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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曾学路发生一宗交通事故,一女性死亡,现急寻死者家属 [打印本页]

作者: swimlv    时间: 2015/9/10 20:38
标题: 曾学路发生一宗交通事故,一女性死亡,现急寻死者家属

  2015年09月10日5时左右,在兴宁市曾学路基督教堂门口路段发生一宗轻型厢式货车后轮碾压行人,造成行人当场死亡的交通事故,死者无名氏,女性,年龄约55岁左右,身长155CM左右,短头发,体型中等,上身穿红色花格衬衣,下身穿深蓝色齐膝长裤,内穿白色汗衫,现寻找死者家属,如有知情者,请速与兴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事故处理中队联系。

联系人:何一波、黄国文联系电话:110 13826699122




作者: 法治社会    时间: 2015/9/10 21:14
文明行车、安全驾驶。当今之世、浮躁、烦躁比比皆是。。。。。。
作者: 林三哥    时间: 2015/9/11 13:17
开货车介都系啷当古
作者: 懒洋洋a    时间: 2015/9/12 00:34
开泥头车,货车,油灌车等大车不管大路小路都疯得很,仗着买了保险,不用负责任,看到要让开哦。
作者: jony163    时间: 2015/9/12 01:32
说文明驾驶的,早上五点应该去那段路看看。车辆随便放,就算你怎么按喇叭都好像没听到似的。其实最主要的是政府应该规范市场。不应该让老百姓占路经营,经营者也应该注意安全。不要为了做生意有多宽的路占多宽。不然,交通事故发生那是迟早的事。
作者: zhgd520    时间: 2015/9/12 10:32
城市管理不到位,造成道路拥堵,容易引发交通事故。
作者: xnsfgh    时间: 2015/9/12 12:04
那么早出来买菜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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