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bsgl 发表于 2021/6/25 00:10

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兴宁市慧觉服装店)

兴宁市慧觉服装店:  你单位在工资分配等方面违反国家、省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规定,存在以下问题:你单位未按规定给工人按时足额支付工资。  现根据《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五十六条规定,下达指令如下:三日内付清所拖欠的彭慧觉6500元工资。请你单位在2021年6月26日前对以上问题进行整改,并把整改情况和证明书面报我局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  逾期不改正的,我局将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的有关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联系人:林监察员、钟监察员   联系电话:0753—3682331
兴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6月22日

卖地人 发表于 2021/6/25 21:20

厉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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