尘未封 发表于 2017/7/30 11:03

兴宁驻穗办原主任要求公示合作商额外补偿面积

这部分列举资料是本人为驻穗办额外争取700平方米建筑面积的最后业绩,也是导致本人被撤职查办、迫害辞退的直接诱因:合作初期和粤富公司谈判产生分歧时,陈略宇把本人从广州召回兴宁,在市长办公室当面授意要我处理好和粤富公司的关系,我当即明白被上届政府枪毙的项目得以顺利重新启动的个中原因。后来粤富公司为提高车陂地块可建容积率,请求本办致函黄省长取得支持,并承诺超出面积给予驻穗办适当补偿,结果可建面积从16299提高至30059平方米,却自㥓有陈略宇为靠山违约不愿补偿,还对本人威逼利诱,陈略宇也派亲信试图说服我劝我放弃争取不少于70O平方米的额外补偿面积。本人承认《合作建房合同》确是约定获批面积超出部分归粤富公司,但2011年6月8日粤富公司出具的承诺函是合同约定以外的内容,具有同等法律效率合作商理应覆行。当看到作为兴宁书记的陈略宇竟如此明目张胆维护合作商利益,为证明没有同流合污保全自身清白决定递交请示函由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

尘未封 发表于 2017/7/30 12:04

鉴于时任书记兼市长的陈略宇在2012年1月18日市政府常务会议百般袒护合作商粤富公司的讲话,我觉得有必要此前粤富公司已有多次违约的案例公开于世,以往合作商有倚无恐违约我都尽量克制,但这次事关黄省长批示责任重大未敢屈从。未提高容积率前总建筑面积16299平方米合同约定分配驻穗办带装修1800平方米房产和四个车位,应该是对上对下有个恰当的交代,如今在黄省长批示后总建提高至30059平方米,合作商又出具给予适当补偿的承诺函(我也咨询了律师适当补偿标准应不少于超出部分10%),当时天河车陂房产估值每平方米已达三万,二千多万房产就这样屈从领导拱手相让本人觉得似有不妥,有朝一日追究责任唯有我脱不了牵连,故在市政府常务会议坚持要求补偿,会上在主持公道的谢副市长带头下参会领导一致要求合作商给予补偿,该领导脑羞成怒会后当众扬言要查我,据市府办资料股透露会后他本人还多次亲自修改会议纪要内容,与会场氛围大不相符。得罪他的下场就是不久我被官商勾结撤职查办,一年后还被迫害辞退,垫付款更是拒不结帐追讨无门。

丘兴平 发表于 2017/7/30 12:20

晚上是看不到太阳的。

宁水情长 发表于 2017/7/30 12:43

楼主确实不容易,没有功劳也有苦劳,兴宁市政府怎能如此而为之;让外派机构,为家乡办事的在外乡贤们多寒心呐

宁水情长 发表于 2017/7/30 12:44

如此看来,陈略宇也不是什么好鸟

丘兴平 发表于 2017/7/30 12:58

是我就咬点蛋糕吃阿里就算了,不愿搞的鱼死网破,自己也没落的好下场,跟你找吃使的属下也跟着倒霉。你这就是不识时务,俗话说官大一级压死人,适当挣一只眼闭一只眼是生存法则,过钢容易断,楼主当时合作商没有给你点水钱吗?

尘未封 发表于 2017/7/30 13:28

鉴于时任书记兼市长的陈略宇在2012年1月18日市政府常务会议百般袒护合作商粤富公司的讲话,我觉得有必要此前粤富公司已有多次违约的案例公开于世,以往合作商有倚无恐违约我都尽量克制,但这次事关黄省长批示责任重大未敢屈从。未提高容积率前总建筑面积16299平方米合同约定分配驻穗办带装修1800平方米房产和四个车位,应该是对上对下有个恰当的交代,如今在黄省长批示后总建提高至30059平方米,合作商又出具给予适当补偿的承诺函(我也咨询了律师适当补偿标准应不少于超出部分10%),当时天河车陂房产估值每平方米已达三万,二千多万房产就这样屈从该领导拱手相让本人觉得似有不妥,有朝一日追究责任唯有我脱不了牵连,故在市政府常务会议坚持要求补偿,会上在主持公道的谢副市长带头下参会领导一致要求合作商给予补偿,该领导脑羞成怒会后当众扬言要查我。据市府办资料股透露他本人亲自修改会议内容,文件一发和会场氛围大不相符,明明是我赢得同情和支持,却被他贬得体无完肤。得罪他的下场就是不久我被撤职查办,一年后又遭迫害辞退,垫付款拒不结帐追讨无门。

尘未封 发表于 2017/7/30 13:43

若是收了,就乖乖听话了,主任照当,垫付款顺利收回。还有一种可能就跟着进去了!

客家人明明白白 发表于 2017/7/30 13:47

不容易

尘未封 发表于 2017/7/30 13:48

尘未封 发表于 2017/7/30 12:04
鉴于时任书记兼市长的陈略宇在2012年1月18日市政府常务会议百般袒护合作商粤富公司的讲话,我觉得有必要此 ...

不好意思图片顺序颠倒

天边的云彩 发表于 2017/7/30 13:51

丘兴平 发表于 2017/7/30 12:58
是我就咬点蛋糕吃阿里就算了,不愿搞的鱼死网破,自己也没落的好下场,跟你找吃使的属下也跟着倒霉。你这就 ...

正是因为楼主不愿意与开发商勾结不愿与陈某宇同流合污,才被挨整。以陈某在任期间的官场作风就知道,谁跟他对着干不听他话就不会得到好下场。楼主也是想为兴宁做点事,为办事处多争取点利益,没想到如今落到如此下场。同情楼主。

丘兴平 发表于 2017/7/30 14:11

天边的云彩 发表于 2017/7/30 13:51
正是因为楼主不愿意与开发商勾结不愿与陈某宇同流合污,才被挨整。以陈某在任期间的官场作风就知道,谁跟 ...

同情能当饭吃阿?楼主现在属于"刁民"这一类人了,曾经的领导正科级干部,现在落的如此下场,再让你选择一次你还会这样吗?

楼主这方面你就不够滑醒了,你要多向我们A8几位网友学习阿里。何为中庸之道。

异乡的兴宁人 发表于 2017/7/30 14:44

那就把这件事再查一遍,看谁才是冤枉的。

李东序 发表于 2017/7/30 15:55

小心风大,各位乡友。

skcontest 发表于 2017/8/4 12:05

老陈啥问题为何二年不公布软禁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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