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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兴宁黄陂镇发生了一起命案 夜宵档主被持刀砍死 [打印本页]

作者: 兴宁528    时间: 2011/11/3 22:43
标题: 兴宁黄陂镇发生了一起命案 夜宵档主被持刀砍死


  今天凌晨两点左右,在兴宁黄陂镇发生了一起命案,一对做夜宵生意的年轻夫妇像往常一样做完夜市,收档关门,就在这时,一名男子突然闯了过来,挥舞手中的刀往男店主身上一砍就是好几刀,结果男店主因失血过多,不幸身亡。

  在黄陂圩镇的事发现场,死者的妻子抱着仅9个月大的女儿失声痛苦,小家伙的眼睛一眨一眨,她一点也不知道,她的父亲还没来得及等她叫声“爸爸”就撒手人世。死者的亲属告诉记者,事发现场就在死者的店门口,死者是活活被人砍死的。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呢?


  死者妻子:我们收完店,我和弟弟就先走了,我老公就锁店门,刚走没多久就听见有声音,我就回来看,看到他满身都是血。……

  事发当时夜深人静,同样被吵闹声惊醒的还有住在楼上的房东和隔壁的店主。

  房东:我听见声音就下来,看到他……

  隔壁店主:身体上都是血,赶紧送到卫生院,也叫我老婆报警。

  在出事的店门口,已经被人用清水冲洗干净,但是在马路上,依稀还可以看见一些血迹,死者的家属拿出事后拍下的照片,只见几间店门口的地板上都是鲜血。

  隔壁店主:去到卫生院我帮他脱衣服,看见有好多刀……

  记者来到黄陂卫生院,医务人员告诉记者,当时男店主被送到卫生院时已经是休克状态。(主要是背部一刀,刺到心脏,一共十多刀……)

  由于伤势严重,随后男店主被送往兴宁市人民医院,但终究还是抢救无效死亡。凶手为何如此残忍,要砍死这个男店主呢?

  死者妻子:没有纠葛……

  死者的妻子告诉记者,她和丈夫是在今年女儿满月时才开的夜宵店,夫妻俩都是安分做生意,丈夫平时也性格温顺,没有得罪任何人。而周围的乡亲们则指认,凶手是一个四十岁左右的聋哑人,大家都叫他“哑巴”。

  没什么事做的,就是经常会去店里闹吃的。

  会来店里闹,大家都怕。

  乡亲们说,“哑巴”是本地陶古村人,平时游手好闲,经常惹事,开店做生意的人都怕被他缠上,没想到这一次会干出杀人的事。记者向公安部门了解到,凶手的确就是乡亲们所说的“哑巴”,作案的原因可能是,凶手昨晚十点多曾经到死者店里要吃的,但男店主没同意,或许正是这个原因让凶手怀恨在心,随后便出现了流血事件。死者今年25岁,刚组建起一个温馨的小家,如今一夜之间与亲人们阴阳相隔,死者的家属难掩悲痛,情绪激动。


