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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兴田街道办,保护伞太明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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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鱼翔浅底
时间:
2012/8/2 20:27
标题:
兴田街道办,保护伞太明显了。
三打两建,大家支持。且不说拆招牌、拆铁皮瓦得不得民心,执法不公肯定惹民愤。
保健院以上,新陂以下,全部都拆了,平民百姓家几寸的招牌、铁皮瓦都步步相逼,格杀勿论。凭什么黄竹坜收容所旁边,天那么大招牌不用拆,凭什么天那么大的铁棚不用拆。
这片地方归兴田街道办管理,这不是保护伞,是什么?
作者:
围龙人家
时间:
2012/8/2 22:09
楼主别着急,慢慢来,很快就拆到你那边了
作者:
神山小子
时间:
2012/8/3 10:42
楼主你是跟他有过节吧?
作者:
renwofa
时间:
2012/8/3 11:47
人家有钱,给钱就可以不拆了
作者:
良知
时间:
2012/8/6 01:39
还没拆到那里吧,楼主你急什么?
作者:
allen0753
时间:
2012/8/6 09:08
黄竹坜收容所?是看守所 属新陂的。不属兴城管!
作者:
思思
时间:
2012/8/6 17:14
要讲究进度的,现在到处都在拆,应该很快的啦!
作者:
zhang12345
时间:
2012/8/8 14:40
三打两建,大家支持。且不说拆招牌、拆铁皮瓦得不得民心,执法不公肯定惹民愤。
保健院以上,新陂以下 ...
鱼翔浅底 发表于 2012/8/2 20:27
你是说“XX回收公司”吧??你不是兴宁人吧?是从火星来的吧?那快回去吧,地球上的天朝是很危险的。。。
作者:
龙潭虎穴
时间:
2012/8/15 12:10
三打两建,大家支持。且不说拆招牌、拆铁皮瓦得不得民心,执法不公肯定惹民愤。
保健院以上,新陂以下 ...
鱼翔浅底 发表于 2012/8/2 20:27
那个招牌不是有批号的么?这个不在拆的范围吧?
你和那家人有私仇吧?
作者:
星星星星星_
时间:
2012/8/15 15:05
哈哈:好朋友:
您于2012年8月1日提出的意见很好呀!我也与你有同样的感受,我的广告牌和铁皮棚其实是政府部门早在几年前批准的,是合法的(可查验证件的啊)。我也是搞不懂兴田街道办三番五次要我拆除,真是太为难我了。不过顺你的一点意,我开始拆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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