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yn 发表于 2016/9/18 16:22

解决好房产证问题是当务之急!

   房地产市场不规范和购房人买了“商品房”没房产证和久候办不了房产证,对经济发展是一大硬伤。近伤会使很多新购房人望而生畏;远伤会使自己的GDP急速下降。买了“商品房”而没有证的关系,就是当下年轻人的同居关系,双方都伤,放心不起!
中秋节过完了,下一个大节算是明年春节。屈指可数,也就仅有一百多个日。大家等不起!
兴宁家乡政府领导,真的应该想办法为群众解决好房产证问题了。不要让乡亲购房人揪心过明年春节。大家永远会记住好干部的!


补充内容 (2016/9/18 16:34):
当然理解新书记新市长十二分头痛的。百万伏(V)的“高压线”搁在地上,并且是裸的,今叫您来拿开。苦官啊!苦干!

补充内容 (2016/9/18 17:13):
新书记新市长真的把巡视报告列出的超高楼盘及房产证问题圆满解决。兴宁大地和兴宁人民永远记得您!名载历史!当然,您必须有“王叔叔”的手腕,并且准备被人说“叼萨你”,让他没官当没饭吃。但是,人民群众一定高呼您!支持您!兴宁,一定要又“兴”又“宁”。(家乡名字“兴宁”,祖先都起得十分好听的名字,至少比别人的名字好听一百倍。)

兴宁臭老九 发表于 2016/9/18 17:19

赔偿超高业主,让违建开发商破产,政府敢吗?有那个能耐吗?

zyn 发表于 2016/9/18 17:33

兴宁臭老九 发表于 2016/9/18 17:19
赔偿超高业主,让违建开发商破产,政府敢吗?有那个能耐吗?

王叔叔就敢。我相信新领导会学。不是家乡难兴难宁。新“隆中三策”:一,把群众的房产证问题解决。人心顺,兴宁顺!。二,重建官场。让有德有能的人上去。学山西书记王书记。三,照梅州书记说“重实体、兴实业”意思做(那些搞爽下里的就少搞或不搞了,搞死搞累没餐饱。家乡人还没有到游游走走看世界的时候).请指教并且批评。谢谢!

ab391881 发表于 2016/9/18 17:45


开发商超高违建,政府失位失责,都是官商利益驱动、资本挂帅造成的恶果,不彻底根除这个“病原体”,还会全面扩散到社会肌体体系里,再高明的“国医”也只能见“癌”长叹!

兴宁臭老九 发表于 2016/9/18 18:13

zyn 发表于 2016/9/18 17:33
王叔叔就敢。我相信新领导会学。不是家乡难兴难宁。新“隆中三策”:一,把群众的房产证问题解决。人心顺 ...

兴宁王叔叔还没出世

kaixinmonk 发表于 2016/9/18 18:29

航道净空界内的房子还是别买好,纵然不超高,也不大安全。

郎当古 发表于 2016/9/18 19:26

兴宁就话存在超高楼盘拿不到房产证问题,全国大量“小产权房”问题国家一直无解决方案,楼主又如何看此问题?

ab391881 发表于 2016/9/18 19:58


购房者在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超过90天,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开发商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ab391881 发表于 2016/9/18 19:59


业主如果遇到无法办理房屋“两证”的情况,可以通过联合诉讼的形式,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并配合办理“两证”。一般情况下,此类诉讼有效期为两年,有效期是从开发商发生违约行为之日算起。通过诉讼方式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诉讼周期为10个月到20个月。

ab391881 发表于 2016/9/18 20:00


在整个购房办证的环节中,消费者是无辜的,不应由其来承担开发商的违法过失。武汉市政府在下发的相关文件中就要求,对开发商逾期不补办手续、补缴欠费和接受处罚的、失联的,可先为业主办理“两证”,再追究开发商的责任。从目前的情况来看,有关部门在这方面的工作力度还有待加强。

ab391881 发表于 2016/9/18 20:02


为遏制此类现象的发生,建议政府加大对房地产企业的信用监管工作,将开发商的违规行为计入信用档案,加大惩戒力度,让失信的房地产企业“一处失信,处处受限”,从而达到净化房地产市场的目的。

ab391881 发表于 2016/9/18 20:49

兴宁人购房目前来看还非常不成熟,盲目、冲动、集体下意识等,毕竟购房不是买菜行为,头脑要足够清醒,里面的猫腻也不少,尽量三思而后行。尤其房子还在图纸上,有不少人就抱着捷足先登的心态,更容易带来后续的被动和不利。多看多了解多分析,什么时候都不迟。

ab391881 发表于 2016/9/18 22:02


兴宁百姓多是“小虾米”角色心态,看似外人传言的“刁”,徒有其表,其实在权势资本这些“大鱼”面前,却是很甘心送上去做牺牲的"肉丸子”。。。。。。

zyn 发表于 2016/9/18 22:19

郎当古 发表于 2016/9/18 19:26
兴宁就话存在超高楼盘拿不到房产证问题,全国大量“小产权房”问题国家一直无解决方案,楼主又如何看此问题 ...