  一条年轻的生命就这样冤死在刀下,留下年幼的女儿和年老的母亲,实在让人痛心啊!目前凶手已经潜逃,公安部门正加大警力追查,也希望知道线索的群众能积极报案。
作者: 随风起舞    时间: 2011/11/3 22:52
可怜,望兴宁警察早日把凶手缉拿归案
作者: Manjusaka    时间: 2011/11/3 22:57
应坚决枪毙之!
作者: 浪人情哥1    时间: 2011/11/3 23:01
不要 抓回来又说是神经病呀。
作者: 吖吖的波    时间: 2011/11/3 23:07
兴宁            啊
作者: 吖吖的波    时间: 2011/11/3 23:07
兴宁            啊                        兴宁                 你总是这个样
作者: Hon    时间: 2011/11/3 23:09
可怜的人,一路走好
作者: 伙头军    时间: 2011/11/3 23:10
哑巴不是临时工吧?
作者: 阿亮古    时间: 2011/11/3 23:11
当地镇政府组织100多名干部会同公安干警马上对凶手进行围追捕,已于当天晚上九时把凶手抓捕归案.
作者: 真爱是涩味    时间: 2011/11/3 23:22
25岁!!!!
愤了!!!!
作者: 一个人走    时间: 2011/11/3 23:42
可怜那小孩这么小就没有了父亲
作者: 1524875582    时间: 2011/11/3 23:48
真是死得不值!
作者: 蔗塘无蔗    时间: 2011/11/4 00:09
父母恩情未及报,小女襁褓正需哺;夫妻情深爱意浓,悉闻悲戚泪朦胧。
作者: 泰宁叔叔    时间: 2011/11/4 00:20
唉,真的好惨哦!
作者: maitong兲不要跑    时间: 2011/11/4 00:21
兴宁的创业环境啊,真是差。
作者: aimin    时间: 2011/11/4 00:51
愿逝者安息,
作者: 不是假的    时间: 2011/11/4 01:02
可怜啊。这样的市道,又一条无辜的生命就这样走了。
作者: lt135    时间: 2011/11/4 01:58
无语,严惩凶手!对付凶残暴戾的凶手坚决不能软!
作者: 323121219    时间: 2011/11/4 06:32
可怜的人,一路走好。
作者: 笛鼓手    时间: 2011/11/4 06:35
可悲啊,前2年,刁坊也出现过流里浪荡的狂鬼连杀3人的事件,政府对这些精神有问题的人,基本是不管的。
作者: 曾大海    时间: 2011/11/4 07:48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dfg    时间: 2011/11/4 08:20
市民们逃离兴宁吧,多一天留在兴宁都没意思!
作者: 小城小市民    时间: 2011/11/4 08:24
听说凶手已经抓回来了,凶手是个聋哑人。唉!!!!!                 可怜的小孩子
作者: 缘789    时间: 2011/11/4 08:36
哎。。。又多了一件惨事
作者: ☆雅◎趣☆    时间: 2011/11/4 08:52
除了说一个‘乱’字...........便是无语.........
作者: Sara    时间: 2011/11/4 09:04
逝者安息。
作者: 小女人h    时间: 2011/11/4 09:26
唉,兴宁啊兴宁,让我们广大市民情何以堪、
作者: 灰色天空    时间: 2011/11/4 09:36
黄陂治安太差了,人心惶惶啊,最近已发生多起严重刑事案件,派出所严重不作为啊。。。。。。。。。。。。。
作者: 鸣则已    时间: 2011/11/4 09:38
为什么这样的安全“隐患”有关部门没注意!
作者: 灰色天空    时间: 2011/11/4 09:41
回复9楼,应该是死者家属,政府?????????派出所距离报案40分钟后才到。而案发地点到派出所不到2公里。
作者: 灰色天空    时间: 2011/11/4 09:45
他们只注意赌博的,哪个有收益。
作者: 生活艰难    时间: 2011/11/4 09:47
把那些哑巴 混混们全都抓起来吧!
作者: 青花瓷    时间: 2011/11/4 09:49
唉!!!!!!!!!!无语,这样的社会,这样的环境,逝者安息
作者: 亦瞳    时间: 2011/11/4 10:07
兴宁怎么会变成这个样子了,悲.!
作者: zdh    时间: 2011/11/4 10:09
把凶手拉出去枪毙
作者: lyckxmyt    时间: 2011/11/4 10:09
应坚决枪毙之!
Manjusaka 发表于 2011/11/3 22:57



    枪毙还算轻的,要千刀万剐。
作者: lyckxmyt    时间: 2011/11/4 10:17
象这些平时游手好闲,好吃懒做,还要闹事的人,早就应该报警把他们抓去劳改了。
不出人命,平时就没人管,出了人命在管都迟了。
作者: 梓高    时间: 2011/11/4 10:27
如此惨案,追根到底是社会治安问题,黑道猖狂,人人愤慨。
作者: 文武@    时间: 2011/11/4 10:42
这样的哑巴留在世上是害人的,必定处死。必然下一个被砍的不知是谁。。
作者: 好东东    时间: 2011/11/4 11:08
政府部门自己“三公”开支大到吓死人,为什么不能少喝一瓶茅台或者XO级别的洋酒?不用多,只需要少喝一瓶, ...
曾大海 发表于 2011/11/4 07:48


