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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青年闯入校内殴打学生致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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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3/3/24 19:06

正文摘要:

2013年3月21日下午13:40分左右,兴宁市坜陂中学初三(1)班年仅16岁的何建安正在午休,就在此时不幸的事发生了,突然有四位社会青年闯进教室,对正在午休的何建安用板凳猛击头部,残忍的手段殴打至头部大出血, ...

回复

gdouwh 发表于 2013/3/26 16:46
楼主,能否加下我的QQ: 1061692490。
对你的亲人的遭遇表示同情!
xnyn 发表于 2013/3/26 13:45
现在有很多学校采取以下做法:家长开通校讯通,学校安装智能系统,学生每次进、出校园都必须刷卡,而且每次刷卡时系统会立刻发送短信给家长,所以家长能及时了解孩子是否进出了校园,无卡者也无法进入校园。
混食等死 发表于 2013/3/26 13:27
听说是为了争七老也引起的
醉了谁懂 发表于 2013/3/26 02:10
现在的老师不中用了,还不如把社会上的人来做老师,说不定学校还会比较安定。特别是校长要拉去打靶两个月。玛德
乡间小子 发表于 2013/3/26 01:23
8楼那位写的很详细啊!可是你们想想现在的人那个可以出来做义工的?没有一定的教育经费学校如何可以保证可以聘请足够的安保人员,老师是教书的不是做安保的!你们谁去过学校看看现状啊,那矮矮的围墙能挡住有心之人?相信这里的某些网民也是知情的,都是这个学校出来的,当然我也不例外。所以你们不要老是问责老师,这样的事情应该引起广大师生和家长的共鸣,多方面都有责任,不是单一的。真心希望家乡的教育和社会环境可以得到翻天覆地的变化。死者已逝,深表同情,安息吧!!
A8新闻 发表于 2013/3/26 00:49
发生在教室学校和值日老师肯定有一定责任,但也不要搞得好像是老师打死学生的一样,老师不可能一天到晚都蹲 ...
混食等死 发表于 2013/3/24 22:00



    但是学生说老师是知情的
杨浩 发表于 2013/3/25 22:37
现在的教师需要配把枪。
cwh8513 发表于 2013/3/25 22:20
又是一人间悲剧啊!
lbzxdjsj 发表于 2013/3/25 22:03
混食等死
,不知道不要乱说!
lbzxdjsj 发表于 2013/3/25 22:02
我想要爆料的是,现在学校正在进行让学生写包庇书,,,,那天学校没有值日老师,
jiposulimin 发表于 2013/3/25 16:42
哎,什么社会
jiposulimin 发表于 2013/3/25 16:36
应该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啊
为了你我 发表于 2013/3/25 15:02
残恶的凶手没有人谴责,老师却好像成了最大的恶人,真是不可理喻。
gdmz132 发表于 2013/3/25 14:42
全市人民强烈要求解聘校长和相关责任人。
兴宁A八 发表于 2013/3/25 14:01
 1、要进一步强化学生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学校要通过多种形式,定期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知识教育,每周不少于1次,增强师生安全意识,让学生详细了解交通规则。

  2、严格落实学校路口安全值勤工制度。学校要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并严格执行学校门口及主要交通路口值班制度,要明确职责,安排好人员,实行无缝隙管理,在学生上学和放学的集中时间,必须有师生佩戴袖章值勤,疏导交通的,监督学生按交通规则行走,并做好值班记录。

  3、学校要建立并落实学生上学、放学主要路段巡查制度。成立学校道路巡查小组,由分管领导带队,定岗、定人、定责任段,在距学校门口50米路段内实行学校责任管理,安排专人在学生上学、放学高峰期,对学生在路上的交通规则遵守情况进行巡查,对违纪学生及时制止,尽心批评教育,做好相应记录。

  4、学校要把路口值勤情况,路段巡查情况纳入学校全员管理,列入对学生、班级及教师的目标考核,实行一日一统计,一周一通报。

  5、在学校门口和学生比较集中的交通路口设置醒目的警示牌,提醒机动车辆注意减速慢行,严禁机动车辆随意出入校园。

  6、教职工、学生骑自行车要做到八不准:不准“飚车”、“飞车”;不准多车并行;不准勾肩搭背;不准撒把骑车;不准倒骑车;不准在公路上赛车;不准骑车带人;不准在公路上停车玩耍。

  7、学校要加强对教职工、学生专用车辆的监督管理力度。督促车对学生专用车定期保养,按时季检,不准使用无照司机及车证不符司机。监督学生不乘坐不合格车辆和无合格手续车辆。校园内严禁打闹、追跑、严禁攀爬、围追车辆。

  8、校外单位在学校举行的所有集体活动,主办单位要有专人维持秩序,学校负责监督检查。在活动无安全保障的情况下,学校有权责令活动中止;校内工程施工人员,要求到学校办理登记手续,并定期接受政教处的安全教育。

  9、严格实行交通安全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中、小学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学校要根据实际,建立健全具有可操作性的安全工作责任制,任务分解到人,实现学生交通安全工作规范化、制度化,达到预防为主的管理目标。

  10、学生发生交通安全事故的,应立即送医院及时抢救,并责任落实到人。
zyx-603 发表于 2013/3/25 10:50
事情那么严重,求真相。
混食等死 发表于 2013/3/24 22:00
发生在教室学校和值日老师肯定有一定责任,但也不要搞得好像是老师打死学生的一样,老师不可能一天到晚都蹲在教室里,而且凶手行凶可能一分钟都不用。残恶的凶手没有人谴责,老师却好像成了最大的恶人,真是不可理喻。
混食等死 发表于 2013/3/24 22:00
发生在教室学校和值日老师肯定有一定责任,但也不要搞得好像是老师打死学生的一样,老师不可能一天到晚都蹲在教室里,而且凶手行凶可能一分钟都不用。残恶的凶手没有人谴责,老师却好像成了最大的恶人,真是不可理喻。
xingningw 发表于 2013/3/24 20:33
此事发生在学校
学校肯定要负很大责任
在珠三角,因为学生个人原因在学校自杀的
学校都要赔偿好几万
牛煲八 发表于 2013/3/24 20:29
这信息应该发到各大网站上去,区区一个A8影响力不够大!
chen051121 发表于 2013/3/24 19:19
现在这社会就没地方是安全的,做学生应该低调,做老师也应该低调,不然都是社会人员殴打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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