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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辟谣!针对近期微信群转发的补缴土地出让金的辟谣说明 [打印本页]

作者: 兴宁A8    时间: 2018/4/24 11:27
标题: 辟谣!针对近期微信群转发的补缴土地出让金的辟谣说明
广大市民:
近期微信群中转发的“温馨提示:有划拨土地的亲们,5月1号前必须本人持房产证+身份证到行政服务中心补缴8%土地出让金,5月1日后将按40%征收”是谣言。我局没有发布任何改变征收土地出让金政策的通知,不动产统一登记遵循“不变不换”,原证书继续有效原则。在房地产交易过程中,划拨土地补办出让仍按原有法定政策执行。
特此公告。

梅州市国土资源局
2018年4月23日

作者: 点点兴宁事    时间: 2018/4/25 01:38
ZF矛钱了,继续想着办法来割韭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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