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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庆辉同志见义勇为事迹纪实
2010年4月1日晚8时30分,宁中分局副局长陈庆辉同志携朋友回坭陂老家处理家务。在驾车回兴城路上,途经坭陂镇中心小学时,忽然听到前面不远处有吼声:“不准动,否则老子一刀砍死你!”。陈庆辉同志迅速走下车向前一看,发现是一名虎背熊腰的男子拿着一把锋利的菜刀,一手卡在一名大约十来岁的小男孩脖子上,嘴里还凶恶的说着:“时辰一到老子就送你上路”,情况万分危急。当时围观的群众有四五十人,大多是老人小孩,无一敢上前救助。陈庆辉同志见状,一边拨打110,一边与朋友疏散围观的小孩。待围观小孩撤离后,与同行的朋友(是一名教师)上前对凶手(事后证实是间歇性精神病患者)劝道:“不要乱来,把刀放下!”,并不断的转移凶手的注意力。在趁他转身的一瞬间,陈庆辉同志迅速从侧边上前将精神病人拿刀的手死死握住,随后他的朋友也上前将其紧紧抱住。经过一番激烈的争斗终于将凶手制服,小孩得救了,避免了一起恶性事件的发生。在场的群众无不为地税干部勇敢、智斗武疯子的精神所感动。
陈庆辉同志做完好事后并未向身边的任何同事提起。4月13日,当兴宁公安局的干警带着兴宁电视台的记者要来单位采访他时,大家才知道他有此英雄义举。陈副局长的英勇行为受到了社会舆论的关注,兴宁电视台对此事进行专门报道。当记者提到是什么力量使他敢赤手空拳与精神病者搏斗时,他平静地说,当时在那么危急的情况下根本就来不及多想,只是一心想救人,我想只要是有一点血性的青年都会这样做的。陈庆辉同志用自己的行动诠释了对社会正义的守护,同时也为我们地税干部树立了良好的形象。
张爱东局长要求我们兴宁地税全体干部职工要向陈庆辉同志学习,学习他见义勇为的精神,更倡议大家在今后的工作中、生活中,要时刻发扬乐于助人、敢于奉献的精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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