兴宁乡亲买的是商品房。商品房就是商品价。也就是购房人完成了所有手续。“小产权房”不是商品,购房人没有完手续。二者不能等量看待。政策法规现在限定只能使用,不可流通、抵押。其他方面还没有。商品房是受法律保护的,小产权房的法律保护程度很小的。

补充内容 (2016/9/18 22:36):
我主要是看到家乡籍想在老家买房而因为担心房产证而被迫改变主意去他乡买房。若一旦成群,对家乡经济发展是很不利的。现在的年轻人正是兴宁购房主力。这帮消费者一走,可能真的引发经济沉沦。因为他们本是在家乡购房的计划者(有条件的就不在此列中).况且这些人相对还是素质高者,因为大城市的户口和高房价限制制约,没办法在工作地安居。

ab391881 发表于 2016/9/18 22:51

zyn 发表于 2016/9/18 22:19
兴宁乡亲买的是商品房。商品房就是商品价。也就是购房人完成了所有手续。“小产权房”不是商品,购房人没 ...


水往低处流,人往高处走,自然规律摆在这,你要留的人心,就必须垫高你的“海拔”,社会和地方的竞争,说到底还是人才的竞争,升浮沉潜都从这里定局。

zyn 发表于 2016/9/18 22:57

ab391881 发表于 2016/9/18 22:51
水往低处流,人往高处走,自然规律摆在这,你要留的人心,就必须垫高你的“海拔”,社会和地方的竞争, ...

这个道理我懂。很小就知道了。我有二个坚持:坚持出外勺食的信念不变;坚持爱家乡的感情不变。你在武汉读书(华中师大毕业?)工作?

ab391881 发表于 2016/9/18 23:07

zyn 发表于 2016/9/18 22:57
这个道理我懂。很小就知道了。我有二个坚持:坚持出外勺食的信念不变;坚持爱家乡的感情不变。你在武汉读 ...

94年华中师大毕业后,在武汉某大专院校吃了2年教书饭,后下海至今。

慧眼 发表于 2016/9/18 23:11

房产证当然重要!当务之急更应该惩罚这些违规开发商,惩罚有关部门人员。给今后兴宁百姓一个安心的房地产市场。十分明显的是碧桂园事件,未建设主体的三分之二就把房子给卖完了,很明显住建部门和开发商串通违反国家规定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总之不管超高超规划超红线,政府都要严格把关,不应该出了事才告诉业主!

zyn 发表于 2016/9/18 23:13

ab391881 发表于 2016/9/18 23:07
94年华中师大毕业后,在武汉某大专院校吃了2年教书饭,后下海至今。

哦。知道。猜您都是华中师大毕业的。东湖烂熟……都是高校集中地。你家乡一中考去的?

鹅湖人 发表于 2016/9/18 23:14

死猪不怕开水烫,拖字诀

ab391881 发表于 2016/9/18 23:22

zyn 发表于 2016/9/18 23:13
哦。知道。猜您都是华中师大毕业的。东湖烂熟……都是高校集中地。你家乡一中考去的?


我是小时候在兴宁外婆家6年时间,父母都是在外省工作,现在已退休多年了,他们在兴宁买了房,有多半时间住在兴宁,家乡情结。

zyn 发表于 2016/9/18 23:26

ab391881 发表于 2016/9/18 23:22
我是小时候在兴宁外婆家6年时间,父母都是在外省工作,现在已退休多年了,他们在兴宁买了房,有多半时 ...

那你是半个客家人。会说客家话吗?

ab391881 发表于 2016/9/18 23:29

zyn 发表于 2016/9/18 23:26
那你是半个客家人。会说客家话吗?

听是没有问题,说的就不那么地道,交流是没有问题。

zyn 发表于 2016/9/18 23:35

ab391881 发表于 2016/9/18 23:29
听是没有问题,说的就不那么地道,交流是没有问题。

笑。我反过来。武汉话我听得懂,但不会说。

dgj 发表于 2016/9/18 23:37

风雷138 发表于 2016/9/19 00:07

早知今日,何必当初,绑架老百娃就算了,还绑架正付,军方,自食苦果吧!习大大没上台前搞得掂的,现在难哦

摇摆的年代 发表于 2016/9/19 09:19

反正不相信现在的兴宁敢违背习大大的政策。。。

加田 发表于 2016/9/19 13:41

不要让乡亲购房人揪心过明年春节!!!!!!!!!!!!!!!!!!!!!!!,在兴宁就是不超高楼盘的都N多拿不到房产证,惠福园之类的,,,,,,!!!!!!!!!!!!!!打算以后以后都不要在兴宁生活了,活活把几代人血汗榨完了,,,,根本就是毛法保障有上进心的本分劳动百姓想生活安居乐业的环境!!!!这样就是兴宁特色!!!!!!!!!!!!!!!!!!!!!

