 19:54

事情如果属实,老嫂嫂的儿子孙子哪里去了?不会站出来抽车啊里这么令棍的阿叔咩?

兵临城下 发表于 2015/5/6 20:27

写得好像顺口溜一样

LHX2012 发表于 2015/5/6 21:01

是阿,她的子孙都到哪去了?如果情况属实,可同其将呀下其一比先!

小风树 发表于 2015/5/6 21:06

移民房哦,不明觉厉。

82490769 发表于 2015/5/6 21:24

曾大海 发表于 2015/5/6 19:54
事情如果属实,老嫂嫂的儿子孙子哪里去了?不会站出来抽车啊里这么令棍的阿叔咩?



这位兄台问得好!老嫂嫂的儿子孙子哪里去了?老嫂嫂啊!老嫂嫂啊!三十多年前带一3岁女儿嫁入宁新大路村罗伟添为妻,没有再生育到小孩,遇到这种情况在兴宁这个农村地方生存和同村民相处可想而知,你懂的!幸好老嫂嫂为人勤劳善良本分!有人欺负她的同时也有人会帮助她!现如今她女儿早已嫁人成家,所以有好事者欲去老嫂嫂化!

幸运☆星 发表于 2015/5/6 22:57

什么情况,应该有点复杂,

82490769 发表于 2015/5/8 15:14

楼上的朋友   怎么复杂?

补充内容 (2015/5/8 15:29):
有一句话叫兄弟分开变邻舍,上昼分开下昼借 分开三朝为邻舍,分开四朝为外家。

补充内容 (2015/5/8 16:22):
入侵到邻居家里面偷东西砌墙把人家的瓦也揭了也叫有点复杂???这是什么逻辑???难道这不是强盗吗!不是土匪吗!难道宁新镇的大路村不是共产党的天下了吗???

曾大海 发表于 2015/5/8 20:53

82490769 发表于 2015/5/6 21:24
这位兄台问得好!老嫂嫂的儿子孙子哪里去了?老嫂嫂啊!老嫂嫂啊!三十多年前带一3岁女儿嫁入宁新大 ...

从照片上看,这种瓦都烂掉的屋子已经不适合居住,因为随时都有倒塌的可能。
俗话说神仙难办家中事,是非曲直恐怕永远都说不清楚。
但我可以确定的一点,就是:作为一名老年妇女,嫁入这家三十年了,已经是这个家族的成员,即使没有再生育,只要她本人没有做羞头挠面的事,那么这个家族的任何一个成员,都应该接纳和尊敬这位老年女士。如果觉得她老了,好欺负,那么这个家族整体来说是家风不正的。我本人是非常鄙视的。即使老男人不开化,那么后生应该更懂得宽容、包容、孝顺。这样的事情,在我所处的家族,是很不可思议的。假如我所在的家族出现此类情况,我会站出来,斥责那些乱来的人。作为真正的男人,就应该在待人的原则问题上企得硬。如果在我的家族里有类似的老年女士老无所依,我绝对会每月足额资助她生活费,因为人家加入你这个家族,在她没有做出羞耻的事情的前提下,作为家族的男人就有责任去保护她。而不是去伤害她。
还有一点,如果我是这个老年女士的女婿,在这个情况下,我会把她接到家里来,给她养老。我绝对不会让自己的长辈生活在屈辱中,这也是维护我作为一个男人的尊严的必须的行为。因为,欺负她,就等于在侵犯本人的尊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我会作出相应的还击。
我相信,大多数兴宁男人,都有我同样的想法,只是没有我这样直接的表达出来。

小白坑妹妹 发表于 2015/5/8 23:02

大路村太坑人本是一家族,搞得你欺负我我欺负你!死了就那么几方的地这种人脑子有病。。。

82490769 发表于 2015/5/10 15:47

曾大海 发表于 2015/5/8 20:53
从照片上看,这种瓦都烂掉的屋子已经不适合居住,因为随时都有倒塌的可能。
俗话说神仙难办家中事,是非 ...

