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yn 发表于 2017/2/22 21:52
国家【劳动法】29条第3款规定不得对“怀孕期、产期、哺乳期”妇女单方解除合同。若单位强迫解除,就是违法( ...
噜噜噜 发表于 2017/2/22 21:31
明珠集团旗下建筑公司的一名正式女员工,于2016年八月底怀孕,目前七个月身孕,明珠集团办公室便以怀孕不能 ...
zjhhyj 发表于 2017/2/22 22:02
有些东西想象是美好的,在外面也是能执行的,在兴宁就执行不了,家里的那些工厂,公司很多都是在逃避劳动 ...
zjhhyj 发表于 2017/2/22 21:58
呵呵在兴宁不只是明珠,其他公司一样。兴宁的劳动局的人就是在那坐着不干事的,还有,我就纳闷为什么没人去 ...
zjhhyj 发表于 2017/2/22 21:58
呵呵在兴宁不只是明珠,其他公司一样。兴宁的劳动局的人就是在那坐着不干事的,还有,我就纳闷为什么没人去 ...
zyn 发表于 2017/2/22 22:03
很简单案例。自己写申诉书、附合同、医院开出的怀孕医学证明、前面工资凭证材料递交至人社局或法院请求法 ...
zyn 发表于 2017/2/22 22:03
很简单案例。自己写申诉书、附合同、医院开出的怀孕医学证明、前面工资凭证材料递交至人社局或法院请求法 ...
zjhhyj 发表于 2017/2/22 22:35
哈不是我抨击家里的行政体系,是亲身感受!即使你办好了那些,也还会让你来来回回跑上好几个回合,才能最 ...
安静的美少女 发表于 2017/2/22 22:49
是的,坚决不能自己写辞职信,不能让坏人得逞!
zjhhyj 发表于 2017/2/22 21:58
呵呵在兴宁不只是明珠,其他公司一样。兴宁的劳动局的人就是在那坐着不干事的,还有,我就纳闷为什么没人去 ...
zjhhyj 发表于 2017/2/22 23:06
明珠给兴宁带来了多少的税收啊,是兴宁的招牌企业。我看政府也不会因为你一个对明珠采取怎样的措施的。其次 ...
zz契 发表于 2017/2/22 23:17
当年的明珠是就像兴宁的一座活招牌,没想到现如今也免不了俗。社会一直在说男女平等,可在工作上就有太多的 ...
xiong9394 发表于 2017/2/22 23:16
好像你经常去劳动局一样,你知道人家没干活吗?你知道没人去劳动局投诉吗?不知道就别瞎BB
zjhhyj 发表于 2017/2/22 23:38
一听你这话,就看你是自限性的人,活在童话世界,有时间去接触下底层的百姓,底层的人员,问问家里工作的 ...
zjhhyj 发表于 2017/2/22 23:38
一听你这话,就看你是自限性的人,活在童话世界,有时间去接触下底层的百姓,底层的人员,问问家里工作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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