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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南村土地房屋征收部分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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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2/11/26 12:00

正文摘要:

城南村土地房屋征收范围: 东至迎宾大道(规划路网),西至规划红线,南至宁江河与和山河出口段,北至人民大道。 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式: 房屋征收实行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两种方式,由被征收人自行选择方式进行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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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精 发表于 2015/2/21 21:57
农民辛苦了
莲花123 发表于 2014/12/6 19:37
城南下罗屋十几户人家土地征收四年、付款四年,置换房究竟在哪里?心力交瘁的老人还能等几个四年?难道真的是田、财两空?!悲愤难眠啊!
莲花123 发表于 2014/12/6 18:00
四年前土地征收置换房、说是五年入住,可如今一句非法买卖土地、多少户人家半生积蓄付之东流!民愤、民冤哪里升?!
神吖救救我 发表于 2012/11/30 15:04
我相信城南人每一个人都是好商量的,谁都不愿意做替死鬼去垫底
ppp1354917 发表于 2012/11/29 14:52
再就是能不能麻烦你把福兴的红线图也发出来吧,不要一句我不负责福兴的拆迁就把我们打发了。哈哈。
当然如果你真是拆迁办的人也没什么不好的,最起码说重视了网上的声音,并急时给出了各种解答,也算是作为一种进步
ppp1354917 发表于 2012/11/29 14:49
1:1转换是不是100平方砖房换100平方楼房,还要补多少差价?
再就是我希望能多加一条:在评估过程中经75%的拆迁业主同意可以更换评估公司,这样也可更大程度的拉清政府和评估公司关系,增加增加拆迁户主的信心。
同是天涯人 发表于 2012/11/28 21:52
支持48楼,社会发展就是希望人民能安居乐业。现在整个城南村都不安,看来ZF做的不到位。
tiger4150 发表于 2012/11/28 21:48
要遵循大家的意愿,要多听取老百姓的声音,反对强拆。
如果因为拆迁而导致老百姓的不满,那么社会的发展又有什么意义
东东南南 发表于 2012/11/28 20:35
南南:城南规划不是早设计好吗?怎么没拆完还定不了地方啊,骗人的句话你也说出来。你现在同城南村民说那个地方是倒供地,然后划给村民。“没拆完定不了地方”可笑“。。。。。没人信的。
南南 发表于 2012/11/28 20:17
南南zf人员“前一阵镇领导来城南村听取意见时你有没来啊。村民说要解决征田时倒供地,才肯拆,你要给陈说说 ...
东东南南 发表于 2012/11/28 19:58



   
会有解决的,没拆完还定不了地方,会一下这句话的意思吧,倒供地位置很好
东东南南 发表于 2012/11/28 19:58
南南zf人员“前一阵镇领导来城南村听取意见时你有没来啊。村民说要解决征田时倒供地,才肯拆,你要给陈说说啊。你不要在这里老是说这说那,你说的他们可以想信,城南人民是不信的,因为这次拆迁的是城南,不是他们的地方。。。。。。。。。
南南 发表于 2012/11/28 19:52
评估的依据是什么?
f-3 发表于 2012/11/28 16:46



    评估依据?评估公司才知道,有人学过评估的吗,或者考过估价师的应该就知道吧。
南南 发表于 2012/11/28 19:50
土地是整体性评估,还是一块块评估。因为村民的地大多数是分散的。
Q博士 发表于 2012/11/28 16:43



    分开评估,每家每户评估的吧,要不要评估公司干嘛呢
f-3 发表于 2012/11/28 16:46
评估的依据是什么?
Q博士 发表于 2012/11/28 16:43
土地是整体性评估,还是一块块评估。因为村民的地大多数是分散的。
南南 发表于 2012/11/28 15:36
据说是进行评估
兴宁老牛8 发表于 2012/11/28 15:27
南南,有证的地皮,上面无建筑物,怎样的赔偿方案
南南 发表于 2012/11/28 15:22
我估计南南就是政府拆迁办的马甲,一般人可搞不到这些资料的
兴宁老牛8 发表于 2012/11/28 15:21



    嘿嘿,我有渠道的。
兴宁老牛8 发表于 2012/11/28 15:21
我估计南南就是政府拆迁办的马甲,一般人可搞不到这些资料的
南南 发表于 2012/11/28 15:03
顶顶。。。。
f-3 发表于 2012/11/27 20:05
政府让点利给老百姓不就好办了吗?欧尚来投资有钱的。
恨狗 发表于 2012/11/27 19:47
警惕赔偿方案的文字游戏,很多细节都没说,模糊不清,打擦边球,要擦亮眼睛啊!
f-3 发表于 2012/11/27 19:43
拆完要多长时间?好快动工了。
南南 发表于 2012/11/27 17:30
先划征田的倒供地,我们不想再等20年都划不出供应地出来。
三方谷文 发表于 2012/11/27 13:18



    到供地肯定是有的。而且城南拆迁完后1个月内可办理好证件。
三方谷文 发表于 2012/11/27 13:18
先划征田的倒供地,我们不想再等20年都划不出供应地出来。
苍老公 发表于 2012/11/27 12:57
A区: 宁新花苑安置小区(17栋17层电梯房,免20年物业费)
本安置小区位于兴城兴南大道海兴花园东面规划地 ...
南南 发表于 2012/11/27 11:27