齐家客昌 发表于 2016/9/19 14:06

加田 发表于 2016/9/19 13:41
不要让乡亲购房人揪心过明年春节!!!!!!!!!!!!!!!!!!!!!!!,在兴宁就是不超高楼盘的 ...

不上北京找老王就无解的了。

莲塘背 发表于 2016/9/19 18:16

齐家客昌 发表于 2016/9/19 14:06
不上北京找老王就无解的了。

老王没空

加田 发表于 2016/9/20 11:10

齐家客昌 发表于 2016/9/19 14:06
不上北京找老王就无解的了。

是啊,去年一年N多小区百姓上仿兴宁政府,都不解决!看来,活活11个小区几代人存积蓄花了近100万大价,就是在兴宁租房意义的,是要上访广州市或北京才行。

zyn 发表于 2016/9/20 12:07

家乡的“房、地、产”关系总不能像当下年轻人那种“同居又不结婚”样吧?那像什么啊!

补充内容 (2016/9/20 12:11):
现在的时代既说钱,也要证(正)的年代!

兴宁省直管 发表于 2016/9/20 12:49

齐家客昌 发表于 2016/9/19 14:06
不上北京找老王就无解的了。

老王要是接待这些人就不止是闲得蛋疼,而且脑子都可能有问题了。那些买违建超高房的人在购买前不知道是违法建筑吗?既然知道是违建还买,那就是以赌徒的姿态去买房的,既然是赌博,那就愿赌服输。


补充内容 (2016/9/20 12:56):
购买危害国防的违法楼盘,就是助纣为虐。兴宁人不能见利忘义

ab391881 发表于 2016/9/20 13:04

兴宁省直管 发表于 2016/9/20 12:49
老王要是接待这些人就不止是闲得蛋疼,而且脑子都可能有问题了。那些买违建超高房的人在购买前不知道是违 ...


知道传销吗?几十年没有消停过,反而火越烧越旺,这种洗脑术已经进入国民经济的各个领域,从知识精英,到凡夫俗子,其实都进入了一种叫“金钱教”的走火入魔状态,你拿什么高端武器去救人于“火海”呢?他们会反骂你脑烧坏了,这就是世道。

补充内容 (2016/9/20 13:35):
教主控制你的思维“捞钱”,信众被人洗脑供奉“香火”,所谓一百年不动摇的“共同富裕之道”。

ab391881 发表于 2016/9/20 13:51


 郁金香,花朵大而美丽,百合科郁金香属植物,原产地一说土耳其,另一说西藏。17世纪中叶,引进荷兰。当时量少价高,被上层阶级视为财富与荣耀的象征。投机商囤积球茎,价格迅速上扬。炒卖郁金香的热潮迅速蔓延为一场全民运动,人们购买郁金香不再为其内在的价值和欣赏功能,而是希望其价格无限上涨而获利。1637年2月4日,郁金香市场突然崩溃,六周内平均价格下跌90%。这是人类史第一次有记载的经济泡沫,该事件导致了当时作为欧洲金融中心---荷兰的迅速衰落,并从此一崛不振。

张兰 发表于 2016/9/20 14:57

百万伏特高压不怕,有防护服双脚并拢跳过去可以拿。

深秋 发表于 2016/9/20 15:13

老百姓如果知道是超高违建肯定不会去购买这些超高楼盘! 当时都是五证齐全下才购买的,还都可以银行按揭,后面开发商才通知说超高消防验收不了,房产证办不下来,老百姓才出来维权,也希望这届ZF能尽快解决房产证问题

ab391881 发表于 2016/9/20 15:45

深秋 发表于 2016/9/20 15:13
老百姓如果知道是超高违建肯定不会去购买这些超高楼盘! 当时都是五证齐全下才购买的,还都可以银行按揭, ...


五证齐全不是上了保险锁,我们的市场监管还远未达到“真空”覆盖,也不是你买房唯一参考的依据。这里面的开发商猫腻不少,他一样可以违建搭建、资金链断裂烂尾等等各种疑难杂症,当然最后倒霉的还是消费者。国内买房是要做足各种功课的,严格意义上不亚于一次“高考”。

补充内容 (2016/9/20 16:16):
尤其兴宁长期的房地产开发无序、混乱情况不是一日形成,购房人是不是更要多长一份“心眼”呢?

zyn 发表于 2016/9/20 17:12

ab391881 发表于 2016/9/20 15:45
五证齐全不是上了保险锁,我们的市场监管还远未达到“真空”覆盖,也不是你买房唯一参考的依据。这里面 ...

