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水一方213 发表于 2016/5/11 02:21

人家供奉祖先的祠堂都敢争,怕是不惧因果报应了

兴宁麒麟 发表于 2016/5/11 02:23

呵呵,老伯,你半夜还读诗啊!那我也附赠一句哈,是客非客人皆有数

在水一方213 发表于 2016/5/11 02:24

立此存证!

兴宁麒麟 发表于 2016/5/11 02:26

老伯,大半夜的你不要吓人哦!现在法制社会,不是你所说的动不动就战争的

在水一方213 发表于 2016/5/11 02:37

兴宁麒麟 发表于 2016/5/11 02:15
你是海龟咯?南洋哪里回来的?菲律宾还是柬埔寨??

不懂唐氏所为,莫在此乱点评,以免贻笑天下

在水一方213 发表于 2016/5/11 02:40

兴宁麒麟 发表于 2016/5/11 02:26
老伯,大半夜的你不要吓人哦!现在法制社会,不是你所说的动不动就战争的

请问你是唐氏吗?若是路人,还请现先了解是非曲直

阿奎 发表于 2016/5/11 06:19

哈哈镜 发表于 2016/5/10 23:19
赖氏宗祠当年是政府拿去的,现在也是和政府拿回的,中间的租户有资格说拥有?300年前就烙印在那的祖祠, ...

这话说对了一半,租户不能说房产是他的,但房主后人也没有资格将他们赶出家门,他们与现在的普通租房者是不同的,他们没有与任何人签订租房合约,既然当时政府安排房子给他们住,现在政府将房子归还原主人,就有责任先安置租户迁出,解决最基本问题,不能流落街头。我的看法是屋主的后人要收回房子,必须找政府,如果已有归还文件,就申请执行,由政府出面解决为好。供参考。

jony163 发表于 2016/5/11 07:05

阿奎 发表于 2016/5/11 06:19
这话说对了一半,租户不能说房产是他的,但房主后人也没有资格将他们赶出家门,他们与现在的普通租房者是 ...

正确,走法律程序的意思就是让屋主的后人去走,而不是本末倒置。好在住得是百姓,遇政府办公用地或学校之类的。你赖氏后人去强迁强拆试一下?开国际玩笑。

pp1354917 发表于 2016/5/11 08:34

政府强拆都要先电视报纸上公告公示,再请司法公证人员到场全程拍摄留证。。。。。。你们拿不出合法所有权证明,又没相关部门监管,难怪人家报警呵

LLH 发表于 2016/5/11 09:40

在水一方你是不是赖氏请的律师啊,律师费多少啊?口水那么多,要多收点啊。

LLH 发表于 2016/5/11 09:40

在水一方你是不是赖氏请的律师啊,律师费多少啊?口水那么多,要多收点啊。

在水一方213 发表于 2016/5/11 11:33

本人姓赖,你又是何方神圣?

在水一方213 发表于 2016/5/11 11:35

东郭先生和狼、农夫和蛇的故事你读过吧

在水一方213 发表于 2016/5/11 11:37

住户不管住6个月,还是6年、

在水一方213 发表于 2016/5/11 11:39

哪怕60年、600年,永远都不可能变成房东

兴宁上山人 发表于 2016/5/11 12:01

兴宁有太多太多这样的人了,典型的农夫与蛇的故事,支持赖氏!政府公文给唐家人看就行了,没必要给网友看!

兴宁上山人 发表于 2016/5/11 12:22

明显就是唐家人赖着不走,即使向唐家出示政府公文,唐家也未必会爽快的答应

兴宁上山人 发表于 2016/5/11 12:22

明显就是唐家人赖着不走,即使向唐家出示政府公文,唐家也未必会爽快的答应

兴宁上山人 发表于 2016/5/11 12:22

明显就是唐家人赖着不走,即使向唐家出示政府公文,唐家也未必会爽快的答应

在水一方213 发表于 2016/5/11 12:26

阿奎 发表于 2016/5/11 06:19
这话说对了一半,租户不能说房产是他的,但房主后人也没有资格将他们赶出家门,他们与现在的普通租房者是 ...

他们都在外买了房子,早就搬出去住了,如果你的房子租给别人,租客并未交租,你作为房东通知他把剩下的行李搬走,租客紧锁房门,漫天要价,你怎么做?

兴宁麒麟 发表于 2016/5/11 12:29

自己手里面有政府的明确批文,为什么不敢拿出来给大家看?公道自在人心,而不是靠耍嘴皮子、刷屏,强词夺理的,上山人

兴宁麒麟 发表于 2016/5/11 12:37

在水一方213 发表于 2016/5/11 12:26
他们都在外买了房子,早就搬出去住了,如果你的房子租给别人,租客并未交租,你作为房东通知他把剩下的行 ...

