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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深圳市2月起月薪1500元职工个人免缴公积金 [打印本页]

作者: 兴宁528    时间: 2012/1/18 10:36
标题: 深圳市2月起月薪1500元职工个人免缴公积金

(记者 李秀瑜)市住房公积金个人免缴条件再次调整。记者昨日从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获悉,从2月1日起,月薪1500元的职工,个人部分的住房公积金可申请免缴。此外,公积金贷款业务可能于今年9月底前启动。

按照国家和深圳市的有关规定,员工和单位都必须缴存住房公积金,这是一种义务。不过,此前对于月工资为深圳最低工资标准1320元的职工,个人可以不缴存公积金。而根据深圳最低工资标准的最新调整,公积金免缴条件也随之发生变化。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介绍,自2012年2月1日起,职工按照深圳最低工资标准(1500元/月)领取工资的,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部分可以申请免缴。但值得注意的是,单位为职工缴存的那部分住房公积金应当按时缴存。住房公积金个人免缴业务由单位统一办理。

此外,记者了解到,截至2011年底,深圳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办理成功约40万人,提取资金累计近26亿元。

针对春节前提取业务量增加较多的实际情况,公积金中心已通过增加人手、专柜等办法,大幅增加180个公积金业务银行网点业务办理能力,福田管理部也增开了5个窗口。同时,还推出上门办理服务。

“职工通过网上预约到公积金业务银行网点办理提取业务时,可同时签订一份网上业务办理协议,通过公积金中心网站"网上办事大厅"直接在线办理其他住房消费提取业务,今年,职工还可以足不出户在"网上办事大厅"直接办理租房提取业务。”公积金中心的相关负责人介绍。

此外,公积金贷款业务正稳步推进,相关政策制订已基本完成草案并开始征求各界意见。这位负责人透露,公积金贷款业务或于9月底前启动。

“公积金中心日前已邀请市人大代表、金融和住房政策专家、缴存职工代表进行了座谈,专门探讨了《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暂行规定(草案)》。人大代表和专家指出,应重点关注贷款资金的安全,加强资金风险控制,兼顾更多的职工需求。”公积金中心的相关负责人介绍。

据介绍,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将采取委托商业银行进行贷款的模式。与此配套的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银行招标工作已经正式启动。公积金中心已主动到基层企业征求对《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暂行规定(草案)》意见,还将进一步向有关方面征求意见。《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将适时在更大范围征求意见。

(深圳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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