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李 | |||
类型 | 咨询 | 来信时间 | 2016-03-25 21:29:49 |
标题 | 关于咨询限高商品房的事宜 | ||
内容 | 尊敬的市府领导: 您们好。昨天在看兴宁新闻时,看到兴宁电视台转发《关于协助做好禁止销售超机场限高商品房的函》(兴住建函[2016]6号)的内容,感到非常震惊。因为本人的家庭于2012年购买了宁江新城三期的房子,而且位置刚好位于三期一栋,根据此“函”的内容,由于超过机场限高的高度,本人现在住着的这栋楼从2016年3月24日起禁止再对外销售未售出的房子,因此有业主断言此栋楼将无法正常办理房产证。我想咨询的是,当初我买房时,小区开发商说宁江新城三期整个小区都通过正常手续报建,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俗称商品房五证齐全。在证件齐全的情况下,政府相关部门出了此函,是否真如有些人猜测的那样,宁江新城三期一栋办理不了房产证?还有在一栋超限高的情况下,会不会影响小区其他栋(2-8栋)楼房的房产证办理?谢谢。 | ||
回复信息 | |||
回复类型 | 答复 | ||
处理部门 | 梅州市直 - 兴宁市人民政府 | 处理时间 | 2016-04-06 10:40:07 |
处理意见 | 小李先生: 你询“关于咨询限高商品房的事宜”的函件收悉。现将你提出的情况答复如下: 问题一:宁江新城三期1栋是否办理不了房产证?我市发出禁止销售文件是政府对开发商销售超机场限高商品房的纠错行为(并不是说此楼盘不能办证),超机场限高楼盘必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机场净空要求全面完成整改后,在手续齐备的情况下将依法依规办理。 问题二:宁江新城三期1栋超限高的情况下,会不会影响其他栋(2-8栋)楼房的房产证办理?对未涉及机场限高但又还未能办理房地产权证的楼盘是不会受到影响的,房地产开发商应尽快完善相关手续,是可以办理不动产权证的。 兴宁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6年4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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