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wimlv 发表于 2016/3/3 18:35

梅州一95后偷拍倒卖船厂资料涉嫌间谍罪被诉讼

陈某琳,男,1995年生,广东梅州人,某船舶有限公司员工。

  2014年2月,一网名为“BILL??LEE”的网友通过陈某琳创建的QQ群“黄埔技工学校”与其勾联,以提供报酬为诱饵,要求其提供所在船厂的内部资料,并对黄船及周边水域停靠的军舰进行拍照、观察和标注。陈按对方要求,将该厂内部资料逐页拍照后发送给对方,并持续对船厂周边水域进行拍照、观察和标注,有关情况及时报送给对方。陈某为此每月固定领取月薪3000元。

  2014年10月,广州市国家安全局以涉嫌“间谍罪”将陈某琳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诉讼。

冷冷一笑 发表于 2016/3/3 20:37

不是卖给国外,对其渉嫌间谍罪诉讼,大冤了.

史丹人 发表于 2016/3/3 21:23

违法必究

史丹人 发表于 2016/3/3 21:23

违法必究

weijike 发表于 2016/3/3 22:28

绝对是间谍呀,估计是湾湾那边的人可能性大一些

漂然 发表于 2016/3/4 04:30

这汉奸是家乡和民族的饭类

补充内容 (2016/3/4 04:31):
是败类

纸醉金迷 发表于 2016/3/4 18:41

活该!他在那工作的,难道会不知道这样做意味着什么?明显就是间谍行为!

肥估 发表于 2016/3/4 19:19

事关商业还是军事啊?!

曾大海 发表于 2016/3/4 20:23

应该是造军舰的资料外流了,黄埔造船厂是我国护卫舰、驱逐舰的主要建造、维修基地之一。

zyn 发表于 2016/3/4 21:31

曾大海 发表于 2016/3/4 20:23
应该是造军舰的资料外流了,黄埔造船厂是我国护卫舰、驱逐舰的主要建造、维修基地之一。

刚善意说了下您过于直言。这里又看到了。还是一万个请求您说话“委婉的”,在某些句子含蓄的。太直白易惹麻烦。可以吗?也许您尚年轻,还是谨慎为好。好事多做没错,但也要慎密。请参考,请批评!(相信你知在此那里大意了).

曾大海 发表于 2016/3/4 21:46

zyn 发表于 2016/3/4 21:31
刚善意说了下您过于直言。这里又看到了。还是一万个请求您说话“委婉的”,在某些句子含蓄的。太直白易 ...

这个没事,凡是附近人都知道那是军舰修造基地。很多大陆新闻报导都这样讲。这个信息凡是专业间谍机构都知道,根本不算秘密了。

曾大海 发表于 2016/3/4 21:51

中国目前军事技术比美国落后很多的,那点技术,人家不是想盗取你的。老美就是想知道,中国人跟在后面追赶,究竟跟自己缩短多少距离了。

zyq138 发表于 2016/3/4 22:24

这也算严重泄密,很多机密也不会一般员能接触到的

嗨王高歌 发表于 2016/3/4 23:18

这样的短命鬼,拉去打把算了…

阿木子 发表于 2016/3/5 10:39

违法必究

dgj 发表于 2016/3/5 11:55

财迷心窍,被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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