海兄说得对,是政府部门不重视不作为造成此悲剧,市级设有民政局、镇级有民政所就不知他们都干啥的?
作者: 与坛会友    时间: 2011/11/4 11:19
愿逝者安息
作者: 小飞机    时间: 2011/11/4 11:41
兴宁啊兴宁,想说爱你不容易啊
作者: 阿聪    时间: 2011/11/4 11:58
可怜啊。。
作者: 好东东    时间: 2011/11/4 12:02
民政部主要职责"笫6、7条规定如下: (6、承担老年人、孤儿、五保户等特殊困难群体权益保护的行政管理工作,指残疾人的权益保障工作,拟定有关方针、政策、法规、规章;拟定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和各类福利设施标准;研究提出社会福利企业认定标准和扶持保护政策;研究提出福利彩票(中国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券)发展规划、发行额度和管理办法,管理本级福利资金)。

  7、拟定和监督实施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的方针、政策;指导全国救助管理站的工作。"
以法严惩凶手.建议受害者家属聘请律师控告民政部门的不作为,对非正常人员监管不力是造成此案的根源,政府部门负有间接责任.
作者: dfg    时间: 2011/11/4 12:04
不宜居的城市
作者: 能辛福吗?    时间: 2011/11/4 12:30
这样的社会败类尽早刑判不要在这和谐社会扰乱民生日常生活
作者: 磊磊    时间: 2011/11/4 12:41
哑巴砍人,我们是不是只能吃哑巴亏!!!!
作者: 拥抱阳光May    时间: 2011/11/4 12:48
哑巴砍人,我们是不是只能吃哑巴亏!!!!
磊磊 发表于 2011/11/4 12:41