    大海兄!很高兴让我看到了你作为一个有正义感,富有同情心的人士代表兴宁大多数有良知的文明人发出的心声!    不过,那间房并非你所说的那种”瓦都烂掉的屋子已经不适合居住,随时都有倒塌的可能。“你知道么?这都是狼贼所为造成的!因为旁边还住有另外一户平房人家,移民房的屋子都是一排一排的,同其无良狼贼也只是一墙之隔的隔离邻居,再说兄弟两家分了二三十年,不曾往来,还能算是家中事吗?还能算是一家人吗?还会有说不清楚的是非吗?在其兄长死去五年之后再来纠缠,此地无银三百两啦!那不是明摆着要谋逼老嫂嫂吗?我相信在宁新大路村每一个村民都非常清楚,都是因为有荒唐无耻的村干部为狼贼撑腰。有多少村民敢怒不敢言,空有抱打不平。
照你所说的’’作为一名老年妇女,嫁入这家三十年了,已经是这个家族的成员”合情合理啊!但据我所知,就因为老嫂嫂是带着女儿转嫁大路村的——受到了包括大路村妇女主任(在职几十年)同是女人的一个老女人的欺负,70多岁老人该享受的社会福利全部没有,借口就是不知道老嫂嫂嫁过多少男人,(可以去调查)生过多少小孩!还有女儿女婿瞻养!这是什么理论!不是神经有问题吗!再讲平民百姓的社会福利是否因为有女儿女婿瞻养就取消呢!家家都有一本经,平民百姓的社会福利难道就由一个不开化的老女人说了算吗???妄自抹杀了吗??相似甚至比老嫂嫂好得多的家庭都可以享受的社会福利唯老嫂嫂不能!国家的政策法规如同其个人定制,宁新镇就说村里妇女主任没有报上来,就如今房子的事情妇女主任还问老嫂嫂有结婚证么,可笑吗! 可悲吗?和一个男人共同生活了几十年后,居然从一个干部口中说出来!称职么??懂法律么??我就不明白这种人居然可以连任!你懂的!
再者我个人认为加入这个家族就是一个天大的错误,接纳和尊敬?让老人不敢想!我知道有一句话喊长嫂为母!我也知道老嫂嫂曾经做到了嫂为母那一步,该帮的帮过!该让的让过!但人家就是不买账不领情!”真大伯野吖百“就是小郎里教子女对自己大嫂的称谓!后面的事情你懂的!..........!

82490769 发表于 2015/5/10 16:04

听说狼那个传销窝里呆6-7年出来的女儿特别烂,特别会骂人!各位未婚青年注意啦!

82490769 发表于 2015/5/10 16:04

树大有枯枝

82490769 发表于 2015/5/10 16:17

小白坑妹妹 发表于 2015/5/8 23:02
大路村太坑人本是一家族,搞得你欺负我我欺负你!死了就那么几方的地这种人脑子有病。。。


树大有枯枝

82490769 发表于 2015/5/10 16:22

82490769 发表于 2015/5/10 16:17


欢迎到宁新镇宁中中学对面大路村竹一队调查

曾大海 发表于 2015/5/10 20:02

82490769 发表于 2015/5/10 15:47
大海兄!很高兴让我看到了你作为一个有正义感,富有同情心的人士代表兴宁大多数有良知的文明人发出的 ...

