挽救兴宁 发表于 2011/3/6 19:13

关于兴宁乱收治安费的问题

本人在兴宁某街道经商。每年都会有人来我店铺收治安费,是郊区派出所的人来收的。他们说是上级的任务。请问这合不合法。治安费居然还可以讲价的。甚至有人凶一点的居然不用收, 简直是欺软怕硬。收了治安费还一点作用都没有,丢车的丢车,闹事的闹事,而且还一律不管。如此治安费合法吗。小店经商们应该带哪里投诉。请大家携起手来挽救兴宁。

龙东子 发表于 2011/3/8 15:26

有这回事吗?

小黄鱼 发表于 2011/3/8 18:31

可以通过今日一线来暴光他们的行为

小冰雹 发表于 2011/3/8 21:40

3楼的兄弟,还是等情况弄清楚再说好吗。。。。。。

小冰雹 发表于 2011/3/8 21:42

唉,当今世界,无奇不有,谨慎为好!。。。。。。

小冰雹 发表于 2011/3/8 21:42

激动完后的。。。。。。。。谢谢!

常驻兴宁 发表于 2011/3/8 23:31

据我所知,治安费是可以收的。但也是自愿收的。派出所的不会强迫你呢。楼主难道是受气来发泄了?但也要客观事实。再说派出所本来就是警力不过。收取治安费也是为了请来的那些辅警的工资(其中一些辅警是由政府拨款的,但还有一些辅警是派出所自己出钱请的)。所以,莫激动。。。

xnsfgh 发表于 2011/3/9 12:01

收费可以讲价,议价政府,有什么诚信?

zxy19751975 发表于 2011/3/9 12:24

是不是真的,自愿?这个倒第一次听说,呵呵,

竹林居士 发表于 2011/3/9 13:32

完全可以不交的,我早就不交了。妈的,交了治安费 ,店铺被撬了两次,他们都不好意思来收了!

三方人 发表于 2011/3/9 13:40

支持通过媒体爆光。

928447208 发表于 2011/3/9 14:56

你不交,如你店有治安问题他不管

xingningpopo 发表于 2011/3/9 15:57

收了钱就应该做事情不要只拿来发奖金这是不好的

挽救兴宁 发表于 2011/3/9 18:30

当然有啊,我亲身经历的

挽救兴宁 发表于 2011/3/9 18:34

回复 7楼 常驻兴宁


    我没有激动,也没有受气。只是他们的行为简直就像强盗。不像是正规执行公务的,他说是上级有文件要收取治安费,其实根本没有的,这是对百姓的欺骗

挽救兴宁 发表于 2011/3/9 18:35

回复 10楼 竹林居士


    说得对,他们根本不付责任。强烈反对收治安费

lwb 发表于 2011/3/9 18:39

治安费好像是一年120元,但起不到作用,只拿钱不办事,我都懒的交了

乔木 发表于 2011/3/9 20:42

肯定属乱收费行列,如果是行政规定的,不可能讲价,还会给税务发票。应拒缴。

乔木 发表于 2011/3/9 20:44

审个屁,发表事实言论怕啥。

常驻兴宁 发表于 2011/3/9 21:30

治安费听说是可以收取的,不过是自愿的,算了吧,不要一直在骂他们,家家有本难念的经,其实我们有无检讨下自己,发生被偷、被抢、以及其他案件发生的时候,我们老百姓,是否敢站出来。做证人、或者提供线索来给我们的公安民警破案呢,公安破案主要方式就是依靠群众,我们作为群众都不敢站出来提供线索,又有什么资格来指责他们破案不力呢????

小彬哥 发表于 2011/3/9 21:41

唉,都那么激动干啥啊,我家已交多年了,一年只不过100多元,每天少抽一、二支烟就有了.......其实郊区派出所我认识的几个警官倒是挺不错的......按我老爸说的,兴宁的治安也是每位兴宁人的事,出点钱出点力也是应该的。

常驻兴宁 发表于 2011/3/9 22:11

唉,都那么激动干啥啊,我家已交多年了,一年只不过100多元,每天少抽一、二支烟就有了.......其实郊区派出 ...
小彬哥 发表于 2011/3/9 21:41


    支持小彬哥,都激动啥,兴宁的治安不仅仅是兴宁几百个警察的事情,而是每一个兴宁人民的事情。

一个人走 发表于 2011/3/9 22:30

你不交,如你店有治安问题他不管
928447208 发表于 2011/3/9 14:56


    这是什么行为啊?

與世無爭 发表于 2011/3/10 10:35

羊毛出在羊身上.老百姓用錢交稅但得不到保帳,這是政府的黑暗和無能...........

阿赖古2528 发表于 2011/3/10 11:37

回复 12楼 928447208


    兄弟,看来你还没投诉过警察吧,出了治安问题他们哪敢不来啊,我可知道俺兴宁人很能投诉人特别是警察的哦。

阿赖古2528 发表于 2011/3/10 11:41

回复 1楼 挽救兴宁


    赞成楼主“携起手来挽救兴宁”,但如何挽救法,只是口诛笔伐吗?我看还是要行动的,兴宁治安、兴宁稳定是我们每个兴宁人的事,别太多怨气,不交治安费,人家不敢勉强你的,但还是希望大家能为我们兴宁的治安稳定拿出点行动来。

静思 发表于 2011/3/10 21:14

楼主:你们就无事说事,今天我特到派出所看看,果真有在收费许可证上有治安联防费这收费项目,然后我又打电话到梅州财政局、物价局询问,他们说是兴宁市的治安联防收了好多年了,兴宁是以店铺计算收取的,梅江、梅县及其他县是以居民户口收取的,即是每户/每月不得超过25元,所以不能乱发泄,唉、、、、、

事实面前 发表于 2011/3/11 14:49

楼主:正常啦,都收了十几年了,要不他们怎么开支啊

最后一班渡轮 发表于 2011/3/12 18:47

警察也有很多苦,要理解理解,其实警察在工作中也是很辛苦的!

小彬哥 发表于 2011/3/14 12:23

回复 29楼 最后一班渡轮


    支持“最后一班渡轮”,不过还是希望政府能加大对警察经费的保障力度,让他们不用收治安费也一样能正常运作。

诗情画意 发表于 2011/3/24 16:24

说是治安费,其实是保护费,这是兴宁的黑社会。难道维持治安作为警察不是应该的吗?拿着我们纳税人的钱组织黑社会。这是兴宁特色的黑社会团伙,把这些传到中央那里去,看什么时候中央把它端掉。哈哈!!!

laihanfei 发表于 2016/6/10 12:17

上级的任务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关于兴宁乱收治安费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