    欧尚,太厉害了。好大个饼啊
苍老公 发表于 2012/11/27 12:55
目前的矛盾,好像是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才智与政府日益下降的愚民办法之间的矛盾。
a8xn 发表于 2012/11/27 12:17
支持支持
圣斗士星矢 发表于 2012/11/27 11:40
安置小区很漂亮
南南 发表于 2012/11/27 11:20
对!我也想弄清楚明白这些内容
Discovery 发表于 2012/11/27 11:04



    店铺的话,底层店铺1:1置换店铺,上面的建筑置换安置房,当然选择货币补偿也行的,但个人不建议选货币补偿,有眼光的人都知道以后的升值空间,这次市政府的安置小区、店铺都是有很大的升值空间的,5年过后不亚于团结路的价值。

多说无益,多用价值投资比较下。
南南 发表于 2012/11/27 11:15
对!我也想弄清楚明白这些内容
Discovery 发表于 2012/11/27 11:04



    都是通过评估公司进行评估的,这个问题可以明确答复都有算的,建筑面积,地皮都有计算,包括业主店铺租金损失都是进行评估补偿的。
Discovery 发表于 2012/11/27 11:04
写得不清不楚,赔的是楼房建筑面积,还是地基是另算的,假如是五层楼的话,只是陪一层楼的面积。还是总面积 ...
Q博士 发表于 2012/11/26 14:51



   对!我也想弄清楚明白这些内容
南南 发表于 2012/11/27 11:01
评估公司不能一家说了算,不排除有猫腻。拆迁户可以另外请
评估公司复议吗?
恨狗 发表于 2012/11/26 15:36



   
第三十四条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或者房地产估价师出具虚假或者有重大差错的评估报告的,由发证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对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并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对房地产估价师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并记入信用档案;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注册证书;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南南 发表于 2012/11/27 10:51
写得不清不楚,赔的是楼房建筑面积,还是地基是另算的,假如是五层楼的话,只是陪一层楼的面积。还是总面积 ...
Q博士 发表于 2012/11/26 14:51



    大家投评估机构还是不是很了解,评估的话是你所有的固定物品都有计算的,地基,地皮,装修好坏,建筑时间,用的瓷砖好坏,等等。。。都是按市场评估的。评估公司就按你卖二手房这样的评估价值的。
云中飘雪 发表于 2012/11/27 08:55
楼主有没有福兴城南房屋征收范围红线图?上传上来看看.
kingson 发表于 2012/11/26 18:42
评估公司不能一家说了算,不排除有猫腻。拆迁户可以另外请
评估公司复议吗?
恨狗 发表于 2012/11/26 15:36


1、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确定。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投票选举产生,收回票数达到投票数的2/3以上,选举有效。评估机构得票数达到收回票数的50%以上即当选。如果投票不能产生评估机构,由机器摇号产生。(11月22日在兴宁市公证处的公证下,摇号产生的评估公司为广东世纪人土地与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2、被征收房屋装修及附属设施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3、如果被征收人对评估机构的认定结果存在异议,可以向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向梅州市房地产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香韵 发表于 2012/11/26 17:53
本来就是房地产,购物中心哪里需要那么多土地,剩下的就是搞娱乐、房地产!!
f-3 发表于 2012/11/26 17:50
引进来再说,真的不行还可以搞房地产,
docan 发表于 2012/11/26 17:23
广州猎德村有很好的例子,规划要有一定的时机,最后成为国际化大城市的重要地带。在还不是时候上项目的时候去启动这个项目,结果民生哀声怨气。还不如想点改变民生的规划。
docan 发表于 2012/11/26 17:04
你们都在谈这个怎么赔。那个该怎么赔。你们想过,这样的项目过来,给兴宁人们带来多少益处。不去发展产业,发展房地产有什么用。地产早就泡沫了。到时带来的只有高房价、高消费。你们的工资有多少可以出。只能做一辈子房奴。
ylmlfl 发表于 2012/11/26 16:27
我家种的番薯也要赔啊!!!
随一 发表于 2012/11/26 16:20
支持拆迁
恨狗 发表于 2012/11/26 15:36
评估公司不能一家说了算,不排除有猫腻。拆迁户可以另外请
评估公司复议吗?
长江黄河 发表于 2012/11/26 15:31
看来不错,什么时候拆到涯屋下就发了
恨狗 发表于 2012/11/26 15:31
地基不用赔啊?
恨狗 发表于 2012/11/26 15:29
每户产权调换建筑面积不得超过300平方?那几兄弟的怎么分呢?赶紧去派出所把大家庭的户口本分开,分成N户。
Q博士 发表于 2012/11/26 14:51
写得不清不楚,赔的是楼房建筑面积,还是地基是另算的,假如是五层楼的话,只是陪一层楼的面积。还是总面积,这个扯的地方多的是,拆迁路还漫漫,再说现在来说,也是比较的透明点,强拆的话,是当官的前途重要,还是什么重要。我是支持拆迁的,我在城南。之前的当官的把我们当白痴对待,为什么现在我们不相信他们,他们要好好反省下,他们之前对我们做过什么。
狂狂癫癫 发表于 2012/11/26 14:11
这个好,哈哈,看得比较明白点了。。。等狂人慢慢看阿里来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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