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有关部管管 发表于 2016/10/19 19:00

关于人民公园附近的停车位


       每次过年过节回兴宁,总想去看看兴宁的老景点,特别是人民公园,改造后总想去看看,但次次去到都没停车位,仔细看了下却发现有摩托车的停车位就是没有汽车的,这让人很忧伤啊,搞得每次去都是匆匆而过,在侨港街那边偶尔停在人家店铺面前还要被人家赶,能不能画点停车位方便一下啊。

兴宁A8网 发表于 2016/10/19 20:13

本来就地方太小,还有地方当停车位不?停车位是每个城市接下来最头痛的问题啦

北环大道 发表于 2016/10/19 20:13

楼主住在哪里?如果住在城里,真有心去看的话,走路或者骑单车去都可以,一定要开车去吗

tsrj2016 发表于 2016/10/19 20:34

北环大道 发表于 2016/10/19 20:13
楼主住在哪里?如果住在城里,真有心去看的话,走路或者骑单车去都可以,一定要开车去吗

有钱嘛。所以去哪都是开着车去的:)

观世隐者也? 发表于 2016/10/19 20:36

好象是来自星星的你,13区可停你星际的战车.哦?!

观世隐者也? 发表于 2016/10/19 20:40

请记住:停泊13区.

观世隐者也? 发表于 2016/10/19 20:45

凡是开车自驾游到人民公园的,建议统一停13区.

请有关部管管 发表于 2016/10/19 21:18

北环大道 发表于 2016/10/19 20:13
楼主住在哪里?如果住在城里,真有心去看的话,走路或者骑单车去都可以,一定要开车去吗

不是啊,从外面回来。

请有关部管管 发表于 2016/10/19 21:18

北环大道 发表于 2016/10/19 20:13
楼主住在哪里?如果住在城里,真有心去看的话,走路或者骑单车去都可以,一定要开车去吗

不是啊,从外面回来。

请有关部管管 发表于 2016/10/19 21:18

北环大道 发表于 2016/10/19 20:13
楼主住在哪里?如果住在城里,真有心去看的话,走路或者骑单车去都可以,一定要开车去吗

不是啊,从外面回来。

XN395549395 发表于 2016/10/19 21:20

停车位问题,兴宁是应该要好好规划一下啦,特别新城区还有条件,不然等以后搞好了,就没变动了,,应该要超前长远规划,希望这次大会有代表提出来,建设美好兴宁,

请有关部管管 发表于 2016/10/19 21:23

xn528 发表于 2016/10/19 20:13
本来就地方太小,还有地方当停车位不?停车位是每个城市接下来最头痛的问题啦

好难过,唯一一次停在路边边还被那路边的店主出来赶走:'(

请有关部管管 发表于 2016/10/19 21:28

XN395549395 发表于 2016/10/19 21:20
停车位问题,兴宁是应该要好好规划一下啦,特别新城区还有条件,不然等以后搞好了,就没变动了,,应该要超 ...

主要是这怎么也算是个景点,没地方停车这让外面回来的人或者别的游客也很尴尬,既然景点都改造了,何不完善些呢。我看那周围也不是完全不能停车的,只不过停在路边没有停车格,那街边的店主就会出来骂,搞得好像街都是他家的一样了。

zhongyubin 发表于 2016/10/19 22:35

赶走正常,你把车停在店铺门口,人家还要做生意的,换位思考

zhongyubin 发表于 2016/10/19 22:36

兴宁都还没有像样点的公园,有啥好看的

红狐s 发表于 2016/10/20 00:29

zhongyubin 发表于 2016/10/19 22:35
赶走正常,你把车停在店铺门口,人家还要做生意的,换位思考
LZ的意思是说停在路边,停在路边会影响做生意吗?;P

请有关部管管 发表于 2016/10/20 00:36

不是啊,我是停在路边边,正面离他们的店铺起码有两三米距离,上面还是有个人行道的!

红狐s 发表于 2016/10/20 02:32

请有关部管管 发表于 2016/10/20 00:36
不是啊,我是停在路边边,正面离他们的店铺起码有两三米距离,上面还是有个人行道的!

兴宁交警开展私自占用公共停车位整治行动http://www.xna8.com/skin/default/image/zoomin.gifhttp://www.xna8.com/skin/default/image/zoomout.gif   发布日期:2016-09-24来源:梅州市公安局随着汽车数量的持续增长,城区有限的公共停车位使用日益紧张,而沿街商家及店铺业主为了自身的利益使用塑料凳、水泥墩、反光锥筒等物品私自占用门店前的公共停车位,加大城区停车难问题。为此梅州市局交警大队结合“交通秩序大整治”工作要求,开展私自占用公共停车位整治行动。整治行动中,执勤民警对私自占用门店前的公共停车位的商户进行警告并责令其立即整改,对拒不服从且有抵触情绪的商户强制清理各类占位障碍物,恢复泊位停车功能。同时通过电视台《城乡一线》栏目曝光此类行为及加强有关方面的宣传,告知任何单位和个人无论什么理由,都不能将公共资源据为私有,公共停车位属于社会公共资源,是免费提供给市民使用的,应该谁先到谁使用,而这种放置“请勿泊车”牌等障碍物属于预先占有,既不合理,也不合法。在21日的整治行动中特邀请电视台《城乡一线》记者随警报道及曝光不文明行为。一天共收缴反光锥筒30多个,清理塑料凳、水泥墩等障碍物20多处,整治效果明显。接下来,交警部门将继续加强对私自占用公共停车位的行为进行整治,发现一起,整治一起,教育一起,从而缓解停车压力,切实提高道路公共停车位的周期使用率,让兴城道路更安全、畅通、有序。


zhgd520 发表于 2016/10/20 10:51

zhongyubin 发表于 2016/10/19 22:35
赶走正常,你把车停在店铺门口,人家还要做生意的,换位思考

又没有把车开进店里,路不是店家的。

zhgd520 发表于 2016/10/20 10:53

红狐s 发表于 2016/10/20 00:29
LZ的意思是说停在路边,停在路边会影响做生意吗?

看看那些把货物摆出人行道的店家就知道了。这些人不会和你讲道理,你害他没便宜占就是你的错,素质问题。

红狐s 发表于 2016/10/20 11:32

zhgd520 发表于 2016/10/20 10:53
看看那些把货物摆出人行道的店家就知道了。这些人不会和你讲道理,你害他没便宜占就是你的错,素质问题。

我也是这么觉得的

法治社会 发表于 2016/10/20 11:43

zhongyubin 发表于 2016/10/19 22:36
兴宁都还没有像样点的公园,有啥好看的

这是楼主家乡情结,好不好看是次要。

法治社会 发表于 2016/10/20 11:45

实话实说,老城公园规划汽车停车场是勉为其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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