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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还我耕地 [打印本页]

作者: 洋伞村民    时间: 2011/4/8 11:09
标题: 还我耕地
尊敬的领导:
    俗语说:“农以田为本,民以食为天”,农田是农民赖以生存和繁衍子孙后代的根本依靠。
    但广州市工商局和角塘村委打着扶贫的旗号,不考虑洋伞村民的利益,在没有召开全体村民大会,没有取得洋伞栋村民的同意和没有达成协议的情况下,耗资4、5万元(号称25万元)。擅自将洋伞村民的共35亩水稻良田全部毁坏,变成旱地,种上桑苗,美其名曰:“扶贫”。这极大侵害了本村村民的合法权益,严重地影响了本村村民以后的生产生活。洋伞栋村民表示极大的不满和提出强烈的抗议。变水稻田为旱地,种水稻改为种桑,改变耕作性质,本身就是不合理,“苏木当柴烧”属于弃重就轻之举。其二,现变成旱地,以后势必荆棘丛生,杂木遮天,藏野鸡山鸟于林中,成山猪野兽之巢穴。洋伞村民以后何以生活?何不帮洋伞村民把此田地的水利设施稍加完善,让洋伞村民以后安居乐业,岂不善哉。
    广州市工商局和角塘村委为了一时的政绩,于牺牲洋伞村民的利益为代价,于洋伞村民利益不顾,大肆破坏农田,把情、理、法置之度外,他们该当何罪?何来谈“扶贫”,何以建设“和谐社会、幸福广东“。洋伞村民再三抗议,广州市工商局和村委置若罔闻,所送投诉束之高阁。现全体村民要求广州市工商局抓紧恢复洋伞村以前的地理地貌,或每亩赔偿合理的土地复耕费。并将所种桑苗撤走,由村民自行修复。
   希望各级领导给予解决,急盼!
                                    2011、4、8
                              兴宁市坭陂镇角塘村洋伞村全体村民
作者: 烦人    时间: 2011/4/8 16:40
怎么可能会不同意的情况下呢?
你们村的村民自己的田,如果说不同意,怎么可能给别人乱开发哟?
是不是有什么其它问题?

还有这个怎么会跟广州工商局扯上关系?
作者: huiguoguo    时间: 2011/4/10 13:09
打酱油路过。。。。。。你说的情况我可以理解。应该是只通过了村民小组就直接开发,广州那什么单位应该是挂点扶贫,你说全村都不同意的话,你可以全村联名上访,目前我党我军最怕的就是大面积的群体性事件,扶贫扶贫越扶越贫。。。。。。
作者: sunman    时间: 2011/4/10 16:18
打酱油路过。。。。。。你说的情况我可以理解。应该是只通过了村民小组就直接开发,广州那什么单位应该是挂 ...
huiguoguo 发表于 2011/4/10 13:09



    坚决顶。。。
作者: zyx-603    时间: 2011/4/10 16:24
坚决反对侵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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