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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曾大海,请进! [打印本页]

作者: 司法公正    时间: 2012/11/29 17:48
标题: 曾大海,请进!
广州,深圳等珠三角城市的本地原始居民,好多每年都有分红?他们靠的是什么分红?是什么样的模式?
兴宁可否借鉴实行该政策???例如城南现在正热火朝天的拆迁。。。。。。
作者: 司法公正    时间: 2012/11/29 17:49
求曾大叔解释下!!
作者: 土滑里    时间: 2012/11/29 17:49

作者: 长江黄河    时间: 2012/11/29 18:10

作者: 喂喂喂    时间: 2012/11/29 19:37
曾同学果然是人气王,我在这里坐等看他有什么说法
作者: 你莫跟    时间: 2012/11/29 21:18
坐等答案
作者: zdh    时间: 2012/11/29 21:55
广州,深圳等珠三角城市的本地原居民,靠的是地方产生企业,不是靠地搞房地产。企业可以年年赚利润,房地产只可产一次性利润。
作者: 兴宁老牛8    时间: 2012/11/29 22:08
一是集体土地租金收入,如租给外人办厂房、做停车场、搞种植,养生畜等
二是集体建办公楼、公寓等再出租的收入
三是集体办企业的利润收入
四是其他,如与政府合作项目,村集体出土地,政府和投资方出资,再根据股分分成。
分红一般是每年一次,平时节假日也会有福利发,有些富的村,还包村民的社保和子女教育全免费等
村民按股分红利和享受福利,一般一人算一股,广州佛山中心村一般每股分红十万左右,郊区一点的,大约几万元,更远的乡镇,大约几千元也有

作者: 长江黄河    时间: 2012/11/29 22:14
一是集体土地租金收入,如租给外人办厂房、做停车场、搞种植,养生畜等
二是集体建办公楼、公寓等再出租的 ...
兴宁老牛8 发表于 2012/11/29 22:08



    老牛是明白人,能谈谈二次土改对土地市场的影响吗?
作者: 兴宁老牛8    时间: 2012/11/29 22:24
老牛是明白人,能谈谈二次土改对土地市场的影响吗?
长江黄河 发表于 2012/11/29 22:14


我观点是,第二次土改很快要到来了,分完最后这块肥肉,社X主义就基本结束了,全面转向资本主义,最后高于百倍价格由无产阶级埋单,具体思路可以参考二十年前的国企改革,这些过于敏感,不在这里发表,可以看我空间
作者: 真是土包子    时间: 2012/11/29 23:15
这个我知道。
作者: 微笑林    时间: 2012/11/29 23:27
曾大哥咋还没来???
作者: 曾大海    时间: 2012/11/29 23:29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5638    时间: 2012/11/30 07:34
很好,很用心的分析。
作者: 元芳    时间: 2012/11/30 10:29
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呀!
作者: 上网农夫    时间: 2012/11/30 11:32
曾不是“大炮”,分析可鉴也。
作者: 虎哥    时间: 2012/11/30 11:50
最近好忙。就在刚才才刚刚回到家里。看到这个帖子,我就厚着脸皮来说说自己了解到的一些情况。
说实话,我 ...
曾大海 发表于 2012/11/29 23:29



    个人感觉说的有道理,大海兄分析的很好。
作者: 微笑林    时间: 2012/11/30 12:31
曾大哥好有才啊!赞一个!我也很期待兴宁有大的变化,越来越美!
作者: 热点    时间: 2012/11/30 19:37

作者: 九头鸟在兴宁    时间: 2012/11/30 22:38
大海说的好
作者: 混食等死    时间: 2012/11/30 23:56
西关不是荔湾区吗?怎么成越秀区中心了?
作者: 和平鸽    时间: 2012/12/1 10:43
呵呵,曾大海真是文采过人,能说会道,一个帖把陈书记抬上了天,如果曾大海在陈书手下做事,我相信会“连升三级”再“连升三级”。如果陈书记真是“为官一任,造福一方”的好官,我对陈书记敬个最崇高的敬礼!

曾大海的文章可说是无可挑剔,至使每一个看帖的人都必须赞同他的说法的“错觉”,如果谁不赞同就成了“反对兴宁发展的公敌”。象大海的说法,陈书记冒着“丢乌纱帽”的危险来到兴宁搞城市发展。我现在可说是,冒着有可能给全A8的网友指责而来......

