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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兴华高速公路房屋征收问题 [打印本页]

作者: A8再说    时间: 2016/12/20 19:49
标题: 兴华高速公路房屋征收问题
尊敬的领导:
    你好!我是广东省兴宁市水口镇水洋村村民!我想就对于正在建设的兴华高速水口段征收问题想请领导能帮我解决下!因建兴华高速公路畬江至五华段经过我家门口,我家门口本应被征收的地方为1100平方米(包括我家门口坪地,水塘),但是有关工作人员却未经过我们同意签字,于2016年12月14日水口镇政府相关负责人带着100多人来到强行填土征收。
    为何我们不肯签名,理由为以下几点:
    1、我家房屋现位于高速公路距离三米处,严重影响我们的居住安全,假如发生交通事故如大货车发生交通事故直接沖到我家来,严重影响我家人的人身安全;还有我家的水塘没有了,假如火灾,没有了水塘救火,这也是一个隐患。根据广东省高速公路征收范围,高架桥50米以内,公路30米内是不能建房的,那我家的房屋属于征收范围,但是却没有被征收!
    2、由于兴华高速公路建设的高度为十米多,而我家的楼房只有两层楼(七米左右),它的高度已经严重影响了我家楼房的视线!
    3、如果建了高速公路,我家的出入都成问题,我们应如何出入家门?如果有事故发生,需要消防车,救护车出入,但是却因为高速公路的阻挡,这个导致的后果那应该谁来负责?所以,这个第三点,交通十分不便!
    4、还有就是我家老祖屋就在我家的左边,那一块地离高速公路也才只有五米的样子!
    我们没有得到任何赔偿就建设,没有得到我们的认同签字就建设,距离高速公路那么近,现在的原地房屋已经严重影响到我们的居住。我家房屋是我们辛苦半辈子挣得血汗钱,前几年刚建好,现在没有赔偿,那我应该怎么办?这些血汗钱就这么白白浪费了!现在物价上涨那么快,我能维持生活就不错了!而政府一点赔偿都没有,让我在哪里能安居呢。
     我希望我们的领导,能给我们村民一个安全的居住场所!希望领导能明察,帮帮我!感谢!(水口镇水洋村村民刘*


【兴宁网络问政】

作者: A8再说    时间: 2016/12/20 19:49
你好,你于2016年12月17日通过书记信箱反映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兴华高速公路是国家重点项目建设工程,途经我镇英勤、洋新、水洋、盐米、彭洞、小丰村,征地工作正有序地推进,水洋村个别村民小组及其成员在我镇开展兴华高速公路征地工作时由于其它原因引发未能积极地参加征地工作会议及到现场配合征地工作,为保障兴华高速公路顺利建设和所在村民的利益,对兴华高速公路征地红线内的土地启动依法征地程序,红线内土地经公证机关依法公证地类、面积后,于2016年12月14日是组织人员依法征用,被依法征收后的土地如涉及地类、面积等有不符现象者,可到我镇查阅或更正,并提供相关的证据资料。另如存在有权属争议现象者建议自行协商或经调解处理后办理相关补偿手续。

    此复。

水口镇人民政府

2016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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