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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兴宁14岁少女助两青年轮奸朋友 在旁玩手机 [打印本页]

作者: 湘伯    时间: 2013/12/18 08:09
标题: 兴宁14岁少女助两青年轮奸朋友 在旁玩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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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仅因为怀疑朋友将自己的住址告诉他人导致自己被骚扰,14岁的少女何某叫来两社会青年将18岁的朋友拖至车后厢强奸。日前,广东省兴宁市人民法院对这起强奸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何某犯强奸罪,判处4年有期徒刑。

今年6月6日晚23时许,经常混迹酒吧、娱乐场所的何某在和认识的社会青年陈某文、张某林(均另案处理)等人在城区一酒吧坐聊的过程中,想到在酒吧结识的王某亭把她的租住地址告诉其他人导致其被人骚扰,于是提出陈某文、张某林去教训王某亭。陈某文、张某林同意并很有深意地表示会以他们的方式去教训王某亭。

随后张某林驾驶面包车载何某及陈某文,以到外面玩的名义将王某亭骗上车。王某亭上车后,何某便质问为何把她的租住地址告诉他人,但王某亭否认此事。见王某亭不肯承认,陈某文遂叫王某亭把身上的衣服脱光,王不肯,并苦苦哀求何某帮忙劝说陈某文不要这样做,但何某不予理会。陈某文打了王某亭一巴掌并威胁王某亭说“如果不脱光衣服,你会更惨”。王某亭无奈之下被迫脱下衣服。

在此过程中,张某林把面包车开至一处较偏僻的路段停下。停车后,陈某文和张某林先后将被害人拖到车后厢强行与被害人发生性关系。而何某则负责帮他们拿被害人的衣服,还若无其事坐在车上玩手机。

