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物多少层属于超高,不超高才可以批建,这是事前都明白告知的事,现在必须承担责任的是:1、谁批准施工 ...
此话正确 这个超高建筑涉及许多部门,多方利益,可在中国做为一个教材来讲了,但在这个环境下,不依法办事,对违建进行拆除、是顶风做案,就像前面讲的,好戏才刚开始。 阿奎 发表于 2016/3/29 08:38
建筑物多少层属于超高,不超高才可以批建,这是事前都明白告知的事,现在必须承担责任的是:1、谁批准施工 ...
赞同 听说现在圩镇的小产房只能建4层高,想买的注意了。 慢慢等是可以的!就是怕你等到毛白牙齿脱!还没有办下来。到时又是政府换届了!新的政府说是历史遗留问题! 一听遗留问题那代表没能解决的意思,广州军区不可能同意的。因为涉足空地安全,一个城市十五层样子,一下子全部二十层以上。空军基地只好向军区反映,飞行员以前可以随便降落。现在东一座西一座楼。 就这水平也敢点评家乡干部?人家说的4点,只有第二点说到点上。第四点和前方的算同一问题。。。。。。。 规划设计,批准许可,建设施工,预售许可,建筑封顶,配套建设,各种验收,审核发证。。。这程序不难理解吧,顺序能乱吗?第一点把建筑封顶上不按批准的设计图违建的责任推给批准施工许可,逻辑上就不通。`只要开发商报建时的设计合理资料完善,就没理由不批。。。。 预售证也是一样,是在建设过程中发出的,后面根本就没验收,发现超高后对到期预售证也沒再审批续期,所以第三点也问的是废话。。。。 总之,发现超高了,发没发停工通知书及违建拆除通知书都是监管环节的事。。。。。 当然也不排除开发商验收后做手脚的,特别是顶层复式加建,这部分就可能造成部分已办下房产后又被叫停。 总之,发现超高了都是三年就超高在建事,三年前没发停工通知书及违建拆除通知书都是监管环节的事。。。。。 刚刚建好的楼盘变成了历史问题了 :victory: 有没有玩微信红包尾数群的朋友?可以到我空间看我资料加我Q或是微信,。。。。。。。。。非诚勿扰 谢谢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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