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法治社会建设,进一步加强兴宁市青少年法治教育,4月18日,兴宁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邓强率领部分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部分市人大代表,对兴宁市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进行了视察。兴宁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瑞灵,副市长、公安局局长黄伟军等参加了活动。
邓强一行现场察看了神光山法治主题公园、兴宁市华侨中学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观看了青少年法治教育宣传片,并召开座谈会,听取了兴宁市司法局关于兴宁市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工作建设开展情况汇报,视察组成员围绕“完善青少年法治教育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内容提出了意见建议。黄伟军代表市政府作了表态发言。
近年来,在兴宁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兴宁市政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推进法治兴宁建设,不断加大普法力度,有效探索法治教育与学校教学相结合,丰富法治教育形式,优化法治阵地建设,进一步深化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工作,不断提升青少年法治教育质效,于2018年率先创建梅州市首家青少年法治实践基地,并被评为广东省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
视察组对兴宁市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工作取得的成效给予充分肯定。就进一步加强新时期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工作,邓强提出四点意见:
一是思想认识要再提升。市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要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坚持把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作为今后法治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到新时期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全过程,真正发挥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基础性作用,不断提升法治建设水平。
二是阵地建设要再提升。相关职能部门要充分发挥学校作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主阵地作用,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的资金支持,不断加大城乡各学校法治教育基地建设力度,为加强青少年普法教育提供良好条件。要持续推进法治教育和青少年思想教育相结合,扎实开展学生普法教育活动,切实增强法治教育和道德教育的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促进法律观念深入人心。要把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作为相关职能部门、学校的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强化相关职能部门的责任担当和发挥积极作用。
三是机制建设要再提升。市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协调联动,深化资源整合,建立完善机制,形成工作合力。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以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为纽带,形成以司法、教育部门为主体,公、检、法等相关部门积极联动,家庭、学校、社会共同参与的协同作战合力,推动职能部门、全社会共同参与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使青少年法治教育“点线面”结合,促进青少年法治教育取得成效。
四是法治氛围要再提升。市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扩展法治宣传教育范围,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规范化和常态化,让更多青少年走进基地接受教育,使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在潜移默化中得到培养和提升。相关职能部门要坚持守正创新,根据不同学段学生特点,充分利用新媒体新技术,指导各类学校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学法活动,不断创新普法宣传形式,激发青少年学法积极性,不断满足青少年的法治需求,将青少年这一“关键群体”的法治宣传工作引向深入,为兴宁市青少年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兴宁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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