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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602起——梅州市监委首次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 [打印本页]
作者: bbsgl 时间: 2021/9/17 19:14
标题: 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602起——梅州市监委首次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
9月15日,梅州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市监委关于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情况的报告。这是梅州市监委首次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
2018年,党中央将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治理纳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作出专门部署。梅州市监委认真按照中央、省、市部署要求,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扎实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持续整治扶贫领域的“微腐败”、搬掉妨碍脱贫攻坚政策落地的“绊脚石”。
三年来,全市监察机关共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602起,处分569人,其中,涉及处级干部3人、科级干部26人,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31人,挽回经济损失900多万元。
强化监督检查 推动精准扶贫政策落地见效
党中央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近年来,梅州市监委通过班子成员定期带队到基层一线开展督导检查,谈话提醒因脱贫攻坚进度缓慢被省挂牌督战的地区、部门负责人等方式,不断拧紧责任“螺丝”,用政治监督保障政令畅通,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来,市监委集中开展督导检查13次,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116个,对各地专项治理工作进展情况通报10次。
为着力提升发现问题的能力,梅州市监委还在拓宽监督渠道、凝聚各类监督合力上持续发力。一方面,与广州市监委建立协同推进扶贫领域监督工作机制,联合开展对口帮扶干部履职、资金项目运转、产业园区建设等事项的监督检查。另一方面,市、县两级纪检监察机关共聘请467名扶贫领域义务廉政监督员,对扶贫领域贪污侵占、行贿受贿等11类问题进行监督,把监督触角延伸到田间地头。同时,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重视做好社会负面信息、网络舆情信息的调查核实;积极运用审计、司法监督成果,督促扶贫审计发现问题全面落实整改。三年来,全市监察机关共受理审计、司法等相关部门移送扶贫领域问题线索68条。
针对群众反映扶贫对象识别不精准、扶贫措施不落地等问题,梅州市监委与有关部门联合组建核查队,深入基层进村入户开展全方位、多层次、地毯式排查。三年来,全市共核查有关部门移交的问题线索292件,转立案234件。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针对脱贫攻坚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监督难度大等特点,梅州市监委积极借助互联网技术,在全市推广建成集宣传、查询、监督、举报功能于一体的惠民信息平台,将财政、民政、住建、扶贫、农业等101个职能部门477项惠民政策信息全部在平台上公开,推动项目、资金在阳光下运行。
截至目前,通过惠民信息平台数据筛查,共发现涉嫌违规向死亡人员发放惠民补贴问题7991条,涉及违规发放补贴874.13万元,经各县(市、区)监委核实,已追缴金额671.4万元,发现问题线索82条,目前已立案13人。
剑指作风顽疾 强化追责问责倒逼责任落实
梅县区原安监局驻丙村镇扶贫干部李某某,落实帮扶任务消极应付、流于形式,搞“挂名式”扶贫……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以来,梅州市监委聚焦形式主义、官僚主义12种具体表现,坚决向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作风顽疾亮剑。
对扶贫工作履责不力、监管不严等失职渎职问题,梅州市监委实行“一案双查”,既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又顺着责任链条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以严肃问责倒逼责任落实。如重点查处了五华县相关部门、乡镇执行扶贫政策变形走样,违规决策使用扶贫资金问题,对23名领导干部进行倒查追责。 据统计,三年来,全市监察机关共查处扶贫领域失职失责案件241件,追责问责288人。
在强化跟踪问效,倒逼责任落实的同时,梅州建立容错纠错机制,制定精准问责具体措施,有效防止问责泛化、简单化,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对受到诬告陷害的扶贫干部,及时澄清正名、消除不良影响,旗帜鲜明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用好“婆婆嘴”,常念“紧箍咒”,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受到处理的扶贫干部,及时跟踪回访,做好思想政治教育,帮助其放下包袱,积极投身脱贫攻坚一线。
注重标本兼治 不断增强基层治理综合效能
扶贫资金,是贫困群众的“救命钱”,一分一毫都不能乱用。“对胆敢向扶贫资金‘伸黑手’‘动奶酪’的腐败行为,坚持重拳出击、露头就打、一查到底。”梅州市监委主任强调。
近年来,梅州对教育医疗、养老社保、生态环保、食品安全等领域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微腐败”问题开展问题线索“大起底”和存量清底工作,集中清除了一批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挪用、优亲厚友问题,让群众在反腐“拍蝇”中增强获得感。
与此同时,梅州市监委深刻认识到,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既要着眼于治标,更要放眼于治本。
针对全市扶贫领域专项治理中暴露出的突出问题,梅州及时制发监察建议书,列出问题清单、明确整改要求和期限,督促案发地区、部门认真整改。如针对丰顺县原副县长谭某违法犯罪案件暴露出的扶贫工程建设腐败、“靠林吃林”等突出问题,责成案发地区、林业系统开展以案促改,强化监督管理。
据统计,梅州共发出监察建议书52份,开展监察建议整改情况“回头看”20次,有力推动解决了一批扶贫领域突出问题。
为做实以案促改“后半篇文章”,进一步巩固拓展好专项治理成果,梅州还建立了扶贫领域案例通报机制,定期对扶贫领域的案件进行梳理,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典型问题,强化震慑作用。同时督促案发地区、部门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和警示教育会,举一反三、吸取教训,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
对扶贫领域的典型案例,梅州市监委进行深入剖析,并通过拍摄警示教育片、编印警示教育读本,组织开展庭审现场旁听、参观监狱等活动,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三年来,全市共印发通报31期,通报典型问题48个,开展警示教育243次,让纪律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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