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先生 发表于 2011/5/21 14:52

回复 99楼 婷婷儿


    你知道吗?她乱发布这些假新闻直接影响了兴宁人的形象,所有我不服。“害人之心不可有”,害了人会得到报应的。人还是要做好人“好人有好报”。你说是吗?

婷婷儿 发表于 2011/5/23 13:41

:L ,我严重无语!就想问下,如果你对你老板也不服是不是就把他干掉了!年轻人,别太意气用事!哎!我只能说悲哀!!

肖先生 发表于 2011/5/24 18:12

回复 102楼 婷婷儿


    你在说什么?看来你是帮凶?

肖先生 发表于 2011/5/24 18:13

回复 102楼 婷婷儿


    要记住:“好人有好报”。

婷婷儿 发表于 2011/5/25 10:56

回复 104楼 肖先生


    那我就是坏人没好报咯!!非常感谢您竟然说我坏人没好报,我接受了!

婷婷儿 发表于 2011/5/25 10:56

回复 103楼 肖先生


    那我肯定就是帮凶了!!

肖先生 发表于 2011/5/25 13:26

回复 106楼 婷婷儿


    发布新闻(消息)都要实事求是,记住不能造谣。

acheyu 发表于 2011/5/25 14:58

看来楼主要拿出真材实料来,才能摆平肖先生了:P

兴城女 发表于 2011/5/25 15:12

想请107楼婷婷儿别与人争了!太无聊了!人家说极都吾明,不必浪费口舌!!!
试问,没这回事何苦编呢?528能挣饭吃的么?人家口口声声说害人,谁这么有空吃饱撑的没事,做这种损人不利已的事;说什么“好人有好报”,这样一口咬定冤枉楼主发布假消息算坏人么,坏人会得到惩罚吗?你不觉得到了这种地步,他也只好坚持说消息是假的楼主是在害人了,所以早看出他这样都不理了,因为目前只有楼主知道这事是真真确确的发生了。相信会有知道真相的人路过的,所以我们都拭目以待!!!

静静的期待 发表于 2011/5/26 09:23

楼主看来本身就是对他们一家有偏见吧?而且像这种事情还没有证实,话可不能乱说!

肖先生 发表于 2011/5/26 09:46

回复 109楼 兴城女


    要记住;“好人一生平安”。

细相百 发表于 2011/5/30 07:59

惯细古,入得倒吗?真他妈变态!

懵懂happy 发表于 2011/5/30 08:10

无语了接受不了!

xnzzp 发表于 2011/5/30 09:50

应该报警,不能说什么影响孩子一生的鬼话,这么说强奸犯那不是个个都没事了。请问楼主是那家幼儿园所发生的事啊?

肖先生 发表于 2011/5/30 11:59

回复 114楼 xnzzp


    是造谣新闻,那有这样的事。

06058 发表于 2011/5/30 12:55

It was the best of times, it was the worst of times!

maitong 发表于 2011/5/30 14:17

都这么没常识的!强奸案子的证据,特别是受害人身上残留的精液,体液,毛发,伤痕比对鉴定......,特别是精液,保存期限非常短,应该尽快报案!并保留证据!然后才是赶紧去处理伤口,避孕!
当然5岁小女孩子,是怀孕不了的啦!
如果小女孩子的父母不懂得这些,到现在想告人家,李昌钰出马都帮不了忙啦!

〓云中鹤〓 发表于 2011/5/30 16:52

回复 117楼 maitong


    你以为你自己是律师吗?

小小鱼儿 发表于 2011/5/30 19:59

应该尽快报案!并保留证据!