这样就不存在什么亲情了,故意损坏私人财产,报警吧。

82490769 发表于 2015/5/10 21:23

曾大海 发表于 2015/5/10 20:02
这样就不存在什么亲情了,故意损坏私人财产,报警吧。

已经报过警,宁新派出所也已经上门拍过照片,叫他们不准再动工,问题是宁新派出所领导说不是他们管的,说是司法局管的!结果宁新司法局刘所长说应该找大路村干部处理!!!!大路村干部就说搞不清楚是谁家的!!!!为何得到是如此的推托!!!再一点关于老年人享受的社会福利金这中间是否有利益输送?老年人该享受的社会福利金究竟进了谁的口袋??
请政府部门核实并得到公正的处理

enjoy123456 发表于 2015/5/10 21:47

什么情况啊。不能坏大路村名声,有理说实话,没理说蛮话!难道狼是---fen古里????你又是谁啊

郑子姬 发表于 2015/5/11 10:29

应该由大路村村委和镇派出所共同处理才对。不能调解的纠纷再交法院处理。

控哥逆袭 发表于 2015/5/11 11:36

现在的狼何其多。

82490769 发表于 2015/5/12 11:39

enjoy123456 发表于 2015/5/10 21:47
什么情况啊。不能坏大路村名声,有理说实话,没理说蛮话!难道狼是---fen古里????你又是谁啊

朋友!你说的是废话!什么叫“坏大路村名声” ,都是实事求是的东西!假如让你觉得不可信的话!你可以亲自去宁新镇宁中中学对面大路村竹一队随便找村民求证!至于我是谁不重要!最重要的是大路村竹一队有一个罗**逐嫂谋产!有照片为证!

gdmz132 发表于 2015/5/12 21:54

岗背中学钟#升这个人是人面兽心,大家称它为“兽生”!小心与他相处。

82490769 发表于 2015/5/16 22:42

唉!不知道是不是所有有权力处理事情的干部都喜欢人家送了钱财才会去处理本来就简单得不能再简单的事情!这就是兴宁的官老爷!

82490769 发表于 2015/5/24 23:14

这几天的雨真大!老嫂嫂的房子如果倒塌了的话,是不是所有的领导干部都应该付上对应的责任呢

回忆是歌 发表于 2015/5/25 01:19

曾大海 发表于 2015/5/8 20:53
从照片上看,这种瓦都烂掉的屋子已经不适合居住,因为随时都有倒塌的可能。
俗话说神仙难办家中事,是非 ...

大海说得特别好!真男人!支持你的观点!

82490769 发表于 2015/6/15 19:04

宁新镇政府的领导们:当官不为民办事!不如回家抱老婆!

补充内容 (2015/6/15 19:10):
应该摘去为人民服务的牌子!派一个足球队进驻踢球才对!

曾大海 发表于 2015/6/15 22:09

回忆是歌 发表于 2015/5/25 01:19
大海说得特别好!真男人!支持你的观点!

是个真正的男人都会这么想,只是我表达出来了而已.

82490769 发表于 2015/6/16 21:32

曾大海 发表于 2015/6/15 22:09
是个真正的男人都会这么想,只是我表达出来了而已.

谢谢大海兄!包括所有关心这件事的朋友们!大家好!其实这个老年女士的女婿,已经在十几年前就把她两个老人家接到家里共同生活,给她们养老了!五年前老年女士还陪同她的老伴回大路村家中居住了2个多月,添置家器!后来,她的老伴才撒手人寰!一切费用还是由女婿负担,操办的!当时一切家什尚在未曾挪动,可是现在房屋里面什么也没有了!!还被凿墙揭瓦砌墙!!!简直就是如入无人之境的强盗!!现在是什么年代了!在宁新大路村这个并不偏僻的地方居然还有跟小农民一样不开化的农民领导,嫁入大路村罗伟添为妻三四十年的老年女士竟然还受自命清高之流不认同不接纳!同是女人!去看轻另一个勤勤恳恳没有再生育的女人够格吗?办事作风毫无公正可言!!事情发生了几个月依然得不到处理!请问有家有室的各级领导!朋友!在宁新大路村这个地方是不是属于正义光芒照射不到的地方!!老嫂嫂这个70多高龄老年女士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求助无门!难道老嫂嫂这个70多高龄老年女士在领导们眼中只是腐木一条?领导们!难道你们的良知都给无良芝麻官污染了吗?难道你们的家人亲戚朋友就不会有70多高龄老年女士这种遭遇了吗?百年以后!你敢在阎罗王面前说你问心无愧吗? 难道兴宁根本不存在有什么正义的清官吗!呼吁有良知的社会人士看到这些給予支持和帮助,让老年女士的合法权益受到保护!希望能够得到政府部门公正的处理积极的回应!谢谢!!!

