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城市道路交通秩序管理,有效提升道路通行效率,深入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兴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将迎宾大道、兴田一路、团结路等12条道路确定为停车秩序严管路段。2023年9月29日起,交警部门将采取现场查纠和非现场抓拍的方式,严查严管路段的机动车乱停乱放等违法行为。
请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守法出行,规范停车,共同维护兴宁市城区良好道路交通秩序。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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