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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新保屋人同仇敌忾要向破坏公益设施的坏蛋副校长讨债 [打印本页]

作者: 诗心心    时间: 2014/3/23 08:25
标题: 新保屋人同仇敌忾要向破坏公益设施的坏蛋副校长讨债
曾福某副校长自以为是,将洋里村委和宁新街道认定的“公家”水渠视为“自家的”,两次亲自破坏新保屋的公益设施,还狂言威胁施工人员,使得新保屋公益工程损失严重:一、设施的建材和施工费用共五千元。二、施工人员精神损失费及新保屋全屋近三百人的精神损失费、工程延误费等共十万元。现在是法律社会,新保屋人将同仇敌忾,要向此教育败类讨债:一、向各类媒体和政府部门投诉其恶劣行径。二、向他讨要各种经济损失和其它费用共十万五千元。

作者: 趁早123    时间: 2015/3/18 1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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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自由我创意    时间: 2015/3/18 18:02
校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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