唐家人是像你们租的房吗?政府分房给唐家住的时候,你们怎么不站出来?说话要有实据,还是那句话,现在法制社会,不要以为懂些法律常识就来糊弄我们平民百姓,大家都不傻。对了,就算你们拿得出政府相关部门的批文,你们这次的行为也属严重违法。在中国有私人团体可以强行破门进入存在争议的民宅,再强拆强搬的事例吗?我告诉你,有,但后果很严重

在水一方213 发表于 2016/5/11 12:50

无人住的祠堂,并非无主,将无家可归的难民安排住进来,是基于人道,唐氏要感恩,难道现在安排地震灾民住进庙里,庙就是灾民的了?政府会发房产证给灾民?

在水一方213 发表于 2016/5/11 12:58

麒麟走法律途径就可以了,在此争得脸红耳赤有什么用?文件给当事人和执法者看过就可以了,你是不是当事人?

哈哈镜 发表于 2016/5/11 13:18

现在论坛就有一些所谓打抱不平的傻B,只要感觉你势力大点,就感觉在欺负弱小,其不然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要脸不要,不懂知恩图报,悲哀。

阿奎 发表于 2016/5/11 13:43

在水一方213 发表于 2016/5/11 12:26
他们都在外买了房子,早就搬出去住了,如果你的房子租给别人,租客并未交租,你作为房东通知他把剩下的行 ...

不要说不明白,关键是住户不是与你们租的房子,他们入住的时侯,房子是由国家支配的,现在落实归还给你们,也要由政府安排搬走,动脑子想一想。换成我,如果政府通知房子已落实政策归还给原屋主,就等着政府安排搬到别的地方住,你们来动手叫我搬,不会理採你们。要来硬的就报警,因为你们是违法的。


补充内容 (2016/5/11 13:48):
如果迫迁搞出人命,房子就很难拿得回去了。供参考。

兴宁麒麟 发表于 2016/5/11 13:47

哈哈镜 发表于 2016/5/11 13:18
现在论坛就有一些所谓打抱不平的傻B,只要感觉你势力大点,就感觉在欺负弱小,其不然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

赖姓有你也真是太对了,讲话粗俗,你们在兴宁势力很大么?大得过党和政府么?呵呵

在水一方213 发表于 2016/5/11 14:03

对极了,以后遇到流浪汉,给施舍点零钱就可以了,千万别带回家,房子空着就空着,白眼狼太多了,所谓斗米养恩人,担米养仇人,世风日下啊,

在水一方213 发表于 2016/5/11 14:07

兴宁麒麟 发表于 2016/5/11 12:29
自己手里面有政府的明确批文,为什么不敢拿出来给大家看?公道自在人心,而不是靠耍嘴皮子、刷屏,强词夺理 ...
唐家人已经拿到批文的复印件,刚才自己在网上发上来了,不错不错,你有兴趣的话可以联系他们呀

在水一方213 发表于 2016/5/11 14:14

兴宁麒麟 发表于 2016/5/11 13:47
赖姓有你也真是太对了,讲话粗俗,你们在兴宁势力很大么?大得过党和政府么?呵呵

昨晚你的发言不见得比人家高雅哦,你就不要五十步笑一百步了

兴宁麒麟 发表于 2016/5/11 14:25

在水一方213 发表于 2016/5/11 14:14
昨晚你的发言不见得比人家高雅哦,你就不要五十步笑一百步了

哈哈哈,让网友们去评判吧

兴宁麒麟 发表于 2016/5/11 14:33

呵呵,呵,你说的好像是唐姓的大恩人一样!人家住的地不是向你们租的,也不是向你们借的,如若真是你们的祖祠,你们赖氏宗亲会才应该感恩唐家人这么多年的维护。(当然真实产权有待关注)古建筑闲着这么多年,风吹雨打,早就不复存在了。世人都有双明亮的眼睛,而不是闲来无事看你谈古论今,夸夸其谈。

兴宁麒麟 发表于 2016/5/11 14:33

呵呵,呵,你说的好像是唐姓的大恩人一样!人家住的地不是向你们租的,也不是向你们借的,如若真是你们的祖祠,你们赖氏宗亲会才应该感恩唐家人这么多年的维护。(当然真实产权有待关注)古建筑闲着这么多年,风吹雨打,早就不复存在了。世人都有双明亮的眼睛,而不是闲来无事看你谈古论今,夸夸其谈。

在水一方213 发表于 2016/5/11 18:03

1943年日本飞机炸塌上厅,解放时刚修好,这不是古代的事,祠堂有主,但平时无人住,因为是赖氏集体房产,当初容留无家可归的唐氏,大家也默认了,但绝不可能将产权送给他,建个祠堂可不是三两千元的事,做人要厚道,久住就变珍珠(真主)了?人家供奉祖先的祠堂都敢霸,看来不惧因果报应了

兴宁麒麟 发表于 2016/5/11 18:26

那不是新中国政府成立以后分给唐氏住的吗?怎么成了你们容留他们入住了呢?笑死人了

在水一方213 发表于 2016/5/11 18:46

现在农村的老屋几百年以上的比比皆是,我的老祖屋有640多年的历史,60年算什么久远,香港还被英国用了100年呢

在水一方213 发表于 2016/5/11 18:56

兴宁麒麟 发表于 2016/5/11 14:33
呵呵,呵,你说的好像是唐姓的大恩人一样!人家住的地不是向你们租的,也不是向你们借的,如若真是你们的祖 ...