现在来谈下这个帖子的主题:
广州,深圳等珠三角城市的本地原始居民,好多每年都有分红?他们靠的是什么分红?是什么样的模式?
兴宁可否借鉴实行该政策???
其他城市我就不太清楚,也没必要拿太多的城市来对比,只拿一个成功的增城来借鉴。从增城的一些农户中了解到,他们的田地征收并不象兴宁的的征收那样,不是一次性卖田卖地,而是一个村把土地收集起来,再给开发商开发,然后从收益中分红,这样他们分红的利益远远高过一次性卖地。(当然,这少不了公平、公开、公证的原则)现在增城的农民不但每年都有可观的分红收入,而且增城是全国第一个实行免费读高中的城市。

如果兴宁要想实行成功城市的发展方式、如果陈书记真是“为官一任,造福一方”的好官,我建议陈书记先整治一下兴宁人民痛恨的贪官,而不是对老姓开火。现在兴宁正是发展时期,到处都在征收土地,面积之广泛可说是前年未有。但前期征收的倒供地,十几年都没有划回给农户,这叫农民如何相信ZF。据我所知,福兴开发区、默池、神光等地的倒供地,有的从几年前到十几年前,福兴开发区的都有二十年了,都是不了了知。如果陈书记能设身处地为民着想下,相信陈书记在兴宁会“势如破竹”,返之则“困难重重”。

呵呵,本人没有曾大海的文采,也没有上过大学,“丁”字也没识几个,没有曾大海的五官端正、皮肤也不白皙。但本人五官不缺,天生正直心肠,心态极好。(现在我已经是进入负资产时代,公司又面临倒闭,,生活就如“泰山压顶”,在如此大的压力下还能在这里谈论对自己没有利誉的话题,心态可鉴)

最后说一句:城市发展靠大家,美化兴宁你我他。
作者: 橙子他妈。    时间: 2012/12/1 13:25

作者: 热点    时间: 2012/12/1 13:37

作者: 往事能回味    时间: 2012/12/2 08:54
曾兄和鸽兄都是炒股高手,怎么都叫穷?一个说还要还房贷,每月只有500吊零花钱,曾兄不是在股市中赚过几十万吗?鸽兄说自己负资产,炒股高手十万总有吧。不过炒股确实不好玩,自命不凡的土滑里曾推荐“比亚迪”,之后就一路下滑,不过他腰包倒是鼓得很。
作者: 兴宁乐仙    时间: 2012/12/2 11:23

作者: 呀,疯子    时间: 2012/12/2 12:26
哈哈,都是有才之人
作者: lanternluo    时间: 2012/12/2 15:27
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作者: 兴宁老牛8    时间: 2012/12/2 15:30
大海啊,亏你还是搞工程的,帐不是这样算的啊,你说要以数据服人,那好,我们就来算下吧
按国务院的拆迁条例,不论是土地价值还是房屋价值,都是不能低于市场价的,我们就来算下明细帐吧
比如村民,现在城南海兴花园旁边住着100平方的房子,现在要征收拆迁,按现在网上公布的方案:
1、按国务院条例,以市场价,有天有地的房子,海兴花园旁边市场价为地皮为8000元一方均价,房屋框架结构造价为毛坯800元一方,不打桩的基础一般以半价计算,即400元一方,简单装修以400元一方计,即房屋价格为一方1600元一方,加上地皮价值8000元一方,合计为9600元一方,100平方单层房子市场价为96万元。
2、按兴宁市政府公布的方案算,房屋价格为框架结构毛坯含基础900元一方,算上简单装修以400元一方计,即一方为1300元,地皮网上流传是以600元一方计,即全计为1900元一方,100平方单层房子为19万元。
3、如果村民选择货币补偿,两都相差为96-19=77万,村民一拆迁,就损失了77万,
如果村民选择房层置换呢,政府给一套海兴花园旁边的商品房,一百方,按文件成本价是2500元,差额要由村民付,即村民要补交2500-1900=600元一方,共6万元,这还是毛坯房,装修至少也要5万吧,合计要多支出11万元,才能有房子住。并且这房子只有70年产权,还要交管理费。还是没天没地的商品房!
4、按以上计算结果,谁吃亏一看便知了,现在网上一些政府马甲和不明真相唯恐天不乱的人,在借发展兴宁而鼓吹拆迁方案合理,这不是眛着良心说话吗!
5、现在网上流传着一份补偿条例,按我的经验,多半是假的,因为11月底,评估机构才确定了,不可能这么快就有评估价出来,一切还是以政府公布文件为准,这份文件我估计是政府或评估机构故意放出来探风的,请大家保持理性,不要被人利用,多和政府沟通,学习广州猎德村和珠三角地区先进的拆迁经验,争取最大的利益。
作者: 曾大海    时间: 2012/12/2 16:53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唯美的痕迹    时间: 2012/12/3 11:47
哈哈  说的 很好
作者: 兴宁老牛8    时间: 2012/12/3 12:22
楼上老牛兄呀!你也是房子炒家了,怎么我写的那句“地皮本身的价格并不包含在内”至关重要的话都没有看到? ...
曾大海 发表于 2012/12/2 16:53


