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人胃 发表于 2016/2/25 06:04

血的教训,酒席上尽量少庚酒,刁坊圩东村江西女孩醉酒死亡!

事发大年廿六刁坊圩东村,某家摆婚宴,刁某带着他的江西女朋友赴宴,期间两人都喝了很多酒,江西女当晚不适醉酒死亡。年仅19岁!

梦忆星魂 发表于 2016/2/25 08:53

血的教训!!!酒席上庚酒是害人害己的!

嗨王高歌 发表于 2016/2/25 09:58

这两位年轻人太贪杯了,人家敬酒,你可以不喝那么多的,这就是贪杯的下场。朋友们大家在酒桌上,最好敬酒不庚酒。不然出了事会有连带责任的…

普希金 发表于 2016/2/25 10:05

喝酒我依照自己的意志,管你领导还是亲戚,勉强我喝酒的一律得失,老子命过要紧:lol

快乐人 发表于 2016/2/25 10:27

罪大了

快乐人 发表于 2016/2/25 10:28

劝酒者造过当

法治社会 发表于 2016/2/25 10:32

这样的案例必须引起社会的关注,特别是年轻人。

14778587665 发表于 2016/2/25 10:45

我想请问下那女的叫什么名字

13579246 发表于 2016/2/25 12:27

梦忆星魂 发表于 2016/2/25 08:53
血的教训!!!酒席上庚酒是害人害己的!

应该是酒旳教训。

青春撕扯流年 发表于 2016/2/25 12:33

适度饮酒为好,自己量自己知道。

兴宁呆古里 发表于 2016/2/25 14:59

兴宁的所谓“酒文化”也确实是十分恶捞。外面的人自然适应不了吧。劝网友们还是少喝或者不喝更好。

妮顽皮 发表于 2016/2/25 17:44

阿弥陀佛

GD135 发表于 2016/2/25 19:22

   酒,这个东西不知害了多少人,不知产生了多少人间悲剧。特别是司机者,酒就是杀人工具一样。真诚希望政府出台政策,强制所有餐饮业在厢房、大厅醒目等用餐位置悬挂如下宣传语:1.司机严禁饮酒   2.刻意敬酒,就是在害别人。

小城小市民 发表于 2016/2/25 19:28

还是身体第一

zyq138 发表于 2016/2/25 22:18

3楼说的正是

阿木子 发表于 2016/3/5 14:07

悲剧

懒洋洋a 发表于 2016/3/5 17:43

可惜

兴宁小小七 发表于 2016/3/6 11:35

新闻上看过不少了,同桌喝酒的人还得赔钱。所以不止是自己不叫人喝酒就行了,还是得劝着。

asdfghlkj 发表于 2016/3/12 18:56

罪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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