82490769 发表于 2015/7/8 09:12

千里驱车只为墙!让他三尺又何妨!万里长城今犹在,不见当年秦始皇!

82490769 发表于 2015/7/15 11:02

人生轮回只在一瞬间!就让狼狗猖狂多三百年!

82490769 发表于 2015/7/15 11:08

82490769 发表于 2015/7/15 11:02
人生轮回只在一瞬间!就让狼狗猖狂多三百年!

看透兴宁看透天!看透了兴宁的领导层!

zyx-603 发表于 2015/7/15 14:49

希望走司法程序。

82490769 发表于 2015/9/15 22:29

zyx-603 发表于 2015/7/15 14:49
希望走司法程序。

走司法程序?打官司吗?不了!!!人家要霸占就让人家霸吧!上上下下都有维护他的人!不讲实事求是的干部!能奈他何吗?有道是;人在做天在看!:让: 为虎作伥 等报应吧!重大消息!中央要查村干部了,看能不能查到你们村的!

82490769 发表于 2015/9/15 22:31

zyx-603 发表于 2015/7/15 14:49
希望走司法程序。

重大消息!中央要查村干部了,看能不能查到你们村的!

82490769 发表于 2015/9/15 22:32

重大消息!中央要查村干部了,看能不能查到你们村的!

小白坑妹妹 发表于 2015/11/2 21:29

82490769 发表于 2015/9/15 22:32
重大消息!中央要查村干部了,看能不能查到你们村的!

楼主你太天真了一个字黑想想吧。。。

史丹人 发表于 2015/11/2 22:50

移民房五十多年早成危房,把老嫂子赶到里面住于心何忍!顶大海!

乡愁 发表于 2015/11/2 22:57

对菲南海仲裁庭作出的相关判断"既不承认,亦不接受"。台湾对此…歪歪歪歪…赞!

海阔天高 发表于 2015/11/4 10:29

在大染缸里的乌鸦,能有白色的吗?顶楼主

82490769 发表于 2015/12/20 22:41

小白坑妹妹 发表于 2015/11/2 21:29
楼主你太天真了一个字黑想想吧。。。

听说报应开始了!欺负老嫂子的那对夫妻,先前跌一跤摔断了手!上月又得病住院!分明是上天的惩罚!


补充内容 (2015/12/20 23:10):
就不知道兴宁哪一个青年那么走运!竟然那么糊涂娶了那对恶人夫妻在传销窝里呆了7、8年的浪女!

82490769 发表于 2015/12/20 22:46

乡愁 发表于 2015/11/2 22:57
对菲南海仲裁庭作出的相关判断"既不承认,亦不接受"。台湾对此…歪歪歪歪…赞!

有报应的!人在做天在看!

82490769 发表于 2015/12/20 22:48

史丹人 发表于 2015/11/2 22:50
移民房五十多年早成危房,把老嫂子赶到里面住于心何忍!顶大海!

不是不报!时程未到!

82490769 发表于 2015/12/20 22:53

海阔天高 发表于 2015/11/4 10:29
在大染缸里的乌鸦,能有白色的吗?顶楼主

再厉害的乌鸦最终也只能住牢房!


补充内容 (2015/12/20 23:21):
恶人自有天来治!

pipipi 发表于 2015/12/21 08:03

曾大海 发表于 2015/5/8 20:53
从照片上看,这种瓦都烂掉的屋子已经不适合居住,因为随时都有倒塌的可能。
俗话说神仙难办家中事,是非 ...

非常在理,我也一定会这样做。

法治社会 发表于 2015/12/21 10:24

人在做天在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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