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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再次建议环保部门统一回收废旧电池 [打印本页]

作者: zyx-603    时间: 2012/11/11 17:10
标题: 再次建议环保部门统一回收废旧电池
由于废旧电池在生活垃圾中的害处却非常大,电池中的有毒金属物质一旦混入生活垃圾中一起填埋,久而久之,这些有毒物质将渗入土地,污染土壤和地下水,所以实施并倡导废旧电池分类收集活动是十分有必要的。
作者: 曾大海    时间: 2012/11/11 19:33
你这样只叫环保局干活,不叫他们有收益,此建议绝对无效!
你应该这样建议:
1、先由全国人大通过法律,这个法律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电池专卖法》,该法律规定,没有获得政府颁发牌照的商家不准买卖电池,否则由”有关部门“会同公安部门查封、罚款,非法买卖电池者按情节轻重实行拘留、劳改甚至判刑。
2、所有电池购买者必须实行实名制,并将购买者的身份证号码与所购买电池的条形码输入全国联网的电脑。规定在一定时间内必须向有关部门汇报电池使用情况,如果有遗失,一节电池罚款1000元人民币,否则拘留15天。
3、指定某些社会闲散人员组成“执法队”,对不服从管束的民众实行强制措施。遇到剌里头就出动警察,扣上罪名,丢进监狱。
上面三个步骤,如果得到实行,绝对可以出现:环保局、工商局、城管局、质量监督局、安全监督局、甚至交警、文化局、教育局这些部门全部蜂拥而上,争夺做那个“有关部门”。城里的烂仔、地痞、流氓、恶棍、人渣被各个部门全部招安,穿上制服成为“执法队”的人选。
作者: 曾大海    时间: 2012/11/11 19:37
刚才写了一段回帖,还没审核过去呢!
作者: 兴宁38    时间: 2012/11/11 20:46
这个贴好,兴宁人进步了
作者: 9402860241    时间: 2012/11/11 22:11
好贴,强烈建议实行垃圾分类管理,其实垃圾也是一笔宝贵的资源,兴宁要想改变,就要从点滴开始,不是唱唱红歌,讲讲好话,车车大炮,就可以发展起来的。
作者: 兴宁妹仔里    时间: 2012/11/12 11:52

作者: 兴宁妹仔里    时间: 2012/11/12 11:52

作者: 凤凰蛋    时间: 2012/11/12 12:30
曾兄可觉得那些有关部门会搞个紧箍咒待在自己头上?
我不敢说全部,但大部分部门基本上都是只收钱不做事的。要按你说的。他们又收钱有做事。那“太累了”
作者: 曾大海    时间: 2012/11/12 12:45
曾兄可觉得那些有关部门会搞个紧箍咒待在自己头上?
我不敢说全部,但大部分部门基本上都是只收钱不做事的 ...
凤凰蛋 发表于 2012/11/12 12:30



    不,没钱得的事情,他们懒得动。但是有钱得的事情,他们都象狼狗一样争先恐后扑上去的。
作者: 凤凰蛋    时间: 2012/11/12 12:53
我发现兴宁现在也在搞义工了。这些公益事业也在跟先进城市看齐。如果有可能。叫A8牵头。网友一起捐款。在城区设立几个回收点。不用多豪华。跟卖安全套的小箱子一样就可以。挂在墙上。
   如果真的搞,估计又要跟很多部门去协商了,不过A8是有好处的。毕竟可以在上面投些广告。
作者: 曾大海    时间: 2012/11/12 13:07
我发现兴宁现在也在搞义工了。这些公益事业也在跟先进城市看齐。如果有可能。叫A8牵头。网友一起捐款。在城 ...
凤凰蛋 发表于 2012/11/12 12:53



    你这个主意好啊!你的头脑很有创意!建议A8聘请你为策划顾问!
作者: 花姐    时间: 2012/11/12 14:03
我也同意楼上的建议。
现在外面早就有这活动了,兴宁还没有,我想到时肯定会轰动广大市民的。
但,谁来执行呢?
作者: 绿柚子    时间: 2012/11/14 21:09
保护环境,人人有责!现在的人都是环境污染的受害者
作者: 雪晴    时间: 2012/11/14 22:21
这个是可以的。
作者: 新的开始    时间: 2012/11/14 22:36

作者: 硬件    时间: 2012/11/23 20:23
爱护自己的家乡是人人有责的,支持实施
作者: 阿QOQ    时间: 2012/11/23 21:10
坚决支持楼主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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