事后三人将被害人载回,并警告她不得告诉他人,何某还若无其事将此事告诉了其另外二个朋友。

兴宁法院审理认为,何某因小事图谋教训他人,竟帮助同案人,违背妇女意志,采用暴力、胁迫手段,强行轮流与妇女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鉴于何某薇未满十八周岁,在共同强奸犯罪过程中起次要作用,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作者: 宁中公社    时间: 2013/12/18 10:05
这种女人死都不为过   
作者: BILL    时间: 2013/12/18 10:09
直接拉出去枪毕算了,这样的人不毕了,兴宁还有安宁吗?
作者: xnsfgh    时间: 2013/12/18 10:23
不得了的兴宁小女孩。
作者: 泥娃子    时间: 2013/12/18 10:57
人肉哦 让大家知道是哪里的哦 ,,,,
作者: zyx-603    时间: 2013/12/18 10:57
罪过、罪过。。
作者: 强悍兴    时间: 2013/12/18 11:00
惊。。。。。。。。。。。。。。。。
作者: 星哥    时间: 2013/12/18 11:17
兴宁这样的事多了,这个只是很小的一单报了案才被公布出来,后面还大把不为人知的!兴宁的七老仔里 人蠢 头脑简单还到处惹是生非!风气问题 一向以来在兴宁的各大中学和在社会上 装屌 装晒的人也是比比皆是 很多这样的细七老身边认识了几个古惑仔 就以为自己是十三妹 最后自己死都不知道是怎么死的!
作者: 好人小饶    时间: 2013/12/18 12:02
养不教,亲之过。
作者: 若思    时间: 2013/12/18 12:59
其父母离异也是过当啊,唉----
作者: 豆腐古    时间: 2013/12/18 13:23
哦尼托佛,罪过罪过,会有报应的,女施主。
作者: 不爱娜娜    时间: 2013/12/18 13:33
现在的小孩子不得了啊
作者: 平静如水    时间: 2013/12/18 13:57
弹丸之地!奇葩牛人怪事闲挺多的!闲号吹什么文化之“香”!唉!悲剧啊!
作者: luckyboii_小杰    时间: 2013/12/18 15:37
他妈的,还有王法吗?还有法律吗?
作者: 兵临城下    时间: 2013/12/18 18:25
我认为这女的才是关键,什么叫次要作用,没有她,那两个青年有机会?
作者: laowu    时间: 2013/12/18 19:26
杯具!!!!!!!!!!!
作者: 燕子0628    时间: 2013/12/18 19:44
14岁的少女也能做出这样的事!
养不教,父之过,教不严,师之惰!
作者: 燕子0628    时间: 2013/12/18 19:46
怀嗺!!!
作者: 吾本客家    时间: 2013/12/18 19:48
现在的年轻人做事很出人意料
作者: 史丹人    时间: 2013/12/18 20:55
陈、张是首恶,应严惩。这个姓何的小女孩缺教养,意气用事,终成犯罪,罪有应得。
作者: 晚风轻拂故乡竹    时间: 2013/12/18 23:05
现在的小孩子不得了啊。。。长大了更不得了!!!
作者: 唔嘀哆哩    时间: 2013/12/18 23:13
社会风气差 小孩子都被带坏了
作者: 张兰    时间: 2013/12/19 06:14
该文是和官方报道一样的吗?!怎么说只是未成年犯罪,只是现在劳教制度取消了,判刑还是怎样?!
作者: ZX132888    时间: 2013/12/19 06:23
把何某人肉出来让她也尝尝轮奸滋味…
作者: 粤B闪光辉    时间: 2013/12/19 08:35
这些牛马畜生好像上辈子没屌过一样,动不动就强奸!难怪新一代的兴宁青年人在外面臭名昭著!打靶鬼来的。
作者: 435469142    时间: 2013/12/19 10:52
腾讯网都看到了
作者: 草根    时间: 2013/12/19 13:13
值得我们反思!家庭教育很重要。
作者: 浪迹    时间: 2013/12/19 13:29
把何某拉出来尝尝被强奸的滋味
作者: xnzxl    时间: 2013/12/19 19:04
没教养·的女孩,是她父母之过。。
作者: 天朗风清    时间: 2013/12/21 23:34
人渣,败类,年纪轻轻,芝麻点事报复心理就如此的强
作者: 宁水悠长    时间: 2013/12/23 08:43
又是一个“四川摔婴案”,子不教父之过,父母们是应该好好思考下了!
作者: laowu    时间: 2013/12/24 20:33
人之初性本善-----到底是谁之过!!!!!
作者: 史丹人    时间: 2013/12/24 22:27
此案出名了,上了凤凰卫视了。
作者: 湘伯    时间: 2014/1/5 17:37
很悲哀,兴宁的年轻人是怎么了
作者: 龙在江湖    时间: 2014/1/5 17:50
罚乱灾刁死
作者: 申张正义    时间: 2014/7/20 18:30
兴宁有这样的事,正常了……有很多叼了就叼了,想想反正自己也舒服了,又不是处女所以也所谓,所以会发生很多这样的事……
作者: 理性爱兴宁    时间: 2014/7/20 20:37
兴宁女人素质有待提高
作者: 我的根在兴宁    时间: 2014/7/20 21:27
还有王法吗?!
作者: 李华梅    时间: 2014/7/22 11:07
申张正义 发表于 2014/7/20 18:30
兴宁有这样的事,正常了……有很多叼了就叼了,想想反正自己也舒服了,又不是处女所以也所谓,所以会发生很 ...

自己都是女人拉,将心比心怎么好叫流氓强奸自己的同伴呢?好好反省吧!

作者: 全够    时间: 2014/7/22 11:56
拉出去毙了
作者: eqxz    时间: 2014/7/22 11:59
重在教育年青一代已到了刻不容缓的时候了!
作者: 美丽人生    时间: 2014/7/23 15:14
这样的女孩是下三烂,应给于重判,如果让不满十八岁就可轻判,那么助长了社会上的下三烂更昌狂,应判入少年劳教所,支持重判!
作者: 李华梅    时间: 2014/7/23 15:20
美丽人生 发表于 2014/7/23 15:14
这样的女孩是下三烂,应给于重判,如果让不满十八岁就可轻判,那么助长了社会上的下三烂更昌狂,应判入少年 ...

助纣为虐!为鬼作倡!!!将心比心她对得起自己女人的身份吗??

作者: dgtxin    时间: 2014/7/25 11:32
现在的人生活条件好了营养好,比十几二十年前的人提前2年就发育成熟了,个人觉得应修改刑法,16周岁以下为未成年人,以此为界线,犯了事的要严惩不怠.

