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xin2015 发表于 2015/9/21 07:25

致刁坊河塘岭六二屋刁建芳的回信

树欲静而风不止!刁建芳衰女,一切事实证据我都已提交到了法院,到时法律自会有公断!你不好好做人乱说乱讲,全部讲的刚好同事实相反,又不知怎么与人串通弄出的聊天记录,无中生有还截图狂发,胡说八道诬蔑我也算了,是自己行衰运。离婚是你我两个人之间的事,我对你多好也是天知地知你知我知!过到这个地步也是你容不下我的八十多岁老母造成!人只有一个母亲,是你冷了我的心!你该好好反省下自己的人品。自从听到闹离婚,明丽劝了我很多,为你讲了不知多少好话,这样好心人你也要胡说八道捏造出这些来中伤她,你都已经不是坏,没人性了!心肠歹毒!当时为了省钱没有多谢她,后来听你话断了联络,我都已经对她很惭愧无脸相见了,你不感恩还这样乱讲乱话胡说八道,花舌麻小心雷公劈你!
天作孽,犹可恕,自作孽,不可活!你好自为之,法庭见!

hnrli 发表于 2015/9/21 09:44

兄弟,祝福你,从此摆脱了拜金女!这些都是你的婚前财产,她一个子都捞不到,男子汉,大丈夫;何患无妻。兴宁女女大把,你有房有貌又有财,大把好女子等着你来挑,祝福你,从此幸福常在!

hnrli 发表于 2015/9/21 17:08

chixin2015 发表于 2015/9/21 17:56

hnrli 发表于 2015/9/21 17:08
法庭都不再见你这衰女,委托律师处理,有钱就任性,这种臭烂货,现在脱了衣服都不上,想想很恶心,之前跟她 ...

你是人是鬼?拜托你少在这里冒充我胡说道!滚!!!

dgtxin 发表于 2015/9/21 21:06

爱了,散了,还有什么放不下呢?当对方是曾经的亲人吧!这才是尊重双方的人格.离了,散了,还没完没了的辱骂,互相攻讦,人生有多累.

史丹人 发表于 2015/9/21 21:40

有话法庭讲,不要在此互骂!

jiemingzi 发表于 2015/9/21 23:05

你把家事放在论坛里面宣扬,证明你是没有头脑的人,你这样做已经侵犯了人家的隐私权利,不排除受到法律制裁的

倚栏听雨 发表于 2015/9/22 05:46

楼主:

郎当古 发表于 2015/9/22 07:35

史丹人 发表于 2015/9/21 21:40
有话法庭讲,不要在此互骂!

沒錯,有话法庭讲。既然进入司法程序了,双方都在此“未审先判”,算不算妨礙司法公正呢?

hnrli 发表于 2015/9/22 08:16

都是成年人,一个干柴,一个烈火,相识不久就唧唧我我,还怪好心的李明丽老师隐瞒,什么女人来的,要不要脸啊?

dgtxin 发表于 2015/9/22 11:23

能私下协商达成协议就最好,和平分手,好聚好散,抬头不见低头见,人生何处不相逢?得饶人处且饶人;不能私下达成协议要由法庭的来判决,那就尊重法官的判决,搞清楚了,还是好聚好散,互相真诚的祝福对方吧!人要脸,树要皮.

山青 发表于 2015/9/22 11:39

两个曾经相爱的人,走到这一步,难道心不痛吗?都在撕开自己血淋淋伤口给人看,都是在自己作贱自己,别人围观感叹,一点帮助都没有。就算是你们在这相互漫骂觉得很快乐,那快乐以后还快乐吗?

hnrli 发表于 2015/9/24 14:29

不管如何,目前已经再次拥有了幸福!万分庆幸!

chixin2015 发表于 2015/9/24 17:37

hnrli 发表于 2015/9/24 14:29
不管如何,目前已经再次拥有了幸福!万分庆幸!

