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A8 兴宁论坛 兴宁新闻 兴宁人的网络社区

标题: 入户 [打印本页]

作者: 671287564    时间: 2016/6/22 17:28
标题: 入户

你好:

根据广东省公安厅、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出生小孩户口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公通(2015)71号文件要求及按照户籍管理规定小孩入户需提供如下材料:

1、小孩《出生医学证明》;2、父母结婚证;3、父母户口簿、身份证;需原件。

小孩申请户口可选择父亲所在地或母亲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办理 。

1、三周岁以内未入户的婴儿,直接到父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内。

2、三周岁以上出生未入户的,先到父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入户,报市局审批后方可办理入户手续。办结时限:35个工作日内。

            兴宁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
                   2016年2月18日






欢迎光临 兴宁A8 兴宁论坛 兴宁新闻 兴宁人的网络社区 (http://fc.xna8.com/) Powered by Discuz! X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