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A8 兴宁论坛 兴宁新闻 兴宁人的网络社区
标题:
给那些恋网的孩子们一个警示,又一个血的教训!
[打印本页]
作者:
我爱兴宁2008
时间:
2011/9/28 09:57
标题:
给那些恋网的孩子们一个警示,又一个血的教训!
在2011年9月25日下午五点多钟时***在网友的邀请下来到了富兴广场这边见面,见面后那三个(可以说绑匪)绑匪让她去龙田玩,然而她也答应去,令人没有想到的是他们把***绑架了,绑架后他们打电话给她的父母并说要十七万来换,***起初她父母不相信是真的,最后他们相信了并报了警,意外发生了他们听到她的父母报了警,他们在当天晚上杀死了***,在第二天警方来到了‘绑匪’家里并把他们抓住了,他们承认是杀的人,并把她埋在了山上的墓地里并用烂棺材板把她盖住了。。。。。这是兴宁一所中学初一学生。
给人们一个警示吧,在成长孩子的道路上,安全监管和心理交流更为重要,特别上在孩子的叛逆时期,能够让孩子顺利渡过。
作者:
嘉应客家人
时间:
2011/9/28 11:50
子不教父之过,这不知是谁的责任
作者:
行车里
时间:
2011/9/28 11:54
90后呀,太开放的结果
作者:
林大鸟
时间:
2011/9/28 11:57
听人说是实验中学初一的学生。
作者:
十分狂
时间:
2011/9/28 12:01
兴宁实验学生轻信网友赴约遭绑架撕票
警方 24 小时破案 2 嫌疑人落网
26 日,兴宁警方 24 小时内侦破一宗初一女生轻信网友赴约,遭绑架勒索被杀害案, 16 岁的犯罪嫌疑人邓某辉和 21 岁的犯罪嫌疑人罗某落网。
9 月 25 日 (星期天)下午 3 时许,在宁新办事处富兴市场卖衣服的个体户罗某文、李某芬夫妻接到一讲普通话男子打来家中的电话,说其女儿 [ 小花(化名)、 13 岁、实验学校就读初一学生 ] 在他手中,须用 7 万元赎人,不得报警,否则撕票,随后罗某文的手机又连续接到勒索短信。罗某文夫妇发动亲朋寻找女儿未果后,下午 4 时许,到兴宁市公安局郊区派出所报警。
接报后,兴宁市委常委、公安局长谢益民立即与分管刑侦的副局长罗伟航带领刑侦民警到郊区派出所指导开展侦破工作,梅州市公安局相关部门指导协助破案。通过侦查发现小花的 QQ 与龙田镇蓼塘人邓某辉(男, 1995 年出生)有联系,邓某辉有重大作案嫌疑。经进一步侦查发现另一名龙田镇凉伞人罗某(男、 1990 年出生)也与此案有关联。 26 日中午 2 点半,民警快速出击将躲藏在龙田镇蓼塘村老屋内的邓某辉抓获。下午 4 点,在龙田镇凉伞村罗某家中将罗某抓获。 经审查, 2 名犯罪嫌疑人交代了绑架中学生撕票的经过。据交代,住在邻村的邓某辉和罗某商量绑架邓某辉 2 个月前通过 QQ 聊天认识的女学生小花勒索钱财。 25 日上午,邓某辉通过 QQ 联系小花,相约当天中午出来见面。下午 2 时许,邓某辉与小花互通电话后,小花从富兴市场后面的家中出来坐上邓某辉的摩托车,邓某辉将小花直接载到 10 公里外的龙田镇凉伞村金星墓地附近。等候在那里的罗某与邓某辉一起将小花捆绑,然后向其家人勒索钱财。晚上 9 时许,邓某辉和罗某两人怕事情败露将小花杀害灭口,用木板藏尸墓地土坑里。
据了解,该女生为实验七年级10班学生,罗倩
兴宁实验学生轻信网友赴约遭绑架撕票
警方 24 小时破案 2 嫌疑人落网
26 日,兴宁警方 24 小时内侦破一宗初一女生轻信网友赴约,遭绑架勒索被杀害案, 16 岁的犯罪嫌疑人邓某辉和 21 岁的犯罪嫌疑人罗某落网。
9 月 25 日 (星期天)下午 3 时许,在宁新办事处富兴市场卖衣服的个体户罗某文、李某芬夫妻接到一讲普通话男子打来家中的电话,说其女儿 [ 小花(化名)、 13 岁、实验学校就读初一学生 ] 在他手中,须用 7 万元赎人,不得报警,否则撕票,随后罗某文的手机又连续接到勒索短信。罗某文夫妇发动亲朋寻找女儿未果后,下午 4 时许,到兴宁市公安局郊区派出所报警。
接报后,兴宁市委常委、公安局长谢益民立即与分管刑侦的副局长罗伟航带领刑侦民警到郊区派出所指导开展侦破工作,梅州市公安局相关部门指导协助破案。通过侦查发现小花的 QQ 与龙田镇蓼塘人邓某辉(男, 1995 年出生)有联系,邓某辉有重大作案嫌疑。经进一步侦查发现另一名龙田镇凉伞人罗某(男、 1990 年出生)也与此案有关联。 26 日中午 2 点半,民警快速出击将躲藏在龙田镇蓼塘村老屋内的邓某辉抓获。下午 4 点,在龙田镇凉伞村罗某家中将罗某抓获。 经审查, 2 名犯罪嫌疑人交代了绑架中学生撕票的经过。据交代,住在邻村的邓某辉和罗某商量绑架邓某辉 2 个月前通过 QQ 聊天认识的女学生小花勒索钱财。 25 日上午,邓某辉通过 QQ 联系小花,相约当天中午出来见面。下午 2 时许,邓某辉与小花互通电话后,小花从富兴市场后面的家中出来坐上邓某辉的摩托车,邓某辉将小花直接载到 10 公里外的龙田镇凉伞村金星墓地附近。等候在那里的罗某与邓某辉一起将小花捆绑,然后向其家人勒索钱财。晚上 9 时许,邓某辉和罗某两人怕事情败露将小花杀害灭口,用木板藏尸墓地土坑里。
据了解,该女生为实验七年级10班学生,罗倩
作者:
十分狂
时间:
2011/9/28 12:01
唔妹去讲,崖屋夸人。十分坨衰人!