大多数人受文化程度和专业知识影响,比较欠缺判断力。也低估了社会事务的复杂性。购房者都是被“骗”多。买过房的人都有体会,销售小姐的能说会道和现场气氛,会让人“蒙蒙”的。

莲塘背 发表于 2016/9/20 18:12

加田 发表于 2016/9/19 13:41
不要让乡亲购房人揪心过明年春节!!!!!!!!!!!!!!!!!!!!!!!,在兴宁就是不超高楼盘的 ...

实质是:老百姓对兴宁房子可买但不容许卖!或许房产税实行之后,房产证就可以办了!

莲塘背 发表于 2016/9/20 18:15

ab391881 发表于 2016/9/20 15:45
五证齐全不是上了保险锁,我们的市场监管还远未达到“真空”覆盖,也不是你买房唯一参考的依据。这里面 ...

那是政府的责任。
管天管地,管着开发商的难道是百姓骂?

很精彩的兴宁 发表于 2016/9/20 18:20

ab391881 发表于 2016/9/20 15:45
五证齐全不是上了保险锁,我们的市场监管还远未达到“真空”覆盖,也不是你买房唯一参考的依据。这里面 ...

五证都齐还不保险那就真的不知以什么标准。

ab391881 发表于 2016/9/20 19:13

很精彩的兴宁 发表于 2016/9/20 18:20
五证都齐还不保险那就真的不知以什么标准。


一个政商不分的房地产市场,五证的水分有多大?开发商的胆量有多大?当一切顺风顺水时,问题都可以翻篇而过;直到问题尾大难调,集中曝光时,猴子的红屁股就露的无处遮挡了。

摇摆的年代 发表于 2016/9/21 10:40

兴宁这边的房地产非常乱的。。。开发商关系雄厚一些的,找有关领导包庇解决“不应该做的都做了!”
国有土地使用证:开发商很容易在这边做手脚,猫腻在住宅70年和商业40、50年,出让金两者性质不一样,也就是说开发商给国家的钱商业比住宅多一两倍,开发商偷梁换柱。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问题更大,按照国家明文规定报建主体建设达到三分之二才可以申请预售证,但是有些开发商甚至打桩都没有就已经申请到了(兴宁碧桂园案例),还有一些开发商同时建设好几栋,往往可以远远看的一栋抓紧建设三分之二,其他只是一两层都申请到了(宁江新城),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像新兴雅苑超红线,
这一些证件似乎很重要,其实监管部门都是没有监管到位的

zyn 发表于 2016/9/21 10:58

摇摆的年代 发表于 2016/9/21 10:40
兴宁这边的房地产非常乱的。。。开发商关系雄厚一些的,找有关领导包庇解决“不应该做的都做了!”
国有土 ...

你家建二层试试?看监管到不到位?

补充内容 (2016/9/21 11:03):
拿良心去交易,拿规矩去交易,拿群众的利益去交易。能监管谁?能监管到吗?屋家人常话的“鬼才信!”。

摇摆的年代 发表于 2016/9/21 11:49

zyn 发表于 2016/9/21 10:58
你家建二层试试?看监管到不到位?

补充内容 (2016/9/21 11:03):

私人建设的城管立马就过来要“红包”,否则通通拆除。你有听过城管过去开发商那边的吗?

zyn 发表于 2016/9/21 17:00

国务院、中央军委联合通知2001年29号文件通知是在2001年8月发布的。兴城超高楼盘的设计高度应该清楚的,至少设计工程师等专业技术人员要知道限制高度。政府规划建设部门批准设计建筑图纸对建设技术文件都应审核意见批准。难道真的没有人知道建筑限制高度和设计高度?职能部门又真的没有在建设过程中发出过公文纠正制止?还是发出了受“干扰”得到照顾而建成?

zyn 发表于 2016/9/21 17:19

“要突出问题导向。学要带着问题学,做要针对问题改。”__(人民日报)2016.04.26.都抄完党章就结束了。?

齐家客昌 发表于 2016/9/21 18:02

老Z,兴宁的房产证问题不解决,人心就散了,想发展就难了,不过你想望介两条大番薯解决问题,恐怕希望落空了,俗话说其泥鸭吾少过Q,四棱棍吴少转向,不是好醒目的,难介了.

zyn 发表于 2016/9/23 08:58

人自出生起,就是“证随一生”:出生证、户口簿(证).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结婚证、房产证……等。这些证都还是非得有的证。群众辛苦挣钱好不容易买了房子而办不了证或很久才能办证,真是伤感情。伤当地政府与群众的关系感情。若再伤下去,就真的伤不起了。要深思了,要抓紧了,要抓好了!哀莫大于心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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