唐家老阿婆都说了,烧香都会念赖氏先祖,你猜是为什么?赖氏先祖的神主牌至今仍镶在上厅墙上,谁敢不敬?赖氏祖祠供奉十二位赖氏先祖,你欺人莫欺天!

在水一方213 发表于 2016/5/11 19:00

兴宁麒麟 发表于 2016/5/11 18:26
那不是新中国政府成立以后分给唐氏住的吗?怎么成了你们容留他们入住了呢?笑死人了

发了房产证没有???

jony163 发表于 2016/5/11 19:14

在水一方213 发表于 2016/5/11 18:56
唐家老阿婆都说了,烧香都会念赖氏先祖,你猜是为什么?赖氏先祖的神主牌至今仍镶在上厅墙上,谁敢不敬? ...

拉倒吧你,尽找些没有用的理由,我想问你,如果政府有批文说归还你们赖氏。那为什么不申请政府执行,要你们赖氏宗亲动手?这显然违背常理。再说了,不管是祠堂还是以前地主的物业,都属于房屋。除了涉及归侨或统战。我在兴宁市还没有见过有归还物业的公文。

兴宁麒麟 发表于 2016/5/11 19:15

你这样说大家就范迷糊了,唐家老阿婆烧香念什么要跟你说,怎么唐家自己人都不知道?还有别老摆着一大圣人的样子,现在事实就是赖氏强行破门进入民宅,强拆强搬原住户人财物。有没房产证要跟你说啊,你是住建局的还是房管局的人呀

梅县混蛋 发表于 2016/5/11 19:19

兴宁饕餮 发表于 2016/5/10 09:52
兴宁老城区不完全统计有各姓氏祠堂超百家,没经拆除重建的估计仍有90多家。这里说的拆除重建不是指原样建设 ...

支持你

在水一方213 发表于 2016/5/11 19:36

你只管上法院就好了,有什么心里话,好好向法官诉说

兴宁上山人 发表于 2016/5/11 19:38

兴宁麒麟 发表于 2016/5/11 19:15
你这样说大家就范迷糊了,唐家老阿婆烧香念什么要跟你说,怎么唐家自己人都不知道?还有别老摆着一大圣人的 ...

你又算老几?政府公文要给你们看?

在水一方213 发表于 2016/5/11 19:39

唐麒麟,在网上叫屈是浪费口水的,记得,好好向法官诉诉苦哦!

pp1354917 发表于 2016/5/11 19:46

又发这网上,公文又不让看,难道还能众网友不让说?

阿奎 发表于 2016/5/11 20:21

你们把事情发到网上论坛上来,就是要听一听网友的不同看法,请不要指责不同看法的网友。兼听则明。

wu0753 发表于 2016/5/11 20:29

这件事情,1唐家人认为赖氏有违法之处,那么就应该报警,在起诉到法院,2,同理赖氏也应该通过协商处理此问题,而不是强破门进入,如协商不通过,应通过法院审理

pp1354917 发表于 2016/5/11 20:34

北街是城门那吗?容光巷又是那啊?是五小那个小路吗

兴宁上山人 发表于 2016/5/11 21:02

兴宁饕餮 发表于 2016/5/10 09:12
支持宗族文化建设!但请赖氏祖祠修缮委员会公示政府部门批复文件!!公示政府部门批复文件!!公示政府部门 ...

根据你的口述,显然你是唐家人,赖氏宗亲如果在未通知唐家人的情况下破门而入肯定不合法,我问你,第一,赖氏祖祠地主房产吗,如果是,政府当年没收,赖氏宗亲无话可说,政府给你唐家人住,那就是你门唐家人的,显然这不是地主房产,是赖氏宗亲的私产,即使赖氏宗亲收回天经地义,也合情合理,难道自己的房子给别人住一段时间就变成别人的了?你的房子给我住几年是不是说我对你的房子有感情,房子就是我的了?只要赖氏祖祠不倒,它就一直属于赖氏宗亲,除非政府征收。英国在香港殖民100年,难到香港就是英国的了?殖民和唐家人住在赖氏祖祠一样的道理,香港的主权永远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赖氏祖祠拥有权永远属于赖氏宗亲。赖氏宗亲只向唐家人出示政府部门批复文件,然后恳请唐家人搬离,与此事无关的任何第三方没有资格要求赖氏宗亲出示政府批复文件。第二,如果你们唐家人取得了赖氏祖祠这个私产的权益证明文件,那好,请你出示给赖氏宗亲看,与此事无关的任何第三方也无资格要求唐家出示相关权益证明文件。

兴宁上山人 发表于 2016/5/11 21:06

兴宁饕餮 发表于 2016/5/10 17:51
还有就是唐姓人原是隔壁“大巷里”居民,由当时的党和政府安排去那里居住的,并非承赖姓人福荫。现在土地 ...

现在不是文化大革命,修复祖祠何来的封建迷信,敢问祭拜祖宗是封建迷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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