作者:
aimin
时间:
2011/9/28 18:48
小孩是要多引导了
作者:
cgs
时间:
2011/9/28 19:37
可悲可怜可恨,,,,,
作者:
曾大海
时间:
2011/9/28 20:50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烦人
时间:
2011/9/28 21:40
大海兄弟,用错个成语了
相敬如宾 是说的夫妻
作者:
潜巴里
时间:
2011/9/28 21:57
打把鬼,已夏的鬼崽里,十分得人胃,搞了还要迟人,看来爱学会保护自家啊。
作者:
宁静以致远
时间:
2011/9/28 22:11
又一个教育孩子的反面典型案例,只是代价太大,太让人痛心。
作者:
老将军
时间:
2011/9/28 23:36
让沉醉于所谓网友的少男少女们警醒!
作者:
曾大海
时间:
2011/9/29 08:37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奈我何
时间:
2011/9/29 09:05
蠢人蠢事。
作者:
阿聪
时间:
2011/9/29 10:13
唉。。网络害人啊。
作者:
亦瞳
时间:
2011/9/29 10:17
唔妹去讲,崖屋夸人。十分坨衰人!
十分狂 发表于 2011/9/28 12:01
唔系吧,泥屋夸人哦~~十分恐怖啊.酿今到屋夸暗乱啊.
作者:
托马斯宝贝
时间:
2011/9/29 11:10
楼上的曾大海,你也太有才了。长篇大论啊。不过像你说的这种经历,以前我们读书也都有经历过的。不过没你那么戏剧性。读书那会,我也会去见网友啊,但是只见兴宁的,不敢见外地的,怕被骗了。现在看了幸亏多出生了几年,遇上的网友都是善良的,现在有的也都成好朋友了。
作者:
托马斯宝贝
时间:
2011/9/29 11:12
不过现在网络上的东西还是少信为妙。那些骗子都太聪明了!
作者:
缘789
时间:
2011/9/29 11:44
网上认识的人也不一定全是坏人!但防人之心不可无。
作者:
19911017
时间:
2011/9/29 11:46
女的没有自我保护意识一错,父母监管不够一错,嫌疑人家庭教育一错,社会风气败坏一错,嫌疑人自身念头歪是最大一错、学校需要寻找类似视频专题讲座一天半天、新闻对儿童的教育性质可能会比较大
作者:
rainoil
时间:
2011/9/29 12:06
又一杯具~国之悲~
作者:
65652999
时间:
2011/9/29 12:39
网络时代,那些乖乖呆在屋里的,并非每一个都像你眼中所见的那么乖!所以呀——再忙,也要有与孩子交流的时间,多多了解孩子的内心。
作者:
3401666
时间:
2011/9/29 12:56
又一杯具~国之悲~
作者:
zcl520
时间:
2011/9/29 15:15
杯具。。。。我现在都不知道该说我是好人呢还是坏人了!!1但我只能保证我不是坏人
作者:
飘零叶
时间:
2011/9/29 16:29
00年开始聊QQ,见过好几次网友,那时单纯多了,现在这个网络乱的呀~~.
作者:
曾大海
时间:
2011/9/29 21:39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cheng7212
时间:
2011/9/29 22:03
孩子要管好啊
作者:
wuyou
时间:
2011/9/30 21:30
哎,又一杯具,愿她一路走好,也希望现在为人父母的,还有这些花儿们都能吸取这血般的教训
作者:
Manjusaka
时间:
2011/9/30 23:00
年纪轻,不懂得其中利害
作者:
兴宁阿朱商店
时间:
2011/9/30 23:14
当年我也见过网友 可是人家女孩子来见我我还怕羞 呵呵 说没两句我就跑了
作者:
土滑里
时间:
2011/10/1 02:13
站在另外一个高度来讲,股市的过山车,黑箱操作,造成民众的投资渠道不能正常运作,继而转向全民皆炒房地产,财富迅速集中到少数人手中,贫富悬殊日益拉大,社会矛盾必然难于调和,再加上政府缺少监督,贪污腐败,法制缺少公平,所以恶性案件只会增加不会减少。
在如此大环境之下,家庭教育,学校教育能起到的作用是微乎其微的。歹徒是不相信因果报应的,一个吸毒的人可能为了10块钱去杀人。
作者:
323121219
时间:
2011/10/1 05:51
,最后他们相信了并报了警,意外发生了他们听到她的父母报了警,他们在当天晚上杀死了***...l楼主说做父母的去报警,但是给歹徒发觉了?怎么可以让歹徒知道报警的事情?
作者:
曾大海
时间:
2011/10/1 10:18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冤枉艹过当
时间:
2011/10/1 11:50
冤枉艹过当,十分恶捞。
作者:
曾大海
时间:
2011/10/2 19:08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hedaihedai
时间:
2011/10/5 14:51
为什么后面的帖子不能顶啊
作者:
诚为先
时间:
2011/10/14 01:00
射门——好多水哦!!!
欢迎光临 兴宁A8 兴宁论坛 兴宁新闻 兴宁人的网络社区 (http://fc.xna8.com/)
Powered by Discuz! X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