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315 发表于 2016/10/4 06:47

鸿源集团的目的是想尽办法卖掉车位,然后就放弃金源物业,我觉得金源业主一定团结不买车位,一旦车位卖完,鸿源物业就抽身,到时没有物业愿意接手,变成第二个天誉花园,你再花这么多钱居位的是什么环境。你觉得值吗?

维权315 发表于 2016/10/4 06:53

业主要做的是坚决不买车位,不交300元停车费。如果物业敢锁车,业主团结一心讨说法,是你公司造成停车混乱的,你有什么权利锁车,合同没有业主大会表决通过是不合法。

维权315 发表于 2016/10/4 06:59

物业合同应公开的。

莲叶塘畔 发表于 2016/10/4 09:29


今年初金源物业在提高停车费遭业主强烈抗议的背景下上演"苦肉计",说要业主另选物业公司,至今不了了之,现在又厚颜无耻不择手段大幅度提高停车费到每月300元,说地下车库是他人的私有财产。搞到现在金源小区一片混乱,怨声载道,人心惶惶,试问谁给了物业公司如此权力,谁在背后支持物业公司如此胆大妄为?谁是幕后推手?在全国人民欢度国庆共享太平盛世的曰子里肆意制造事端,破坏稳定和谐的局面。

土滑里 发表于 2016/10/4 13:57

一堆公务员和教师的金源花园,呵呵,呵呵呵呵呵

金源花园业主6 发表于 2016/10/5 08:36

放假之中,多方都显得比较平静。。。。。。

金源花园业主6 发表于 2016/10/19 08:40

继续关注。。。。。

乡下客家人 发表于 2016/10/19 08:59

强制收高费用,这些对广东鸿源来讲习己为常,听闻(拆迁户的命运是悲剧的)楼主反应的就是黄岭城市公园政协何老板照霸占改建成商品楼

转让自用汽车 发表于 2016/10/19 09:51

鸿源集团资金断链了,目的是想尽办法卖掉车位,鸿源关门就在明天!!!!!!!

转让自用汽车 发表于 2016/10/19 09:53

鸿源集团资金断链,想尽办法卖掉车位,鸿源破产指日可待

君子成人之美 发表于 2016/10/19 10:09

鸿源集团资金断链,想尽办法卖掉车位,鸿源破产指日可待

君子成人之美 发表于 2016/10/19 10:17

业主要做的是坚决不买车位,不交300元停车费。如果物业敢锁车,业主团结一心讨说法,是你公司造成停车混乱的,你有什么权利锁车,合同没有业主大会表决通过是不合法。

STEVEN232368 发表于 2016/10/19 10:22

鸿源物业 发表于 2016/10/1 11:02
尊敬的广大业主:1.您们好,小区内的地下停车位的产权和使用权是属于他人的,物业公司没有收费定价的权力, ...

新物业条例规定本条例所称物业共用设施设备,是指物业区域内,由全体业主共同拥有并使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水箱、加压水泵、电梯、天线、供电线路、共用照明、消防设施、绿地、道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停车场、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法律已经规定小区地小车库是配套设施。 非经营性停车场,那鸿源物业提价是违法行为

STEVEN232368 发表于 2016/10/19 10:46

新物业条例规定本条例所称物业共用设施设备,是指物业区域内,由全体业主共同拥有并使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水箱、加压水泵、电梯、天线、供电线路、共用照明、消防设施、绿地、道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停车场、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法律已经规定小区地小车库是配套设施。 非经营性停车场,那鸿源物业提价是违法行为

STEVEN232368 发表于 2016/10/19 10:50

君子成人之美 发表于 2016/10/19 10:17
业主要做的是坚决不买车位,不交300元停车费。如果物业敢锁车,业主团结一心讨说法,是你公司造成停车混乱 ...

新物业条例规定本条例所称物业共用设施设备,是指物业区域内,由全体业主共同拥有并使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水箱、加压水泵、电梯、天线、供电线路、共用照明、消防设施、绿地、道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停车场、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法律已经规定小区地小车库是配套设施。 非经营性停车场,那鸿源物业提价是违法行为

10086111 发表于 2016/10/19 10:51

转让自用汽车 发表于 2016/10/19 09:53
鸿源集团资金断链,想尽办法卖掉车位,鸿源破产指日可待

高高!!

ymh272 发表于 2016/10/19 11:00

鸿源集团资金断链,想尽办法卖掉车位,鸿源破产指日可待:lol

STEVEN232368 发表于 2016/10/19 11:05

金源小区的住户 大家好 对这种鸿源公司的胡作非为的 惯用黑社会一样的做法大家必须团结起来 收集所有资料向市政府市委请愿 向中纪委投诉   中国社会已经走上法制的轨道了

转让自用汽车 发表于 2016/10/20 16:14

金源小区的住户 大家好 对这种鸿源公司的胡作非为的 ,大家必须团结起来 收集所有资料向市政府市委请愿

莲叶塘畔 发表于 2016/10/20 16:57

据说金源好多关系户根本不用交停车费,500多车只有300多车才要交费的,不知这算不算鸿源公司行贿行为?纪委能不能介入调查一下?凭什么金源住户要为一部分关系户特权户埋单?

莲叶塘畔 发表于 2016/10/20 17:02

那些被鸿源"公关"了的关系户,你们就象温水煮青蛙一样,被鸿源温水慢慢煮熟,到时只会四脚朝天,不怕纪委谈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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