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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兴宁一身怀六甲孕妇遭打 [打印本页]

作者: zxcvbnm123    时间: 2012/9/20 15:03
标题: 兴宁一身怀六甲孕妇遭打
日前,兴宁市一名身怀六甲的吴女士被人打伤了,难道真有人竟敢对一名孕妇动粗吗?吴女士在兴宁市人民医院接受治疗,身边没有一个陪护的人,显得非常孤单。吴女士说,她跟自己现在的丈夫钟某都是二婚,是在别人的介绍下认识然后于今年1月份结婚的。吴女士称,刚结婚的一段时间,他们夫妻恩爱。没想到幸福日子没有过多久,吴女士跟丈夫平静的生活就被打破了。吴女士说,这是因为丈夫的前妻的关系。今年2、3月份,吴女士丈夫的前妻两次找上门来,双方发生了矛盾。在今年的7月下旬,吴女士的丈夫钟某向她提出离婚。丈夫的这番话让吴女士非常失望,已怀孕的她也只好从兴宁市黄陂镇岗背桥尾村的家中搬到兴城居住,并答应离婚。但是多次联系丈夫钟某,钟某都不予理睬。吴女士称在这个月的11日,她无意中在团结路上一摊档看到了多日不见的丈夫,于是上前质问,要求解决他们之间的事情。但是她的丈夫不回应。随后,不幸的事就发生了。吴女士被打后住进了医院,7个月的身孕经过诊断有小产的迹象。吴女士伤心地说,在她住院期间,她的丈夫竟然只来看了她一次。
作者: allen0753    时间: 2012/9/20 15:23

作者: 飞飞ff    时间: 2012/9/20 15:29
有这样的人?
作者: 1583    时间: 2012/9/20 15:48
错误的时间,遇上错误的人,结合成错误的一对,人间悲剧.
作者: 李多多    时间: 2012/9/20 17:15
那是少有的吧。人到这样的时候就什么味道有了
作者: 张果老亲爹    时间: 2012/9/20 18:26
我儿子张果老这么没 良心?
作者: 张果老亲爹    时间: 2012/9/20 18:26
等我回家抽车其!
作者: 我爱我家的猪    时间: 2012/9/20 18:40
楼主,听说城乡一线有播视频耶,能不能找出视频的地址来看看啊
作者: 陇西堂a8    时间: 2012/9/20 18:50
林子大,什么人都有。
作者: 鸿原水    时间: 2012/9/20 18:56
那男的只想播种,不想打理。
作者: 吾温柔    时间: 2012/9/20 19:18
那男的只想播种,不想打理。
作者: 丽li    时间: 2012/9/20 23:06
那就是人渣
作者: 心只属于你    时间: 2012/9/21 00:07
只播种不施肥
作者: 文武@    时间: 2012/9/21 10:45
说明男的对原配的感情深过现任妻子,觉得离错了婚!
作者: 呀,疯子    时间: 2012/9/21 11:14
都离过婚了,干嘛还再婚呢?是我就不会再婚
作者: xnzxl    时间: 2012/9/21 11:58
是错误的时间遇到了错误的人。
作者: xnqj    时间: 2012/9/21 13:34
真吊里滴控哥
作者: diaofang    时间: 2012/9/21 17:55
10分毛用,拉老系打把!
作者: ZGX017    时间: 2012/9/22 10:46
唉。。真是为我钟姓家族的败类感到无耻
作者: 钓鱼岛    时间: 2012/9/22 12:58
是不是人?!
作者: 里老太    时间: 2012/9/22 17:52
唉。。真是为我钟姓家族的败类感到无耻
ZGX017 发表于 2012/9/22 10:46



   你认识那个男的??把他说出来,让大家了解下,让大家“解决”了他
作者: ZX132888    时间: 2012/9/22 21:45
希望楼主把他(人渣)照片公布下…大家好见一次吊一次
作者: 桂花香    时间: 2012/9/23 10:59
真的牲畜!
作者: zxcvbnm123    时间: 2012/9/24 20:18
团结路.李x专买店附近
作者: 至尊红颜1    时间: 2012/9/25 14:37
干脆离了,,不是谁离开了谁地球就不转了!!女人没有男人一样过、@
作者: 小悠    时间: 2012/9/25 15:32
实在是过分!
作者: 小悠    时间: 2012/9/25 15:32
实在是过分!
作者: 小悠    时间: 2012/9/25 15:33
实在是过分!
作者: 小悠    时间: 2012/9/25 15:33
实在是过分!
作者: 小悠    时间: 2012/9/25 15:33
实在是过分!
作者: 小悠    时间: 2012/9/25 15:33
实在是过分!
作者: 小悠    时间: 2012/9/25 15:33
实在是过分!
作者: 小悠    时间: 2012/9/25 15:33
实在是过分!
作者: 小悠    时间: 2012/9/25 15:34
实在是过分!
作者: 公正律师    时间: 2012/9/25 18:38
如此男人极不负责任,十分过分,建议请律师代理去上告法院审理!
作者: 新的开始    时间: 2012/9/25 19:57

作者: qq149219515    时间: 2012/9/29 11:35
不是人啊
作者: 小灰灰    时间: 2012/10/1 06:27
这男人,他不让你活,你就让他死。

你都二婚了,他还这样孽待你,来个你死我活的场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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