作者: 懒洋洋a    时间: 2014/7/27 21:27
怎么养大到14岁的?
作者: 理性爱兴宁    时间: 2014/7/27 23:40
好男不娶兴宁女
作者: 共下行    时间: 2014/7/27 23:53
现在的年轻人是越来越不可思议。九零一零行为越来越出格。
作者: 理性爱兴宁    时间: 2014/7/29 22:00

作者: 理性爱兴宁    时间: 2014/7/29 22:15
兴宁女人让人忧虑
作者: 理性爱兴宁    时间: 2014/7/29 22:27
怎么有这样的人
作者: 理性爱兴宁    时间: 2014/7/29 22:56
435469142 发表于 2013/12/19 10:52
腾讯网都看到了

全国都知道了
作者: Stranger    时间: 2014/7/29 23:09
TMD!这些个没点人性,活在世上干什么?谁不是爹娘辛苦养育来的,换作是自己的儿女被人糟蹋了,你会不会磅心肝!
作者: 理性爱兴宁    时间: 2014/7/30 12:45
太可怕
作者: 理性爱兴宁    时间: 2014/7/30 14:27

作者: 理性爱兴宁    时间: 2014/7/30 16:49
现在的孩子……
作者: 理性爱兴宁    时间: 2014/7/30 20:43

作者: 新的兴宁    时间: 2014/7/30 21:41
怎么有这样的事
作者: 赵丹阳    时间: 2014/7/31 08:34
新的兴宁 发表于 2014/7/30 21:41
怎么有这样的事

怎么有你这样的SB,这样的事多了去了

作者: 新的兴宁    时间: 2014/7/31 18:14
要反省反省
作者: 新的兴宁    时间: 2014/7/31 19:01
90后到底怎么了
作者: 倚栏听雨    时间: 2014/7/31 20:23
一个十四岁的小女孩如此泠血!难道不值得政府家长和教育工作者反思吗!兴宁地外欠发达地区,留守儿童多,一般多是隔代教育,大部分老人年事已高,对小孩管束力不从心,作为为人父母者再忙多要了解子女各方面情况!作为政府应严加管理网吧和各种娱乐场所!村镇干部实行分片管理制,号召全社会多来关心留守儿童的成长!作为教育工作者,应加强品德方面的教育!三管齐下!共同关心下一代的成长,才能有效避免类事件的发生!
作者: 新的兴宁    时间: 2014/7/31 20:41
xnsfgh 发表于 2013/12/18 10:23
不得了的兴宁小女孩。

好男不娶兴宁女
作者: 倚栏听雨    时间: 2014/7/31 21:13
新的兴宁 发表于 2014/7/31 20:41
好男不娶兴宁女

孩子:你大过于片面看问题:俗语说:再好草山有瘦牛,一样饭养百样人,这种冷血小女孩就是教训,什么好男不娶兴宁女是错误的!不管你飘洋过海,或成为奥巴马第二!你永远多不要忘记,根在兴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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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新的兴宁    时间: 2014/7/31 21:17
倚栏听雨 发表于 2014/7/31 21:13
孩子:你大过于片面看问题:俗语说:再好草山有瘦牛,一样饭养百样人,这种冷血小女孩就是教训,什么好男 ...

呵呵,的确不喜欢。
作者: 新的兴宁    时间: 2014/8/1 11:30
呵呵
作者: 无极度    时间: 2014/8/1 11:33
予人性
作者: dgtxin    时间: 2014/8/1 13:20
新的兴宁 发表于 2014/7/31 21:17
呵呵,的确不喜欢。

那个--你妈不是兴宁女人吗?你这样说兴宁女人就很不厚道了哦.怎么感觉你的思维与众不同,出绝里.

作者: 新的兴宁    时间: 2014/8/1 14:17
dgtxin 发表于 2014/8/1 13:20
那个--你妈不是兴宁女人吗?你这样说兴宁女人就很不厚道了哦.怎么感觉你的思维与众不同,出绝里.

喜欢哪里的女人关你什么事?
作者: 新的兴宁    时间: 2014/8/1 21:33
呵呵
作者: 新的兴宁    时间: 2014/8/3 14:43
没人性
作者: 新的兴宁    时间: 2014/8/5 15:49
可耻
作者: 趁早123    时间: 2015/3/1 12:10
不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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