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心 发表于 2016/5/10 09:34

征地赔偿跟现有法理符合吗?

国家只是给了他们耕田的权利,没有说那一块地就是他家的。所以叫承包权,不叫所有权。
法理上,可以把他们的那一块无偿征收,然后在耕种条件相似的地方补足征收面积,在补偿相应的青苗及附属物损失即可。
如果说那块地是他们祖祖辈辈留下来的,他们拥有所有权,那么,以前的地主,祖祖辈辈留下来的财产,他们更是拥有所有权!90%的农民,原来都是没有地的。

zyn 发表于 2016/5/10 10:00

建议楼主先学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后再说。你说的帖言已经有很错误的地方。不要误说。

连心 发表于 2016/5/10 10:06

兴宁《赖氏祖祠》修缮遭粗暴强拆强搬?赖氏宗亲会:依法对赖氏祖祠进行修缮管理 [复制链接]

连心 发表于 2016/5/10 10:39

zyn 发表于 2016/5/10 10:00
建议楼主先学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后再说。你说的帖言已经有很错误的地方。不要误说。

那些“法”有意义吗?即使你拿着“宪法”,别人要强拆还不是拆了!
你现在要赔偿,那些地主后代更想要赔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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