呵,那是我眼拙了,望大海兄海涵我算的是海兴花园旁边的自建房价格,已有证并有建筑物,正在居住的村民的房子,
如果是无证的水田旱地,当然没有这么高,也不在本文的讨论范围,
按以前的政府征收方案,水田是5-6万左右一亩

作者: 土滑里    时间: 2012/12/3 23:21
呵,那是我眼拙了,望大海兄海涵我算的是海兴花园旁边的自建房价格,已有证并有建筑物,正在居住的村民 ...
兴宁老牛8 发表于 2012/12/3 12:22



   眼瞎就眼瞎,还眼拙?读书人偷书不算偷啊!
作者: 兴宁老牛8    时间: 2012/12/4 00:07
[quote]眼瞎就眼瞎,还眼拙?读书人偷书不算偷啊!
土滑里 发表于 2012/12/3 23:21 [/quote[]
不明白你是什么心态和素质,现在论坛上一些人老爰漫骂和攻击别人,
估计是单位受气或给老婆骂了,没地方发泄,只好到论坛来咬人了
作者: 土滑里    时间: 2012/12/4 08:38
[quote]眼瞎就眼瞎,还眼拙?读书人偷书不算偷啊!
土滑里 发表于 2012/12/3 23:21 [/quote[]
不明白你是什 ...
兴宁老牛8 发表于 2012/12/4 00:07


最看不惯你这种牙花6天,老乡有困难一毛不拨的铁公鸡。实干兴邦,空谈误国。
作者: 兴宁老牛8    时间: 2012/12/4 13:03
这次城南征收范围很大,几乎全城南全部征收,而且时间很急,为什么呢?
我想,肯定是和明年3月国务院要通过新的征收拆迁条例,新标准将赔偿提高十倍,并且规定不得强征强拆,否则追究责任。
所以,政府这次是想搭尾班车,一次性的储备大量便宜土地,一旦新规实行,以后就难征收了,并且成本将提高十倍,
因此,希望兴宁全城老百姓也站起来,因为说不定明天就来征收你的房子和土地,如果这次反征收成功,并成功取得十倍赔偿,对以后征收的人,将是最大的利好消息,所以,请兴宁的老百姓大力支持吧!
城南人,顶住,你并不是一个人在战斗!
作者: 恨狗    时间: 2012/12/4 13:41
不管Zf如何征收,保留一部分集体土地是关键,全部卖掉,就是对祖先、对自己和后人的不负责。
作者: 方便冇也?    时间: 2012/12/18 21:12
没叫我进来,但我还是跟大多数人一样,进来看看了
作者: 陇西堂a8    时间: 2013/1/6 02:03
。。。。。。。。。。。。。
作者: huanghh    时间: 2013/1/6 11:33
感觉很有意思,兴宁人的围屋思维特别严重,思想观念的不转变则难破难立,真怕最后又一个烂滩子留给下一任。。。兴宁,将会被历史所抛弃。
作者: xnzxl    时间: 2013/1/7 19:15

作者: 唐伯虎点蚊香    时间: 2013/1/13 14:06
最近好忙。就在刚才才刚刚回到家里。看到这个帖子,我就厚着脸皮来说说自己了解到的一些情况。
说实话,我 ...
曾大海 发表于 2012/11/29 23:29



    好文章。
作者: hwarling2    时间: 2013/1/24 19:32
最近好忙。就在刚才才刚刚回到家里。看到这个帖子,我就厚着脸皮来说说自己了解到的一些情况。
说实话,我 ...
曾大海 发表于 2012/11/29 23:29



    有点头脑,分析用了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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