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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申冤!兴宁市罗浮镇政府如何欺压百姓 [打印本页]

作者: YJJ    时间: 2013/4/26 11:18
标题: 申冤!兴宁市罗浮镇政府如何欺压百姓

大家好!我现在向大家反映整整折磨了我十四年、弄得我家破人亡的事情,希望有能力的好心人能站出来替我们伸张正义!我是罗岗镇溪联村古坑里的村民,是坪田水库移民困难户,现家中5人,上有年迈的父母,下是2个弟人至今都尚未娶妻成亲;目前的生活困境都源于19977月我与罗浮镇人民政府签订的果林场沙田柚经营管理承包合同案,承包面积为100多亩,数量:1906条沙田柚良种,承包时间为1996年7月到2007年12月,共12年承包期;当时,政府鼓励农民、提倡农民走发展“三高”农业的致富之路,我在这方面有专长,有较高的果树种植、栽培、挂接和养猪、养鸡养殖技术和经验,是梅州市授予的优秀“绿色企业家”;果场承包后,自己七转八借投入资金近30万元,购买肥料、农药、工具,雇佣劳力全面清除杂草、平整果场、修剪果树、除虫灭病,松土施肥等各种技术措施,果场焕然一新; 97年冬梅州电视台和兴宁电视台前来果场采访录像,制作电视节目进行新闻报导――竖起果园三高农业的一面旗帜,作为兴宁市“三农”样板果园。没想到到了1998年年底罗浮镇人民政府强行毁约,并收回果林场,后来对方又口头承诺赔偿损失款十万元,因为无法弥补自己的损失,自己没有接受;在协商赔偿没有结果的情况下,不得已,自己只能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将罗浮镇人民政府告上法庭, “民告官”真难啊,“民告官”是“鸡蛋碰石头”一点不假,弱势群体永远是弱势群体,法院每次判决都偏向罗浮镇人民政府,历时十二载,虽然自己不服判决,期间不停地向兴宁市、梅州市、广东省、直至北京等政府相关部门上访……上访……再上访,坚信“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律是公平公正的”,总有“包青天”出现的时候,南下北上,来来回回,寒冷、饥饿、露宿街头、火车站……,吃尽了常人不敢想象的苦头,搞得家破人亡,自已两进兴宁市庭芳医院(精神病医院),终于盼到希望──2010年10月13日广东省检察院向广东省人民法院发出粤检民抗字[2010]工30号民事抗诉书。自己本来就是一家的顶梁柱,因上访而精疲力竭、本来贫困的家庭雪上加霜:母亲看到自己因上访患了精神病三进兴宁市庭芳医院弄成疯疯癫癫、大哥受打击而早亡、健在的3个儿子(最小的42岁)没有一个娶妻成家……使自己感到一丝丝安慰的是;兴宁市检察院、梅州市检察院的领导得知自己患病住院的消息都打来关心、尉问的电话并嘱咐庭芳医院的医务人员尽能力医好自己的精神病。

然而,万万没有料到,省检抗诉亦无用,省法院还是不顾事实和证据,于201111月(从省检抗诉到省法院判决又历时1年有余,弱势农民的官司,时间是多么的漫长,我也不知道是不是符合法律程序?)判决兴宁市罗浮镇人民政府胜诉。据说省检抗诉的一年时间里(2010.102011.10),罗浮镇的党政领导通过罗浮籍在省委、省府、省检当官的人脉关系进行运作,并内部扬言此官司在广东省范围内,罗浮镇政府是非赢不可的。

我看到的曙光又变成了黑夜──难道上访:真的是窦娥进去,疯子出来,搭上老命,才能公平

20111212日,年迈体弱的我与百病缠身的妻子杨三娣和刚从庭芳医院(兴宁市精神病医院)出来不久的儿子陈桂辉在女儿陈飞娣的陪同下来到罗浮镇人民政府,想向镇政府新一任的书记、镇长诉说诉说昔日承包镇政府果场和后来镇政府违约导致儿子负债累累而不得不通过法律途径来讨回公道和现在家境凄凉的情况。但竟然未想到,人民的公仆书记、镇长不但没有见到,一位刘姓副镇长把我们忽悠到镇政府的司法所,患精神病的儿子陈桂辉遭到了司法所3位干部、派出所2位干警和镇政府10多位干部拉扯撕打……伤痕累累,女儿被派出所干警无端的戴上了手铐……

如此……这样……,天理何在!难道弱势的山区农民就无处申冤?干部、公务员就可以知法犯法,随心所欲,想打人就打人?想铐人就铐人?真的是古语所云“山高皇帝远”,地处江西省边界的兴宁市罗浮镇就可以不讲法?……

2012年期间罗浮镇政府让我所在镇罗岗镇政府领导出面,多次强迫我和我的家人保证就此事不再到任何部门上诉闹访,并于2013128日被迫写下保证书并给予五千元打发!

