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说爱情来过 发表于 2010/7/6 09:42

红尘俗事

那一年的我,就象是一粒尘埃,渺小而且普通,而你却象一阵风,肆意飘扬,随性洒脱.当微风拂过,尘埃落定的刹那,你只留下了匆匆的一回眸,就这么潇洒的转身,带着我恋恋不舍的目光,离开!
    某年某月的某一天,你对我说:我们是不是见过?多么讽刺的一句话,原来,一直,我还在原地等你,你却忘了曾经来过这里!不,    我们不认识!   我平静的说."呵呵,我就说嘛,你这么靓,见过我一定记得的."心里在冷笑,原来,他不记得的只是丑小鸭时的我.原来,人,终究都是肤浅的!
   "再见!"我说.这次,换我潇洒的转身,离开!

泪珠儿2月6日 发表于 2010/7/7 09:52

恩。。。我想,很多时候人对他人之所以能留下印象,或会去多瞄几眼对方,要么就是外表合眼缘,要么就是对方具有有与他人不同的气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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