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bsgl 发表于 2016/12/6 06:58

论坛里讨论过的“兴宁市海会印染厂”被责令整改!

11月28日起,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广东,开展为期1个月的环境保护督察。连日来,我市陆续收到中央督察组转交的环保案件,我市各级各部门迅速行动,坚决抓好督察问题的整改落实,目前已初见成效。记者从市环保局了解到,在中央督查组转交的第二批案件中,兴宁市两家涉事的工厂已被责令停产进行整改。这两家工厂分别是兴宁市海会印染厂和兴宁市新陂镇通旺塑料厂。

具体内容见本站“兴宁新闻”栏目。

兴宁市海会印染厂被责令整改
http://news.xna8.com/xn/68556.html

兴宁市新陂镇通旺塑料厂自愿关闭
http://news.xna8.com/xn/68557.html

环保斗士 发表于 2016/12/6 09:26

整改是没有用的,虽然这几天他们不敢排毒气。过几天,又死灰复燃的。

涉及到周边数万老百姓身体健康的污染源,必须勒令强行关闭。大家都必须时刻严密监督这家工厂,加假他们再敢排毒气,大家必须再一次致电、写信跟国家环保总局。这次,中央环保督查的来到广东,确实起到一定的作用。

XN395549395 发表于 2016/12/6 09:39

污染厂还是别开了

梅县诨蛋 发表于 2016/12/6 09:58

纸包不住火了,才唱迟来N多年的爱。环保局的,城管局的,早几年都干虾去了?种雕里养花?还是搞载里?还是吃屎屙饭搞创收去了?

北环大道 发表于 2016/12/6 10:49

从报导的文字来看,海会印染厂和兴宁环保局的演技都是一流的

ab391881 发表于 2016/12/6 11:43

不要嘴上“绿水青山”   心里只想“金山银山”

呵呵嘿嘿 发表于 2016/12/6 11:50

一阵风过后,钱照收,毒照排,鬼都知是应付式的.

呵呵嘿嘿 发表于 2016/12/6 11:53

印染厂应搬到水口工业园去,或者同梅县屎的线路板厂在一起,以毒攻毒.

回不去的故乡 发表于 2016/12/6 12:03

都投诉几年了,一直没改善!责令整改治标不治本,最好的方案是搬迁,还北部几万百姓一个蓝天!

梅县诨蛋 发表于 2016/12/6 13:02

责令整改,而不是立即关停或搬离……想起了贪官们的死刑缓期100年执行。

梅县诨蛋 发表于 2016/12/6 13:07

基本上不用死了,死不了。除非作。

吹水哥 发表于 2016/12/6 14:22

自己辖区有哪些问题不知道?非得要上一级工作组转交市民投诉才有点动作,典型的官僚主义。

ab391881 发表于 2016/12/6 14:29

睁着眼睛说瞎话,醉翁之意不在酒,官僚的看家本领。

鹅湖人 发表于 2016/12/6 14:42

可能是近两个月设备调试期间,排放未能达标       哈哈哈哈哈哈哈……

鹅湖人 发表于 2016/12/6 14:45

兴宁市有关部门和有关官员一副雷厉风行的表演绝对可以评选奥斯卡最佳演员奖项

毒舌 发表于 2016/12/6 14:47

金雁电工呢

老老王 发表于 2016/12/6 14:49

这是兴宁官商钱权交易等型,没有交易环保早都关闭这样市民反映强烈约排毒厂了!!!!!

老老王 发表于 2016/12/6 14:54

强烈的,不是约对不起。就应该关闭才能彻底解决问题。

576462236 发表于 2016/12/6 16:44

必须给百姓一个交代!

膘哥 发表于 2016/12/6 18:06

兴宁有环保局吗?????笑话,“不保局”就有

呵呵嘿嘿 发表于 2016/12/6 18:48

膘哥 发表于 2016/12/6 18:06
兴宁有环保局吗?????笑话,“不保局”就有

环字多了一横,;P

ddd123 发表于 2016/12/6 19:55

“我们已经聘请东莞的专业团队来处理废水,可能是近两个月设备调试期间,排放未能达标。”袁举荣说,12月3日收到政府发出的“责令整改书”后就已经停产了,将配合好政府部门做好环保工作

避重就轻,废气多严重都 不敢住人了,:@:curse:

冇火照蛤蟆 发表于 2016/12/6 21:46

大家应该持续关注监督

YNPDJJ 发表于 2016/12/6 23:31

必须搬离!!!

郎当古 发表于 2016/12/7 07:49

因环境污染引起的雾霾笼罩七个省市涉六十多个城市,国家环保部门首开腔承认中国空气污染冠绝全球!因雾霾造成能见度低于20米的河北省某地,有老翁在高速公路落车小解时迷路,四川有洋教师戴防护罩上课!

bbs2006 发表于 2016/12/7 09:16

中央督察组督查的案件,更多的是督查当地政府官员,海会印染厂这么明显的污染,民怨这么大,兴宁这个小城,环保部门太忙了不清楚有这回事吗,还是吃了好处费被“摆平了”?
以所谓国企来推脱,国企就可以赚黑心钱吗?国企就可以牺牲一个城市的利益来维持小数人的生存吗?所谓"国企",只不过是以“国企”的资源来满足个别人的腰包

xnsfgh 发表于 2016/12/7 11:01

这就是水滚千遍不如定海神针一根。

灵镜 发表于 2016/12/7 12:31

罚他去大戈壁植树造林一千亩

玉如意 发表于 2016/12/7 15:53

鹅湖人 发表于 2016/12/6 14:45
兴宁市有关部门和有关官员一副雷厉风行的表演绝对可以评选奥斯卡最佳演员奖项

妙赞!

回不去的故乡 发表于 2016/12/9 17:34

必须搬离,以绝后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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