兄弟:你安什么心?

hnrli 发表于 2015/9/26 17:10

chixin2015 发表于 2015/9/24 17:37
兄弟:你安什么心?

很看不惯这种拜金女,替你谴责一下这种不知廉耻的女人,放着这么好的男人还不知足,活该她孤单一辈子,咀咒她........

蒜无空 发表于 2015/9/26 17:20

chixin2015 发表于 2015/10/26 19:49

刁建芳真是不要脸的女人

chixin2015 发表于 2015/10/26 19:52

不要脸的刁建芳等

chixin2015 发表于 2015/10/26 20:10

为了钱不择手段,可以出卖自己最好的朋友某高中张老师夫妇,在法庭讲出其亲侄女读某高中好处费20000元,做事为人枉为人师表,在广州某小学教书时偷贫穷学生几十捆作业本回家,美其名曰拿回乡下送人,给侄子侄女,不孝顺老人,整天想不劳而获,想不上班诈骗到钱财养老,这个女人纯粹拜金女,嘴巴很会说她如何如何好,差不多40岁还冒充处女,谁信!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她曾经多次说过做代课老师简直不是人干的活,可悲可笑!

chixin2015 发表于 2015/10/26 20:33

逢人就说我新房包括房内所有东西都是她买的,试问一个长期无业人员,零花钱都要伸手与人要,有病也舍不得去看医生的妇人家,可能吗?真是可笑!有钱早就嫁出去了,也轮不到我行衰运!

快乐人 发表于 2015/10/26 20:42

一夜夫妻百日恩啊,相煎何大急呢,好聚好散.

543109182 发表于 2015/10/26 23:19

无语。

喜欢京杭大运河 发表于 2015/10/27 15:55

chixin2015 发表于 2015/10/29 22:13

让刁坊乡亲看清丑恶的刁建芳

chixin2015 发表于 2015/10/29 22:13

让刁坊乡亲看清丑恶的刁建芳

化化 发表于 2015/10/29 22:24

哎。

江小鱼 发表于 2015/10/29 22:30

你矛忍度,作为男人你太度一点,会有损失吗?以德报怨也是一种美德,能做到以德报怨的人,起码是懂得自尊的人.人不自尊也必致辱.

化化 发表于 2015/10/29 22:37

哎兄弟,百年修得同船渡。过去就过去了。也害不死你。

化化 发表于 2015/10/29 22:38

如今社会,哎。真没办法。

化化 发表于 2015/10/29 22:40

离婚双方有责任。我也第一次发现自己的错误。

化化 发表于 2015/10/29 22:40

女的40岁了也很惨的。

chixin2015 发表于 2015/10/30 00:21

兄弟,我忍了她,她会罢休吗?在民办学校教书可以打瞎调皮学生的女人,为了钱财可以不择手段,出卖自家最好朋友夫妻的女人,指鹿为马,粉饰太平,颠倒黑白的女人,她会罢休吗?

Dchang 发表于 2015/10/30 08:19

还没搞清楚啊,呵呵,在这里撕逼大战。遇上这种女人,唉,替兄弟不值

环境 发表于 2015/10/30 10:44

哎离婚双方有责任的。 好像谈恋爱是一样是双方的,别人不喜欢你,就不要勉强了。只能留在心中自己快乐,自己想想自己起码喜欢过一个人。不像很多人没有遇到过自己喜欢的。
我老婆的家人也是很拜金的。现在想感觉自己也有责任。自己没有好好疼她,自己天生没有罗曼蒂克的风度。。既然他们这么喜欢看钱,过去就让她过去。
   兄弟双方有责任的,钱多钱少点没有关系,别人怎么样她自己以后会反省。

环境 发表于 2015/10/30 10:49

人生很多无奈的。 不能在一起不是不孝敬你妈问题,我也曾经遇到这样的问题。我也骂过她一家人,关键自己不争气不会赚钱,自己不够爱一个人。
兄弟你自己摸下心里,她是否是你真心喜欢的人,你愿意为她牺牲吗?我前段时间遇到个很心痛的人,我现在想想眼泪掉下来,10几天可以白发,你遇到过这样的么?    没有遇到过你就将就对女的好点,感情深厚也可能会很喜欢她。