难道弱势的偏僻山区农民就真的如此无奈……

但愿黑夜不是漫长的,法律是公正的;藐视法律、凌驾于法律之上、权大于法、戏弄法律的人是必须要付出代价的。

                                                        申冤人:陈桂辉

                                                        2013年4月25日


作者: A8dA8    时间: 2013/4/26 11:45
民告官,没有十足的证据[图片、视频、录音等等]实在是难

中国的法律:谁主张谁举证!!!
作者: xlz    时间: 2013/4/26 11:57
找你哥要陈桂光讲一讲,或许有转机......
作者: 司城    时间: 2013/4/26 12:04
我是罗浮,怎么没听说有这回事?
作者: netsiyou    时间: 2013/4/26 12:30
找他们时开上偷拍,手机开上录音。。上传其他全国知名论坛。。只有闹大,方能解决
作者: 清晰    时间: 2013/4/26 13:00
合水龙北供销街路口,即粤龙加油站200米,有人利用职务之便,在此建房,造成路口变小,过往人员危险性非常大,尤其是中小学生。已经打国土局的

投诉电话,就像踢皮球,
唉,平民百姓难哪
作者: dafg    时间: 2013/4/26 13:12
法律不可能是公正的,是为统治者服务的!现实是残酷的!
作者: ppp1354917    时间: 2013/4/26 13:44
我们也不可能比法官高明吧
而且就算是真的是明显错判,你也最少要上传合同,判决书说出那个不合依据吧
作者: ppp1354917    时间: 2013/4/26 13:51
其实说回来,合同是怎写的?因什么原因违约?合同上双方违约的责任是怎分怎赔偿的这是判决的主要依据。
不过现在你就算真的打胜了官司没什么用了,十年前的三十万到现在还能做什么?不如直接和罗浮合解,家人的健康比什么都重要,
作者: 恨狗    时间: 2013/4/26 14:03
光脚不怕穿鞋的,反正也被精神了,一条*道走下去……
作者: 胡豆里    时间: 2013/4/26 15:22
最后一条路:不怕死!也就是极端路线。别说是镇干部了,阎王都怕你。现在都好多这样的例子了~
作者: 杨家将    时间: 2013/4/26 16:26
加800026363
作者: 番薯    时间: 2013/4/26 16:30
关注.....
作者: 一二三    时间: 2013/4/26 17:55
不怕黑社会就怕社会黑    我相信你在网上所说的
作者: admin5    时间: 2013/4/26 17:55
兴宁就是这么可爱,这就是兴宁的特色,特产
作者: 一二三    时间: 2013/4/26 17:57
我在回复你的帖子都要经过审核才能够发表  你想告政府其难度可想而知
作者: lbosky    时间: 2013/4/26 19:17
在天朝是这样的了
作者: 坏蛋    时间: 2013/4/26 21:48
最后一条路:不怕死!也就是极端路线。别说是镇干部了,阎王都怕你。现在都好多这样的例子了~
胡豆里 发表于 2013/4/26 15:22



    呵呵,人家上访都搞得疯掉了,窦娥进去,疯子出来,就差搭上老命啦,
阎王怕的是。。。。。
作者: swimlv    时间: 2013/4/26 21:57
中国目前现状,,,政府要拿我们的东东,一路绿灯;我们要点政府的东东,一路红灯。
作者: ppp1354917    时间: 2013/4/26 22:09
为什么不骂省人民法院呢?
作者: panzf1213    时间: 2013/4/26 23:30
现在的社会是这样的啦 不过只要有理 到那里都能说的通! 能闹多大就闹多大 ....
作者: 青春的兴宁    时间: 2013/4/27 01:09
这个事件那么清楚了,是上届领导为了政绩把他给傻了!!现在的山地是有产权证的啦!不是政府有的啦!难怪收回去!!!你官司涉及很多人,可以这么认为把大坝里让给你把人全部叫去多不够地方站脚!!没完没了的事!!
作者: ZX132888    时间: 2013/4/27 06:32
那些贪官只会欺压百姓…应该免费送他们一刀
作者: 1035843393    时间: 2013/4/27 08:05
你是被精神病的,还是真的得了精神病呢?民告官确实是难的,你应该请律师才对。
作者: 水军    时间: 2013/4/27 10:32
通过看你的材料,可以分析几点:
1,是合同内容没提到过,只是简单描述罗浮政府单方面撕毁合同;造成你家人的

损失!
2,是你艰难上访,和不公平的待遇。
这些都是吸引网友的注意.已经对社会造成了负面影响!也不同意一些网友极端的

建议!
在这里提出几点疑问:
1.合同怎么写的?当事合同的签订程序。这些都比较重要的过程。每一个环节出

错,你都不可能打赢官司。如:合同有没到公正证处办理!还有一方面是,签订
对方是否有法律效力。还有一点疑问?就是为什么只有你一家能承包,有没公平
招标这环节。其他村民怎么看的?
2.材料中的30万是你借来的,有没证据全部投入在生产?(十年前的三十万不是小