YAN12 发表于 2011/5/30 23:15

如果这是事实的话,那真的是教育问题,他们家开,可他家仔竟是这样的,那我想家长不要再送小孩去了,会是悲剧!如果不是事实,那楼主你的心态又是什么呢?~~~~~~~~~~

YAN12 发表于 2011/5/30 23:15

如果这是事实的话,那真的是教育问题,他们家开,可他家仔竟是这样的,那我想家长不要再送小孩去了,会是悲剧!如果不是事实,那楼主你的心态又是什么呢?~~~~~~~~~~

528538 发表于 2011/5/31 10:29

早看见这个帖子了,没想到是发生在兴宁的事!真的吗?表示怀疑,除非强奸嫌疑犯是神经病的!我认为,这些恐怖的事情或许是假新闻或许是遥远的外省偏僻山区才会发生的!现代传媒到处有精彩图片精彩视频精彩描写,性幻想的对象应该是“有波有路”靓女吧!的怎么会对小孩产生兴趣呢?

maitong 发表于 2011/5/31 17:45

回复 118楼 〓云中鹤〓


    人家叫我X律师,我不怎么接受。叫我X老师,我乐意!

肖先生 发表于 2011/6/1 11:52

回复 122楼 528538


    支持

径南人 发表于 2011/6/1 16:35

如果是真的,得想办法将小女孩离开那个地方,摆脱阴影,犯罪人就按法律办吧,估计他这一生也从此没落………………

maitong 发表于 2011/6/1 17:45

回复 125楼 径南人


    如果是事实,在农村,很多长舌妇的,不可能把她们的舌头都剪短。
建议这个小女孩子的家长搬家,到外地去。
不过,去外地之前,把这个案子交我,我来收拾那个小淫虫!
当然过了这么久,证据都消失了,可以动用点私人手段的。
前提条件是要有这个事实啊!
不要搞得我弄死一个无辜少年啊!

肖先生 发表于 2011/6/4 12:12

不管什么时候都记得一定要做好人,千万不能无中生有。

随风起舞 发表于 2011/6/5 09:47

希望这社会不要有那么多的坏人和坏事,

注定 发表于 2011/6/11 13:35

真的有这样的事情啊?

若愚 发表于 2011/6/11 23:13

要去报案啊

赶猪加 发表于 2011/6/12 00:47

那小子看毛片多了吧,找洞试试

榕先生 发表于 2011/6/12 19:19

没听过这个村。楼主时间地点案发经过都说不清楚

chiwawayu 发表于 2011/7/13 14:01

这村在原来的叶南,现在的叶塘。山区,交通不便利,靠近龙川。

z012 发表于 2011/7/13 15:32

时代在进步,人性在倒退,可悲啊

肖先生 发表于 2011/7/13 15:42

造谣不可信

水浸屋准妈咪 发表于 2011/7/13 16:37

恐怖哦!!责任最根本为家长教育问题。

肖先生 发表于 2011/7/13 17:30

回复 136楼 水浸屋准妈咪


    你相信吗

迷路 发表于 2011/7/13 17:51

教育体系害人
城乡教师待遇不同害人
这一切导致
好教师往城市跑
有钱没钱往城市里迁
乡下就乱成一团糟了,管理\师资\费用等等......

和平鸽 发表于 2011/7/13 19:57

可恨!绝对不能放过这个强奸犯,打他半死!!

刁坊金银 发表于 2011/7/13 20:29

真的不应该,严处

还没被注册 发表于 2011/7/13 21:04

怎么做家长的......

fandonglong 发表于 2011/7/14 18:11

真的假的???

农行猪 发表于 2011/7/26 02:45

把那条萝卜拔掉

新手007 发表于 2011/7/28 09:44

路过!!顶下!!!!!!!!!!!

农行猪 发表于 2011/7/28 21:25

把那条萝卜拔掉

xnll 发表于 2011/7/28 21:55

是叶南的下中村么?那里好像是有这么一个叫少玉的女人开了间幼儿园

望江啊哥 发表于 2011/7/28 22:22

这种人大无耻了

旋转木马 发表于 2011/7/29 01:31

现在的孩子都怎么了?

275158136 发表于 2011/8/11 19:32

唉只靓妹有需要啊,拉去奸了,在切JJ.!

兴城女 发表于 2012/11/30 16:09

是叶南的下中村么?那里好像是有这么一个叫少玉的女人开了间幼儿园
xnll 发表于 2011/7/28 21:55


    你知道那个地方,还有那么个人。此事发生之后,全家外出务工,没在兴宁了,该村幼儿工作由小学接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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