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长时间霸占公共道路,黄陂镇政府处理不公
兴宁市黄陂镇岗背留陂村下新屋舜彩桥桥头河堤岸,村民:刘红梅、曾小飞一家,使用石堆非法霸占公共道路,借口说是临时摆放,实质是想非法霸占该块土地。霸占道路期间,附近多人死亡,怀疑,怀疑与此有关。黄陂镇政府处理后,所堆放的建筑材料没有撤回,石堆仍然非法侵占有效路面,霸占公共道路,阻塞交通。试问,黄陂镇政府的处理意见,是不是临时工、合同工、替身作出的?
有图有证据 有图有证据 如果长期占放,确说不过去。可真是短期一二个 可真是短期摆放,又摆放整齐,不阻塞交通的,邻里之间也要互相理解。。。像死人也要算之上面,那就是无理取闹了 摆放的这么整齐,不想是临时占用的,应该是长远考虑的,:lol :@:@:@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