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债不还,兴宁老赖李*雄被法院强制拘留
今天(2016年3月8日)上午10点左右,兴宁市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前往李*雄(老‘赖’)的住处,为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以妨碍民事诉讼为由,对其开出一份拘留决定书,决定对其进行拘留十五天。拘留时间自2016年3月8日起至2016年3月23日止。原来借款人李*雄于2014年6月2日向陈海平先生借款人民币30万元作为资金周转使用,并承诺于2014年7月2日前还清所有欠款。逾期后一直没有还清借款,债权人陈海平先生也恳请法院早日将老‘赖’李道雄执行到案并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据债权人掌握的情况,李*雄目前有可能正在进行恶意转移财产,其原有白色小车刚过户更换完车牌号。债权人下一步将向公安机关报案并保留追究其刑事法律责任的权利!李*雄以为虽然法院判决了赔偿给付义务,但只要自己坚决不出钱,法院拿他也没办法。不过,他最终因自己的“老赖”行为而锒铛入狱,悔之晚矣。在此给兴宁市人民法院为债权人讨回公道的快速执法行为点个赞!希望社会少一些这种无赖行为,还社会一片公义诚信!相关链接:兴宁黑社会无法无天请求政府公正处理http://bbs.xna8.com/thread-372806-1-1.html(出处: 兴宁A8 兴宁论坛 兴宁新闻 兴宁最大的网络社区)15天后出来还是继续老赖;P
应该叫鬼崽子时不时打到出鼻血才是最好的解决办法 今天的新闻报道李道雄这个老赖欠债不还还转移财产,被拘留十五天,重温此帖,李某水军们还真是厚颜无耻 当今世道,杨白劳才是太爷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 赌一赌,搏一搏,单车变摩托,底裤都冇着:lol 都有内幕的,实质是什么,人在做天在看,岀来混迟早要还的,年前龙田的案例大家应该知道 兴宁老赖太多了。 李某某应该属诈骗处理吧 轮到李某某去市看守所劳底坐断了 李某某所借陈某某30万欠款情况属实,现已无法偿还给陈某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属诈骗行为,拘留15天后,有可能上刑,最底都要3年哦 李某某到处欠款,现在才知道 李某某15天应该放不出来,进市看守所很难出来的 李某某欠款无法还清,只有坐牢抵债了 大家都是中国人,任何行为都受法律约触的,并不是李某某所说的,法院也拿他没有办法 此案法院处理最恰当 李某某又败诉了 上面普希金所说的行动,不支持 U正确法律 正确法律处理,李某某属诈骗处理 法院出的标题这么明朗清楚了,李某某应该有自知之明之心 法院判决书是最公道的 民案转刑案,陈某某再告李某某,李某某变诈骗处理了 活该 站在债权人陈某某说话的,继续跟帖 Li 李某某进市刑事拘留所后,办案民警应该重点问所借陈某某30万欠款怎样挥霍掉 李某某进看守所后,公检法问话都够他受 去年打架事件闹的全市沸沸扬扬,源头就出在李某雄借钱不还根源上 去年打架事件闹的全市沸沸扬扬,源头就出在李某雄借钱不还根源上 去年打架事件闹的全市沸沸扬扬,源头就出在李某雄借钱不还根源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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