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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破坏公益设施的曾福某副校长欠新保屋人的债一定要还! [打印本页]

作者: 诗心心    时间: 2014/3/23 08:23
标题: 破坏公益设施的曾福某副校长欠新保屋人的债一定要还!
曾福某副校长自以为是,将洋里村委和宁新街道认定的“公家”水渠视为“自家的”,两次亲自破坏新保屋的公益设施,还狂言威胁施工人员,使得新保屋公益工程损失严重:一、设施的建材和施工费用共五千元。二、施工人员精神损失费及新保屋全屋近三百人的精神损失费、工程延误费等共十万元。现在是法律社会,新保屋人将同仇敌忾,要向此教育败类讨债:一、向各类媒体和政府部门投诉其恶劣行径。二、向他讨要各种经济损失和其它费用共十万五千元。

作者: youyonglin    时间: 2014/3/23 13:26
这种事情不好评论
作者: 走向复兴    时间: 2014/3/23 17:35
应该处理
作者: xnxiaozeng    时间: 2014/3/23 19:12
看看你隔壁屋的宝源的所谓公益工程,劳民伤财,就知道,哎,这年头老实人是要吃亏的
作者: laowu    时间: 2014/3/23 19:44
交给未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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