环境 发表于 2015/10/30 10:50


人生很多无奈的。 不能在一起不是不孝敬你妈问题,我也曾经遇到这样的问题。我也骂过她一家人,关键自己不争气不会赚钱,自己不够爱一个人。
兄弟你自己摸下心里,她是否是你真心喜欢的人,你愿意为她牺牲吗?我前段时间遇到个很心痛的人,我现在想想眼泪掉下来,10几天可以白发,你遇到过这样的么?    没有遇到过你就将就对女的好点,感情深厚也可能会很喜欢她。


我真的白了10几根头发啊。真的啊,兄弟。别骂了,和气解决了。 女人40岁走也是豆腐渣了。女人就只有10年花期。男的30年都不止。

环境 发表于 2015/10/30 10:51


人生很多无奈的。 不能在一起不是不孝敬你妈问题,我也曾经遇到这样的问题。我也骂过她一家人,关键自己不争气不会赚钱,自己不够爱一个人。
兄弟你自己摸下心里,她是否是你真心喜欢的人,你愿意为她牺牲吗?我前段时间遇到个很心痛的人,我现在想想眼泪掉下来,10几天可以白发,你遇到过这样的么?    没有遇到过你就将就对女的好点,感情深厚也可能会很喜欢她。


chixin2015 发表于 2015/11/3 20:49

倒霉

化化 发表于 2015/11/4 10:05

chixin2015 发表于 2015/11/3 20:49
倒霉

我现在才知道人种也有好坏。过去就过去了我比你惨。当优秀品种遇到。。。。。。哈哈

chixin2015 发表于 2015/11/4 10:15

此女人老是冒充处女,其实是丑女,骗取男人的钱财供养家人,现40多没人要了,只好流落广州街头角落公园偏僻地方给人摸摸,摸摸人,五块也行,纸巾自己带上,没办法年龄大了要生存吃饭,还要管顾家里人的生活,但这份丑样免费都没人要,可悲啊

chixin2015 发表于 2015/11/4 10:15

此女人老是冒充处女,其实是丑女,骗取男人的钱财供养家人,现40多没人要了,只好流落广州街头角落公园偏僻地方给人摸摸,摸摸人,五块也行,纸巾自己带上,没办法年龄大了要生存吃饭,还要管顾家里人的生活,但这份丑样免费都没人要,可悲啊

chixin2015 发表于 2015/11/4 10:31

乡亲们,我回帖告一段落,法院将在近期内一审判决,到时新情况我会公之以众,以示天理公道

兴宁臭老九 发表于 2015/11/4 10:34

chixin2015 发表于 2015/11/4 10:31
乡亲们,我回帖告一段落,法院将在近期内一审判决,到时新情况我会公之以众,以示天理公道

双方都早点滚蛋,不要污染啊八

兴宁臭老九 发表于 2015/11/4 10:35

兴宁臭老九 发表于 2015/11/4 10:34
双方都早点滚蛋,不要污染啊八

没人在乎你俩的恩恩怨怨

yy777 发表于 2015/11/4 11:05

都不是好货!是二货!!!

Dchang 发表于 2015/11/4 11:10

chixin2015 发表于 2015/11/4 10:31
乡亲们,我回帖告一段落,法院将在近期内一审判决,到时新情况我会公之以众,以示天理公道

只住一起几个月时间,就要价20W,摆明是坑你有钱啊,谁叫你这么笨,钱财外露,活该你被骗被坑。以后长点记性,再多钱财也要隐蔽,兴宁拜金女不少哦

淋生锅 发表于 2015/11/4 11:44

拿私人之间恩怨的事放到网上来说,公猪于众,怕别人不知道的,实为不智,损人不利己,贱人的同时也在作贱自己,同时也占用了公共资源,污染视听!请自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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