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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水口镇发生一宗一死六伤的重大交通事故 肇事逃逸司机已被刑拘 [打印本页]

作者: 兴宁528    时间: 2012/2/7 17:31
标题: 水口镇发生一宗一死六伤的重大交通事故 肇事逃逸司机已被刑拘

兴宁市水口镇发生一宗一死六伤的重大交通事故
肇事逃逸司机张某已被刑拘



      兴宁528讯:2月6日,兴宁市水口镇松陂路段发生一宗重大交通事故,张某驾驶小车碰撞路边行人致一死六伤后逃离现场,张某于4小时后被抓获归案。

      当日20时25分,张某(男,23岁,水口镇人)驾驶粤MX5**5小车乘载1人,沿S120线兴宁市水口圩镇往汕头方向行驶,至S120线385KM十450M兴宁水口松陂路段时,碰撞公路右边行人刘杨、刘某尧等7人,造成刘杨(男,18岁,水口镇松陂村人)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刘某尧等6人不同程度受伤。肇事后,张某驾驶肇事小车逃离现场。

      事故发生后,兴宁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委书记陈略宇于第一时间指示全力抢救伤者,安抚家属,缉拿肇事司机。副市长、公安局长谢益民迅速组织民警赶赴现场,抢救伤者,勘查现场及追缉肇事逃逸者。兴宁交警大队经多方侦查获取线索,肇事者张某驾车逃离至梅县畬江镇路段后弃车逃入山林,经民警用电话规劝后于次日0时50分在山林中抓获。

      目前,水口镇党委政府妥善安排6名伤者在梅州市人民医院救治,受伤人员伤情稳定,均无生命危险。犯罪嫌疑人张某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案件审理和善后工作仍在进行中。(兴公宣)
作者: 大声古    时间: 2012/2/7 17:53
好恶捞!
作者: 东东日上    时间: 2012/2/7 19:52
肇事逃逸,笨驴所为。现场一大群人在打锣鼓能逃吗?
罪加一等,活该
作者: 幸运☆星    时间: 2012/2/7 22:03
无良.............................罪加一等
作者: 崖系兴宁人    时间: 2012/2/7 22:20
车祸猛于虎!
作者: 刘小子    时间: 2012/2/8 00:09
一个当场死亡,才十八岁啊~六个还在梅县黄塘医院抢救,一直昏迷不醒,生死未卜,肇事者真没有人性的,当晚村民敲锣打鼓闹元宵,本应该高兴的,却被这个恶魔,禽兽突如其来的飞车把第一个人撞了十几米,还继续左右乱撞其他六人,满公路横七竖八的躺着都是人,血迹般般的场面真是惨绝人寰!政府的所谓妥善安置就是给了受害村民一万元了事,难道这就是天理?如今全村上下人心不安,难道这就是父母官?受害的村民们是时候团结了……不搞大点他们是不知道百姓的心声的!

作者: 默看风云    时间: 2012/2/8 02:19
肇事逃逸,罪加一等。
作者: 折叠的幸福    时间: 2012/2/8 07:05
既然伤害已经造成,现在应该尽全力抢救受伤病人,政府不应该在此大作文章来“显摆”

死者已走,但愿家属能节哀,化悲痛为力量,好好的生活下去。
作者: 囍↖↗囍    时间: 2012/2/8 15:40
难道是醉驾?
作者: 宁水情    时间: 2012/2/8 17:03
十次车祸九次快
作者: mzxnfsf    时间: 2012/2/8 17:10
司机疯了?
作者: swimlv    时间: 2012/2/10 16:17
夜簿城开差爱注意地,唔系话就出人命哦。
作者: 实情实说    时间: 2012/2/13 12:18
据村民说,2012年2月6日8:20时许,一辆银灰色小型轿车(长安)行驶至水口松陂村松林坝时,撞向同方向步行的锣鼓队(松陂村民),当场造成7人受伤,司机逃逸。经镇村干部、群众协同公安干警追捕,于7日凌晨1时许在梅县径义加油站旁山上抓获肇事司机张某。截止目前,刘杨(男,18岁)经市人民医院抢救无效死亡、3人送往梅州市人民医院医治(刘意,男,17岁,仍然昏迷中,暂无生命危险)、2人送往梅州市田家炳医院医治、1人在市第二人民医院医治。
    据村民反映,事件发生后,水口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迅速作出反应,成立了专项工作组30多人,兵分三路,一路前往市人民医院、梅州市人民医院协助做好伤者救治工作,一路前往协助公安、交警部门追查肇事车辆及人员,一路在事发现场维护现场秩序。经过镇村干部和公安干警连夜工作,目前伤者已得到妥善医治,肇事人员已被公安部门拘留,事发现场交通秩序得到了恢复。
    还有令人可喜的是,水口镇坚持以人为本,把医治伤者作为重点来抓,做好伤者家属的安抚工作,明确表态所有抢救费用均由镇政府先行垫付,目前已垫付伤者救治费用8万余元。   
    但 是,竟然有人组织堵路,造成206国道、120省道一度塞车,确实不应该!如此违法行为少数莽夫会跟着效仿!家庭的不幸变成了社会的不幸!请三思而后行!!!
作者: daydayup    时间: 2012/2/14 12:25
水口镇政府不是已经先垫付8万多块了吗?听说政府部门已经跟黄塘医院说好了先救治伤员,费用由政府垫付吗?个人感觉现在政府也算以人为本了,在拘留犯罪嫌疑人的同时先垫付伤员医药费。
家属的首要任务是抓紧筹钱救人啊,毕竟时间不等人,不要一味依赖政府,救得可是自己人啊!
坚决要求严惩肇事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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