数目)
3.谁口头说赔偿10万?当时有录音?(口说无凭)
从可以得出经验:
1,跟谁打交道,首先合同很重要,程序过程很关键。不能单凭双方认同,还要第

三方认证这东西。
2,在任何维护利益的同时,要带上摄像机,录音机,最好能把记者请来。
3,难怪山区的老师都往城里搬,山区娶老婆真的很难。
最后希望楼主能提供更多的材料。

作者: 520hyq    时间: 2013/4/27 11:43
官官相护的拉
作者: 水军    时间: 2013/4/27 12:23
上次发的没编辑好,是不是网站程序问题,A8管理员好好看看,现在重发:
通过看你的材料,可以分析几点:
1,是合同内容没提到过,只是简单描述罗浮政府单方面撕毁合同;造成你家人的损失!
2,是你艰难上访,和不公平的待遇。
这些都是吸引网友的注意.已经对社会造成了负面影响!也不同意一些网友极端的建议!在这里提出几点疑问:
1.合同怎么写的?当事合同的签订程序。这些都比较重要的过程。每一个环节出错,你都不可能打赢官司。如:合同有没到公正证处办理!还有一方面是,签订对方是否有法律效力。还有一点疑问?就是为什么只有你一家能承包,有没公平招标这环节。其他村民怎么看的?
2.材料中的30万是你借来的,有没证据全部投入在生产?(十年前的三十万不是小数目)
3.谁口头说赔偿10万?当时有录音?(口说无凭)
从可以得出经验:
1,跟谁打交道,首先合同很重要,程序过程很关键。不能单凭双方认同,还要第三方认证这东西。
2,在任何维护利益的同时,要带上摄像机,录音机,最好能把记者请来。
3,难怪山区的老师都往城里搬,山区娶老婆真的很难。
最后希望楼主能提供更多的材料。
————————————————————
给楼主个思路:
1,先把《合同》官司打赢了;
2.然后再提出事情造成的 精神等方面赔偿。
我还有个最大的疑问??
当时你被政府扶持优先富裕起来,为什么还是没富裕?现在个别大老板都跟政府有合作,个个都是富得冒出油。而你为什么没呢?楼主应该要反思!!!还有,任何投资都有风险,包括政府项目。而你没评估风险就冒然借钱投资,是个非常不理智的个人行为。我还细心发现你家是坪田水库移民困难户,上次有人发帖关于移民款项的事情。从中有不少对你扶植补偿资金,有没有到位?几周前在广东水工程移民网可以查:90年到13年,但现在好像改版了。只能查最近几年的!这很不好,改版也不通知一下!
http://ms.xna8.com/thread-206086-1-1.html
当然你可以根据 《政务公开条例》去申请了解!前提条件是要当地政府开个证明,证明你是XX移民身份!!
作者: zxy19751975    时间: 2013/4/27 12:38
爆光看有没有希望吧。
作者: 渡田河001    时间: 2013/4/27 17:45
楼主所说不实。据我所知陈桂辉与陈浪辉承包果园后又放弃承包,私自逃离放弃果场的管理,在1999年兴宁市人民法院判决终止合同,剥回其他诉讼请求,2000年梅州市中级终审判决维持原判,但2010年省高院再次提审,仍维持原判,他们是败诉方。后来,陈桂辉多次到相关部门上访和反映情况,鉴于其生活困难,罗浮镇党委政府积极协助,争取相关部门的关怀,给予陈桂辉5000元的困难补助。
作者: O泡果奶    时间: 2013/4/27 23:46
说谁都会说,你要写成什么都可以写,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个人观点,你不过也是想制造一点舆论,施压政府。但是事实真如你所说的那样吗,这个只有你们双方才清楚。这个社会风气不好阿,很多人明知道错在先,但往往都是着重渲染自己是弱者,博取同情。利用人民仇视政府这一观点。看了楼主的贴子,事实经过什么都没有提,就是一味的说自己怎么是弱者。
作者: ppp1354917    时间: 2013/4/27 23:59
这个事件那么清楚了,是上届领导为了政绩把他给傻了!!现在的山地是有产权证的啦!不是政府有的啦!难怪收 ...
青春的兴宁 发表于 2013/4/27 01:09



    98年就要收回了。那时那有什么产权证啊?后面谁说的招标那时基层要招标吗
作者: 乡愁啊!乡愁!    时间: 2013/4/28 20:32
赞同25楼的观点,楼主的遭遇令人同情!但一切都得重证据.可是对一个大山深处的村民来说,法律意识应该没那么强烈,相信他签订合同时的想法也没那么复杂.后来条件变了,政府单方中止了合同,应该会有站得住脚理由,也就是说合同里可能有一些条款是有利于政府方面的,这些楼主可能没理解透的,如果拿不出确凿的证据,那楼主的官司再无休止的打下去也没胜算,如果有证据就该走正当的程序.
作者: 家族兴旺    时间: 2013/9/12 07:21
真的吗?不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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