    如果不是精神病,应该不会。
作者: maitong兲不要跑    时间: 2011/11/4 13:59
同情被害者,谴责凶手。
作者: 心兰    时间: 2011/11/4 14:08
这就是发生在我身边的事!而且这些人我还认识!天啊!
作者: mzxnfsf    时间: 2011/11/4 14:19
应该凌迟处死杀人犯!
作者: 兴宁齐昌    时间: 2011/11/4 14:30
冤枉造过档哦
作者: cdz    时间: 2011/11/4 14:31
如此惨案,归根到底是社会治安问题。
作者: 游龙戏风    时间: 2011/11/4 15:11
是啊 一定要抓住那个人,没抓住不要当警察了 回家去看牛去
作者: 为民讲一下    时间: 2011/11/4 15:54
不要 抓回来又说是神经病呀。
作者: 全世爱    时间: 2011/11/4 16:13
害了人家幸福美满的家庭,希望警察抓他去打靶!
作者: 画地为牢    时间: 2011/11/4 16:17
兴宁~~~~~~~~~~~~~~~~~~~~~呵呵!
作者: yizhong4824    时间: 2011/11/4 16:34
怎么可以老是发生这样的事啊!!真让我害怕!
作者: 游龙戏凤丶    时间: 2011/11/4 16:58
可怜那个小孩
作者: hong835    时间: 2011/11/4 17:25
天哪,这事都有。
作者: 建设者    时间: 2011/11/4 18:09
一个美满幸福的家庭就这样完了。。。可惜。愿逝者安息,同时也希望她们母女坚强起来过好以后的日子。。。。。。。。。。。。。。。。。节哀
作者: 建设者    时间: 2011/11/4 18:09
一个美满幸福的家庭就这样完了。。。可惜。愿逝者安息,同时也希望她们母女坚强起来过好以后的日子。。。。。。。。。。。。。。。。。节哀
作者: 做别人的尾灯    时间: 2011/11/4 18:49
黄陂现在是越来越有名了!
作者: xnzxl    时间: 2011/11/4 19:11
愿逝者安息.他的家人节衷.要坚强.坚强......
作者: 非同一般    时间: 2011/11/4 19:11
大千世界、无奇不有,只是这种人行凶,是社会善待特别人员的遗留问题。望有关部门从这些事件中思考。中国这么多福利、红十会资金来源。(可帮弱智、残疾人员的基本生活)这些资金流向何处???
作者: 托马斯宝贝    时间: 2011/11/4 19:26
可怜的人啊~~~!!!
作者: 沧桑岁月    时间: 2011/11/4 20:17
哈哈哈……扶贫、低保没有给有需要的人。终于岀问题了。最好砍死村干部、镇干部。我其代。
作者: 沧桑岁月    时间: 2011/11/4 20:18
哈哈哈……扶贫、低保没有给有需要的人。终于岀问题了。最好砍死村干部、镇干部。我其代。
作者: 宜佳卫浴    时间: 2011/11/4 20:20
同情。兴宁又多了一个悲惨家庭
作者: 蔗塘无蔗    时间: 2011/11/4 21:41
非常惨的新闻,希望死者家属坚强起来!如果哑巴不是精神病人,要把他法办枪毙不是问题;如果是精神病人就起诉他的监护人,还可以考虑起诉民政局的不作为!要求经济赔偿!
作者: 快乐人    时间: 2011/11/4 21:48
严惩凶手,拉去枪毙
作者: 坏蛋    时间: 2011/11/4 22:11
是哑巴吗,不会是哑巴吃黄莲,有苦说不出吧。。。。。。。。
作者: 坏蛋    时间: 2011/11/4 22:11
是哑巴吗,不会是哑巴吃黄莲,有苦说不出吧。。。。。。。。千万别搞错了。。。。。。
作者: 一鸣惊人    时间: 2011/11/4 22:14
走在兴宁街上,到处都可以看到狂鬼、狂嫲。特别是在文化广场周围。也不见有人管一管,对路人构成危险不说,最起码也影响市容。现在出人命案了,虽然不是在城里,看有关部门怎么解决。愿死者安息、一路走好。
作者: 饮水思源    时间: 2011/11/4 23:09
人生最痛苦的事莫过于此,最痛苦的是他的老婆跟小孩。深表同情。
作者: 宁江沙一粒    时间: 2011/11/4 23:34
的确乱!垃圾人渣越来越多!这是社会放纵的结果!动不动就砍人的事时有发生!政府还在鼓吹什么“慎杀”“少杀”!凶手劣迹斑斑,如果早关起来也就不会搭上这一条无辜的生命!
作者: 323121219    时间: 2011/11/5 03:12
政府没有时间也没有心思去管这些特别人群,因为这些特别人群不可能威胁到那些有权制定法律法规进出有专车的‘特别人群’。他们根本感觉不到还有来自这方面的威胁。
作者: 祥兰    时间: 2011/11/5 07:50
太可怕了,兴宁太乱了.
作者: 冤枉艹过当    时间: 2011/11/5 07:50
野猪狗,挨发哩贴,审核唔田通过。十分得胜。
作者: 仙人球    时间: 2011/11/5 09:33
狂鬼,精神病。。。。。。高危人群,棘手问题,愿逝者安息
作者: chenwm    时间: 2011/11/5 09:51
看来政府要加强治安环境管理了。。。。
作者: shima    时间: 2011/11/5 10:08
对逝者一家深表同情!每个村都好像有那么几个流里浪趟和有点精神病的人,我村就有一个有些精神病的,到处拔/砍人家的农作物,万一砍人就十分可怕了。
作者: 兴宁张律师    时间: 2011/11/5 13:22
双方请了律师没有?
作者: zxquan    时间: 2011/11/5 14:20
太没人性了,毙了吧,少一个不多
作者: 随风起舞    时间: 2011/11/5 14:54
张律师是来这里拉生意的吗?
作者: 雨过天晴84    时间: 2011/11/5 15:43
太吓人了,兴宁吓人哟
作者: 默默奉献    时间: 2011/11/5 21:47
真的好惨哦,又一个无辜的生命逝去。
作者: 兴宁张律师    时间: 2011/11/5 21:55
不是拉生意,是想提供法律帮助。
作者: 邹邹    时间: 2011/11/5 21:57
怎么那么乱呢
作者: cwh8513    时间: 2011/11/6 00:33
凶手可恨!打靶10次都不嫌多
作者: 兴宁侧货多    时间: 2011/11/7 17:09
唉。。。死者是我同学。黄陂十分乱。乱到无话可说,那些在黄陂混得人要真有能耐就到大城市去混点名堂吧,在自己家里混只会影响家乡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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