尘未封 发表于 2017/7/28 23:02

兴宁驻穗办原主任陈伟峰财务具体收支的情况说明

本人垫付的费用按时间段分为三笔,第一笔是2003年底至2010年10月,是经过市审计局审计的,审计结论在下页有详细内容。审计前结合本办代收代付的实际情况,经请示市府办领导后,由市府办会计李茂泉前来驻穗办结帐汇总,包括本人和另四位参与代收代付职工的单据,其中2008年8月18日的结欠单是分管领导夏副市长交代李茂泉结出。基于上述财务结算清单和七十五本财务原始凭证原件,驻穗办出具第一份欠条给本人,只是七十五本财务原始凭证现仍锁在市审计局。补充的是列为征地前期费用的单据依据合作商的承诺函不在驻穗办报帐。

尘未封 发表于 2017/7/28 23:05

这是任职十年唯一的审计报告书,是驻穗办2003年底至2010年10月的财务收支情况,审计内容第3页(5)明文显示本人还有大量单据未报帐,第4页二对我提出较好的审计评价意见,第5页表述为因职工轮流上班造成无专职出纳会计,财务管理存在不足。

尘未封 发表于 2017/7/28 23:09

鉴于驻穗办以往财务情况,仅仅1998年1至10月接待费就达28多万元、还有财政拔款26万。我觉得有必要对我2003年底至2010年10月的接待费用和节日慰问费作个说明,7年期间接待费用也就36万左右,月均大概4300元(没有超标),百分之九十以上均用于征地所在村社、规划国土有关部门和在兴有关领导沟通,财务凭证注有两个证明人和发票附有银行刷卡回执。节日慰问费共52万元,均有两个证明人和90%以上有银行刷卡回执,对象主要是省城三位省老领导、省城三位重要部门领导、征地有关的规划国土相关负责人、车陂村领导及兴宁有关领导,年年如此从未间断。在兴业务费用最多的是2008年底至2010年4月,因要重新启动驻穗办新址建设,期间共上了三次巿政府常务会议需处理关系。而驻穗办收入7年财政拔款14万元,加上驻穗办7年物业80万左右共94万,驻穗办7年日常开支101万左右,日常开支缺额7万、接待费36万(其中28万多经审计)和慰问费52万共95万均由本人垫付。

尘未封 发表于 2017/7/28 23:13

这是我第二笔垫付的费用,也是2010年11月至2012年5月本人离任期间的开支,由市府办会计李茂泉、本办职工黄中强为出纳做的帐目,本人保留5本《财务会计报告表》原件和会计台帐复印件,结欠本人的财务单据款27万元,征地前期费用13万多(依据合作商承诺不在驻穗办列支)。费用主要是一次性缴交驻穗办职工社保金5万多元、结清2002初至离职期间老丁古商店茶烟酒款5万多元和南华茶业土特产款3万多、在兴接待车陂村社领导一行歺饮(分管领导在场)旅业礼品2万多元及在梅县雁南飞接待辖区居委一行1万多元,以上费用和本办日常开支、接待慰问垫付费用汇总成规范的财务原始凭证帐本移交至市审计局,仍是足足5年多耍无赖拒不结帐,明显违反审计法、会计法和领导干部审计实施细节相关法规。

尘未封 发表于 2017/7/28 23:17

这是我第三笔未结帐费用,也是2012年5月我离任后根据组织安排继续留守在市府驻穗办的开支,全部发票单据原件至今一直保留在本人手中无法结帐。留守驻穗办期间,鉴于所有驻穗办的房产财物均是本人于2002年3月从前任接管签收,在办理移交手续前本人完全有权使用,也多次催促我的后任尽快办理相关交接手续,万万没想到2014年3月自己还有些未整理的单据发票、留在办公室和宿舍的自身财物,在没有离任审计结论、未有新老法人交接手续的情形下被原书记陈略宇派人强行霸占清理出去,这和土匪行径有什么区别呢?当时我恰在兴宁身体不适,虽向辖区派出所报案处理,但损失多少财物无法统计。

雄峰 发表于 2017/7/29 01:56

小小官圆那么多钱,你懂的

尘未封 发表于 2017/7/29 08:51

5年前本人已接受有关部门专案审查,未有经济问题,特作此回复。

任风吹 发表于 2017/8/11 17:08

真是驼衰兴宁人,自己当一把手自己拿单位章盖了说欠了自己的钱:L:L:L:L:L:L
强烈要求王岐山过来打苍蝇!!!!

尘未封 发表于 2017/8/12 14:41

任风吹 发表于 2017/8/11 17:08
真是驼衰兴宁人,自己当一把手自己拿单位章盖了说欠了自己的钱
强烈要求王岐山过来打苍蝇!! ...

看来你确是专程前来发帖搞事之人,本人在另帖回复你别断章取议,在这里仍要提醒你欠条是基于财务结算清单和原始单据凭证出具。还有就是告诉你这些财务资料本人已递交省委巡视组和省信访局,也恳请上级部门下基层调查了解是非曲直。最后,我把连职工工资都需本人垫付的部分单据发给你看,能说原单位驻穗办不欠我垫付款吗?望附图对你无端滋事生非有所收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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